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臨時用電多少錢一度
您好,臨時用電執行一般工商業電價,不執行峰谷分時計費,具體電價執行等級需要根據用電電壓等級而定。您可關注「南方電網95598」公眾平台,點擊服務咨詢> 電價信息選擇用電區域的城市>查看詳細電價表,即可查詢到電價信息了。
2. 臨時用電的電費收取有哪些規定
1、對基建施工、農田水利、市政建設等臨時性用電,可提供臨時電源。
2、臨時用電期限一般不超過四年。
3、申請用電2年及以下,按容量費標準的70%。
4、收取2年以上至3年,按容量費標準的,3年以上至4年,按容量費標準的130%收取。
5、在合同期內結束臨時用電,預交的臨時接電容量費全部退還客戶。逾期違約的,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臨時接電容量費的千分之三從臨時接電費中計收違約金。
(2)臨時用電有哪些費用擴展閱讀:
臨時用電的要求:
(依據:供電營業規則)
第四十五條
用戶建設臨時性受電設施,需要供電企業施工的,其施工費用應由用戶負擔。
第四十六條
用戶獨資、合資或集資建設的輸電、變電、配電等供電設施建成後,其運行維護管理按以下規定確定:
1.屬於公用性質或佔用公用線路規劃走廊的,由供電企業統一管理。供電企業應在交接前,與用戶協商,就供電設施運行維護達成協議。對統一運行維護管理的公用供電設施,供電企業應保留原所有者在上述協議中確認的容量。
2.屬於用戶專用性質,但不在公用變電站內的供電設施,由用戶運行維護管理。如用戶運行維護管理確有困難,可與供電企業協商,就委託供電企業代為運行維護管理有關事項簽訂協議。
3.在公用變電站內由用戶投資建設的供電設備,如變壓器、通信設備、開關、刀閘等,由供電企業統一經營管理。建成投運前,雙方應就運行維護、檢修、備品備件等項事宜簽訂交接協議。
4.屬於臨時用電等其他性質的供電設施,原則上由產權所有者運行維護管理,或由雙方協商確定,並簽訂協議。
第四十七條
供電設施的運行維護管理范圍,按產權歸屬確定。責任分界點按下列各項確定:
1.公用低壓線路供電的,以供電接戶線用戶端最後支持物為分界點,支持物屬供電企業。
2.10千伏及以下公用高壓線路供電的,以用戶廠界外或配電室前的第一斷路器或第一支持物為分界點,第一斷路器或第一支持物屬供電企業。
3.35千伏及以上公用高壓線路供電的,以用戶廠界外或用戶變電站外第一基電桿為分界點,第一基電桿屬供電企業。
4.採用電纜供電的,本著便於維護管理的原則,分界點由供電企業與用戶協商確定。
5.產權屬於用戶且由用戶運行維護的線路,以公用線路分支桿或專用線路接引的公用變電站外第一基電桿為分界點,專用線路第一基電桿屬用戶。
在電氣上的具體分界點,由供用雙方協商確定。
第四十八條
供電企業和用戶分工維護管理的供電和受電設備,除另有約定者外,未經管轄單位同意,對方不得操作或更動;如因緊急事故必須操作或更動者,事後應迅速通知管轄單位。
第四十九條
由於工程施工或線路維護上的需要,供電企業須在用戶處進行鑿牆、挖溝、掘坑、巡視等作業時,用戶應給予方便,供電企業工作人員應遵守用戶的有關安全保衛制度。
用戶到供電企業維護的設備區作業時,應徵得供電企業同意,並在供電企業人員監護下進行工作。作業完工後,雙方均應及時予以修復。
第五十條
因建設引起建築物、構築物與供電設施相互妨礙,需要遷移供電設施或採取防護措施時,應按建設先後的原則,確定其擔負的責任。
如供電設施建設在先,建築物、構築物建設在後,由後續建設單位負擔供電設施遷移、防護所需的費用;如建築物、構築物的建設在先,供電設施建設在後,由供電設施建設單位負擔建築物、構築物的遷移所需的費用;不能確定建設的先後者,由雙方協商解決。
供電企業需要遷移用戶或其他供電企業的設施時,也按上述原則辦理。
城鄉建設與改造需遷移供電設施時,供電企業和用戶都應積極配合,遷移所需的材料和費用,應在城鄉建設與改造投資中解決。
第五十一條
在供電設施上發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責任,按供電設施產權歸屬確定。產權歸屬於誰,誰就承擔其擁有的供電設施上發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責任。
但產權所有者不承擔受害者因違反安全或其他規章制度,擅自進入供電設施非安全區域內而發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責任,以及在委託維護的供電設施上,因代理方維護不當所發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責任。
3. 臨時電費如何收取
不用交! 電力法裡面寫的很清楚! 第一:臨時用電是不可轉讓的! 也就是說 物業或者開發商是無權收取費用的!第二:臨時用電里不包括生活用電!(請問臨時用電的住戶您家安裝電表了么?如果裝過表的請問上面是否有 封簽呢?)不是我胡說哦! 您自己可以去查!
