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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戶投資減除費用是什麼意思

發布時間: 2022-08-16 14:26:22

A. 個體工商戶的經營所得匯算清繳中的投資者減除費用是60000,但是11月開始經營的。只有2個月。咋辦

投資者減除費用是改為10000元。
《國家稅務總局 關於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個人所得稅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4年第25號)明確,從2014年度起,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因在納稅年度中間開業、合並、注銷及其他原因,導致該納稅年度的實際經營期不足1年的,對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者和合夥企業自然人合夥人的生產經營所得計算個人所得稅時,以其實際經營期為1個納稅年度。
投資者本人的費用扣除標准,應按照其實際經營月份數,以每月5000元的減除標准確定。計算公式如下:

應納稅所得額=該年度收入總額-成本、費用及損失-當年投資者本人的費用扣除額

當年投資者本人的費用扣除額=月減除費用(5000元/月)×當年實際經營月份數

應納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因此,11月份開業的實行查賬徵收的個體工商戶在年度個人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業主本人的費用扣除額為10000(5000×2)。

B. 個人所得稅中減除費用是什麼

個人所得稅中減除費用是指每個月5000起征點和社會保險等專項扣除以及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贍養老人等六項專項附加扣除。
六項專項附加扣除具體如下:
1、子女教育,有子女並且在接受教育的納稅人,每年可以有1.2萬元的專項扣除額度;
2、繼續教育,納稅人如果在中國境內接受繼續教育,那麼每一年會有4800元的專項扣除額度;
3、大病醫療,納稅人及其未成年子女若有支出大病醫療費用的,可有1.5-8萬元的專項扣除額度;
4、住房貸款利息,納稅人貸款購買了房屋的,可以有每年1.2萬元的專項扣除額度;
5、住房租金,住房租金的專項扣除額度各地區不同,北京、上海的專項扣除額度為每年1.8萬元;
6、贍養老人,納稅人家中有老人需要贍養的,每年可以有2.4萬元的專項扣除額度。
《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是指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子女教育、繼續教育、大病醫療、住房貸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贍養老人等6項專項附加扣除。
第四條 根據教育、醫療、住房、養老等民生支出變化情況,適時調整專項附加扣除范圍和標准。
第五條 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學歷教育包括義務教育(小學、初中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學專科、大學本科、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年滿3歲至小學入學前處於學前教育階段的子女,按本條第一款規定執行。
第六條 父母可以選擇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標準的100%扣除,也可以選擇由雙方分別按扣除標準的50%扣除,具體扣除方式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能變更。

C. 個體工商戶扣除標準是什麼

1.工資薪金支出

根據《計稅辦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個體工商戶實際支付給從業人員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個體工商戶業主的費用扣除標准,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個體工商戶業主的工資薪金支出不得稅前扣除。

在此之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標准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8〕65號)曾規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向其從業人員實際支付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允許在稅前據實扣除,這與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相同。根據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企業發生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2.個體戶業主的費用扣除

自2006年1月1日至2008年2月29日,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標準的通知》(財稅〔2006〕44號)的規定,對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的生產經營所得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時,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本人的費用扣除標准統一確定為19200元/年(1600元/月)。

自2008年3月1日至2011年8月31日,根據財稅〔2008〕65號文件的規定,對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的生產經營所得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時,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本人的費用扣除標准統一確定為24000元/年(2000元/月)。

自2011年9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貫徹執行修改後的個人所得稅法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46號)的規定,對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的生產經營所得依法計征個人所得稅時,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本人的費用扣除標准為42000元/年(3500元/月)。

根據財稅〔2018〕98號文件第二條的規定,對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自然人投資者、企事業單位承包承租經營者2018年第四季度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減除費用按照5000元/月執行,前三季度減除費用按照3500元/月執行。

根據2018年新《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五條第二款的規定,取得經營所得的個人,沒有綜合所得的,計算其每一納稅年度的應納稅所得額時,應當減除費用6萬元、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在辦理匯算清繳時減除。

各階段的個體工商戶業主、投資者費用扣除標准見表4-4。

表4-4個體工商戶業主和投資者費用扣除標准3.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

(1)「五險一金」的扣除。

《計稅辦法》第二十二條第一款規定,個體工商戶按照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范圍和標准為其業主和從業人員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准予扣除。

(2)補充保險的扣除。

為支持個體工商戶業主和從業人員建立補充養老保險和補充醫療保險,允許其對不超過規定標準的部分進行稅前扣除。

根據《計稅辦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個體工商戶為從業人員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分別在不超過從業人員工資總額5%標准內的部分據實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個體工商戶業主本人繳納的補充養老保險費、補充醫療保險費,以當地(地級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3倍為計算基數,分別在不超過該計算基數5%標准內的部分據實扣除;超過部分,不得扣除。

