A. 新會計准則 廢除了"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科目,用什麼取代
摘要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關於「待攤費用」問題,在新的企業會計准則體系下,並沒有完全予以取消,只是不再單獨出現「待攤費用」的字樣、概念而已。只要企業的相關經濟業務符合準則中資產的定義,仍然可以將其列入資產負債表中的資產方。比如,企業預付若干月的房租,在原准則(制度)下,計入「待攤費用」科目,在新准則下,如果符合資產定義,可以計入「預付賬款」科目。
B. 之前的「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用什麼會計科目替代
之前的「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都是舊會計制度裡面的會計科目,新企業會計准則已經取消這兩個科目,對於這種情況的發生可以用往來科目代替,如其他應收款和其他應付款。
C. 請問:原來的預提費用,在新的會計准則中是不是已經取消了用哪個科目來代替呢
原來的預提費用,在新的會計准則中已經取消了,沒有設代替科目,並且所得稅法實行據實列支,提了也不用
D. 新會計准則 廢除了"待攤費用"和「預提費用」科目,用什麼取代
不是取代,而是直接入費用,或者不準預提待實際發生時一次性入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