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買二手房後房主發生經濟糾紛怎麼辦
若遇到不守約定的賣家時,發生房屋過戶糾紛怎麼處理的問題,應採取如下方式最大限度保護自身利益。 一、對賣方要求加價或拒絕繼續履行合同的事實進行取證。主要有:在中介主持下進行協商,由中介作為第三方證人;對溝通過程進行錄音;通過手機簡訊獲取對方違約的信息;向公證處申請證據保全等。 二、賣方在這一階段往往會迴避磋商,或找各種理由不願接收買方的購房款。這時,買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向賣方致函,要求按合同約定履行雙方義務。包括要求主動履行付款義務,以防止將來賣方反倒說買方沒有按期履約。函件要以特快專遞形式郵寄,或委託律師發《律師函》,因此,在簽訂買賣合同時應注意在合同上約定清楚雙方的送達地址。 三、賣方違約分兩種情況,一種是是拒絕繼續履行合同,但未將房屋另售他人,這種情況下賣方往往以家人反對或採取不去銀行解押的方式來阻撓合同的履行;另一種情況是賣方直接將房屋另售給出價更高的買家,並辦理了過戶手續。這兩種情況,買方均可向賣方主張違約責任,其損失構成主要包括:雙倍定金或者違約金(注意:定金違約金不可並用,只能選擇其一,往往取價高者)、買方已經支付的中介費、房屋的差價損失。這兩種情況的區別在於,房屋差價損失的確定方式不同。前者因損失並不明確具體,法院可能通過價格評估並取中間值的方式確定;後者因另售的價格明確,法院會直接認定前後交易的差價確定買方的損失。也就是說,買方通過訴訟途徑可以彌補因賣方違約所受的損失,而賣方忙活半天所賺取的差價最終會落的一場空。 四、但訴訟的周期較長,程序復雜,還會產生一定的經濟成本,不到萬不得已,應慎行訴訟。因此,買賣雙方都應有尊重合同的意識,合同中應約定較高的違約金並對違約的情形進行明確約定,以增加違約方的成本,這才是對締約雙方進行事前風險防範的有效措施。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六條 房地產轉讓、抵押,當事人應當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規定辦理權屬登記。第六十二條 房地產抵押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辦理抵押登記。因處分抵押房地產而取得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的,應當依照本章規定辦理過戶登記。
B. 二手房交易糾紛的處理方法有哪些
二手房交易糾紛的處理方法是:當事人可以通過和解或調解解決糾紛;當事人不願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當事人對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仲裁裁決、調解書拒不履行的,對方可以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法律依據】
《仲裁法》第二條
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
當事人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糾紛,適宜調解的,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C. 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怎麼處理
法律分析: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時的處理方法如下:
1、雙方協商解決2、協商不成的,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平等主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合同糾紛和其他財產權益糾紛,可以仲裁。涉外合同的當事人可以根據仲裁協議向中國仲裁機構或者其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
3、當事人沒有訂立仲裁協議或者仲裁協議無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三十三條 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
D. 買二手房發生糾紛怎麼處理
二手房買賣糾紛的解決方式為:1、買賣雙方先進行友好協商解決;2、協商不成時,根據合同規定或者當事人之間的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3、如仍未解決,可搜集證據,到法院起訴,主張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條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義務的,對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屆滿前請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E. 二手房交易糾紛怎麼辦
1.和解解決糾紛是二手房買賣糾紛解決機制中最常用的一種方式,是指二手房買賣的雙方當事人通過口頭或書面的形式進行協商,互相妥協和讓步,最終解決爭議的一種方式。但和解所達成的協議不具有強制執行力。2.二手房買賣雙方當事人也可以在自願的前提下,去有關部門進行調解。3.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反悔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二手房買賣的交易雙方還可以在二手房買賣合同中約定,一旦產生糾紛,將由某仲裁機構進行管轄。需要注意的是,雙方將爭議提交給所約定的仲裁委員會的,法院在這里就沒有管轄權了。另外,向人民法院起訴時,需要注意三年訴訟時效,超出此期限,則失去勝訴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F. 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要怎麼解決
解決二手房合同糾紛的辦法有,根據仲裁協議申請仲裁機構來解決;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由法院調解或判決;由當事人自行協商解決;或者由第三方組織或個人來調解解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三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根據當事人自願的原則,在事實清楚的基礎上,分清是非,進行調解。
第九十九條
調解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送達前一方反悔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判決。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二十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四條
當事人採用仲裁方式解決糾紛,應當雙方自願,達成仲裁協議。沒有仲裁協議,一方申請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G. 二手房買賣最常見糾紛怎麼解決比較好
落戶,是二手房買賣的重要環節。然而現實交易中,戶口糾紛的問題卻十分常見。不少購房者在經歷了漫長的買房過程後,終於拿到鑰匙時,才發現前業主的戶口還在房內,或承諾了遷出戶口的前業主突然反悔、拒絕遷出。這類業務對律師的要求高,而且需要很細心耐心。國內這類糾紛做的比較好的,像上海的徐寶同律師、深圳的馬序輝律師,他們的律師團隊在這方面比較擅長,口碑、能力都是很不錯的。具體可以網路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