4. 建築工地用電收費標準是怎樣的
一、對基建施工、農田水利、市政建設等臨時性用電,可提供臨時電源。
二、臨時用電期限一般不超過四年。
三、申請用電2年及以下,按容量費標準的70%
四、收取;2年以上至3年,按容量費標準的,3年以上至4年,按容量費標準的130%收取。
五、在合同期內結束臨時用電,預交的臨時接電容量費全部退還客戶。逾期違約的,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臨時接電容量費的千分之三從臨時接電費中計收違約金。
(4)臨時用電有哪些費用擴展閱讀:
電度電費
按實際用電量計算的電費部分。電度電費用以補償電力企業隨發供電量變化而變化的變動成本支出部分。
對居民等小用戶,電度電費即為其全部應交電費;對執行兩部制電價的用戶,電度電費僅為應交電費的一部分,再加上基本電費才為其全部應交電費。
電度電費是按照電力企業在用戶處安裝的計費電能計量裝置中有功電能表讀數為基數計算的。
由於電能表計數是累計值,因此在計算一個規定期限內的用電量時,應是期末讀數與期初讀數之差。
在電能計量裝置中裝用電流互感器和電壓互感器時,還要分別乘以電流互感器和電壓互感器的變比。電流互感器(或電壓互感器)的變比為電流互感器(或電壓互感器)一次繞組與二次繞組的額定電流(或電壓)的比值。
高電壓用戶的計費電能計量裝置如裝在其專用變壓器低壓側,執行高壓側規定的電價時,稱為高供低量用戶。
這類用戶的用電量應把用戶專用變壓器的銅鐵損電量中的有功損耗電量部分並入用電量之內,計算出電度電費。
5. 臨時接電費大概是怎麼收取的,按變壓器容量,還是按用電量來計算的。
1、對於正規的供電企業,臨時用電是不收取任何費用的;
2、過去供電企業收取一定的費用,是因為臨時性用電可以不裝電能表,而臨時用電的期限一般不超過6個月,所以按照用電的容量和6個月用電時間,計算出這6個月可能的總用電量,提前收費電費,並不是收取接電費用;到你不用電時,再進行退補;
3、雖然接用臨時用電時供電企業不收取任何費用,但你要承擔從「供電點」到你「用電點」的受電設備安裝費用,這個很好理解,你自己家的燈就應該你自己買,以後不用了這個資產還是你的;當然這是你自己設計、自己采購原材料、自己安裝的;如果你沒有能力,需要供電企業幫助,供電企業一定是收取費用的;
4、現在和以前大不一樣了,臨時用電也裝表計量了,也是每個月交電費,只是用電性質是臨時性質的,但電價、計量、算費及交費形式和正式用電沒有區別;
5、另外,這類問題可以直接撥打供電服務熱線95598進行咨詢,她們會給你正確的指導,最好不要在網上進行咨詢。
6. 小區臨時用電轉正式用電費用
會減少0.07元每度。每個小區的臨時用電的電費都是0.64元每度,在從小區臨時用電轉正式費用後會成為0.57元每度,屬於市政用電,會減少0.07元每度,也是正式業主的一項福利。
7. 不好意思,請問辦理臨時用電,需要收費嗎
只要用電即會產生收費,辦理臨時用(供)電,或建建立臨時用(供)電合同關系,是否收取投施投入費用、初裝費用、開戶手續費等,須根據實際情況,由用供電雙方合同約定。假定重新為你開設供電線路,又存在較遠的桿距,你又用不了幾天,必收取你相應的費用,供電企業也不會作賠本的「買賣」。
8. 臨時用電的電費收取有哪些規定
1.對基建施工、農田水利、市政建設等臨時性用電,可提供臨時電源。
2.臨時用電期限一般不超過四年。
3.申請用電2年及以下,按容量費標準的70%
4.收取;2年以上至3年,按容量費標準的,3年以上至4年,按容量費標準的130%收取。
5.在合同期內結束臨時用電,預交的臨時接電容量費全部退還客戶。逾期違約的,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臨時接電容量費的千分之三從臨時接電費中計收違約金。
9. 報基建臨時用電,流程及用戶需支付的項目費用
如您是廣東電網公司服務范圍內的客戶,辦理報裝低壓臨時用電業務包含用電申請和裝表接電兩個流程,所需資料如下:
1、戶主身份證明;
2、用電地址物業產權權屬證明;
3、如委託他人代辦需提供代辦人身份證明及授權委託書;
4、如辦理銀行劃扣電費需提交相關繳費資料。
所需資料需提供原件、以及經客戶核實與原件相符並簽名的復印件1份,企事業單位客戶在復印件簽名及加蓋公章。辦理業務時,居民客戶需在「用電業務單」上簽名確認,企事業單位客戶須在「用電業務單」加蓋公章。
不同城市存在資料差異,具體資料請以工作人員告知為准。
辦理途徑:
微 信關注「南方電網95598」公眾平台>我的用電>業務辦理>用電申請>選擇低壓報裝>辦理>按照提示填寫相關基本報裝信息提交即可(請在詳細地址後備注臨時用電)。
完成報裝申請後,供電部門將會安排工作人員與您預約上門服務時間,完成現場勘查並收集辦理資料後就可為您裝表送電。
電表由供電部門投資建設,不需要收取費用;報裝臨時用電,表前線路由客戶投資建設並預留接線和安裝位置;如您現場的情況特殊,涉及到配套工程,則收費問題需要以工作人員現場勘查為准,建議您直接與現場為您辦理報裝電表的工作人員溝通。
希望我們的回答能對您有所幫助。如有其它疑問,請致電24小時供電服務熱線95598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