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醫療事故後續治療費用怎麼算
法律分析:在解決醫療事故賠償時,對患者尚未發生的續醫費不能以一次性結算的方式予以給付。繼續治療費的計算。該部分的計算較為復雜,該費用是指將來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是二期手術費,也可以是因醫療依賴所產生的必然醫療開支。在實踐中,該部分費用可以參照疾病的常規治療和護理標准進行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⑵ 交通事故後續治療費用怎麼賠償
法律分析:1、一次性賠償,即雙方將今後可能發生的治療費用協商確定一個數額,一次性賠償,以後無論再發生多少醫療費,責任方再不負責;2、對今後可能發生的治療費用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不在本次訴訟中解決;3、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並予以賠償。這塊費用法院判決時比較慎重,必須有醫療機構的明確證明,否則一般不予支持。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第十九條: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葯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並予以賠償。
⑶ 交通事故後續治療費怎麼算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賠償中後續治療費是什麼後續治療費是指對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損傷治療後而遺留的功能障礙需要再次治療的費用或傷情尚未恢復需要二次治療所支付的費用,由事故責任者按照一定的標准對該項費用進行的賠償。對治療後留有後遺症或者傷情尚未恢復需要二次治療的受害人來說是必須的,是交通事故的後果之一,應當予以賠償。交通事故賠償中後續治療費如何計算根據相關法規,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後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後另行。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並予以賠償。因此,受害者實際發生的後續治療費,責任人必須予以賠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⑷ 交通事故經法院調解成功,後續的賠償費用該怎麼處理
隨著社會經濟不斷的發展,在我們的社會中,總是會遇到各種各樣讓我們感覺到非常疑惑的問題,尤其是很多朋友對於交通事故已經經法院調解成功,後續的賠償費用該怎麼處理這個問題也是非常的疑惑,實際上如果法院已經調解成功,那麼對於後續的賠償費用,我們只需要按照調解的結果去進行相關的賠償,或者是進行相關的要求對方賠償就可以。
綜上所述,當我們走交通事故經法院調解成功的後續的賠償費用我們可以直接根據交通責任認定書裡面的責任劃分來去進行相關的處理,如果是對方是肇事者,那麼就要求對方賠償相關的費用就可以,當然,如果對方不願意賠償的,那麼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相關的訴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