(3)商業保險的扣除。

根據《計稅辦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除個體工商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為特殊工種從業人員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險費和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業保險費外,個體工商戶業主本人或者為從業人員支付的商業保險費,不得扣除。

(4)財產保險的扣除。

根據《計稅辦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個體工商戶參加財產保險,按照規定繳納的保險費,准予扣除。

4.三項經費

根據《計稅辦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個體工商戶向當地工會組織撥繳的工會經費、實際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職工教育經費支出分別在工資薪金總額的2%、14%、2.5%的標准內據實扣除。

工資薪金總額是指允許在當期稅前扣除的工資薪金支出數額。

職工教育經費的實際發生數額超出規定比例當期不能扣除的數額,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個體工商戶業主本人向當地工會組織繳納的工會經費、實際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支出、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以當地(地級市)上年度社會平均工資的3倍為計算基數,在該條第一款規定比例內據實扣除。

自2008年1月1日起,根據財稅〔2008〕65號文件的規定,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發生的職工福利費、職工教育經費支出分別在工資薪金總額2%、14%、2.5%的標准內據實扣除。需要注意的是,這里的工資薪金總額不含個體工商戶業主和個人獨資企業及合夥企業投資者的費用扣除額。

自2018年1月1日起,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於企業職工教育經費稅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8〕51號)的規定,企業發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8%的部分,准予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5.借款費用

《計稅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個體工商戶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合理的不需要資本化的借款費用,准予扣除。

個體工商戶為購置、建造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經過12個月以上的建造才能達到預定可銷售狀態的存貨發生借款的,在有關資產購置、建造期間發生的合理的借款費用,應當作為資本性支出計入有關資產的成本,並依照規定扣除。

6.利息支出

根據《計稅辦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個體工商戶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1)向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2)向非金融企業和個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

在企業所得稅處理中,關於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的確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34號)明確,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數額的部分,准予稅前扣除。鑒於目前我國對金融企業利率要求的具體情況,企業在按照合同要求首次支付利息並進行稅前扣除時,應提供「金融企業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情況說明」,以證明其利息支出的合理性。

「金融企業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情況說明」中,應包括在簽訂該借款合同當時,本省任何一家金融企業提供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情況。該金融企業應為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成立的可以從事貸款業務的企業,包括銀行、財務公司、信託公司等金融機構。「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是指在貸款期限、貸款金額、貸款擔保以及企業信譽等條件基本相同下,金融企業提供貸款的利率。既可以是金融企業公布的同期、同類平均利率,也可以是金融企業對某些企業提供的實際貸款利率。

7.匯兌損失

根據《計稅辦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個體工商戶在貨幣交易中,以及納稅年度終了時將人民幣以外的貨幣性資產、負債按照期末即期人民幣匯率中間價折算為人民幣時產生的匯兌損失,除已經計入有關資產成本的部分外,准予扣除。

8.業務招待費

根據《計稅辦法》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個體工商戶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按照實際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業主自申請營業執照之日起至開始生產經營之日止所發生的業務招待費,按照實際發生額的60%計入個體工商戶的開辦費。

自2008年1月1日起,根據財稅〔2008〕65號文件的規定,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與其生產經營業務直接相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這與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相同。

9.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

根據《計稅辦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個體工商戶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與其生產經營活動直接相關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可以據實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2015年以前,自2008年1月1日起,根據財稅〔2008〕65號文件的規定,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用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可據實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10.開辦費

根據《計稅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個體工商戶自申請營業執照之日起至開始生產經營之日止所發生符合規定的費用,除為取得固定資產、無形資產的支出,以及應計入資產價值的匯兌損益、利息支出外,作為開辦費,個體工商戶可以選擇在開始生產經營的當年一次性扣除,也可自生產經營月份起在不短於3年期限內攤銷扣除,但一經選定,不得改變。

開始生產經營之日為個體工商戶取得第一筆銷售(營業)收入的日期。

在企業所得稅法中,開(籌)辦費未明確列作長期待攤費用。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所得稅若干稅務事項銜接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98號)的規定,企業可以在開始經營之日的當年一次性扣除,也可以按照企業所得稅法有關長期待攤費用的處理規定處理,但一經選定,不得改變。企業在企業所得稅法實施以前年度的未攤銷完的開辦費,也可根據上述規定處理。由此可見,企業所得稅法中企業開辦費既可以一次性扣除也可以分期攤銷。

11.勞動保護支出

根據《計稅辦法》第三十四條的規定,個體工商戶發生的合理的勞動保護支出,准予扣除。

12.捐贈支出

公益性捐贈,是指企業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的公益事業的捐贈。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和國家機關均指縣級(含縣級,下同)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和直屬機構。

根據《計稅辦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個體工商戶通過公益性社會團體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門,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公益事業捐贈法》規定的公益事業的捐贈,捐贈額不超過其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據實扣除。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規定可以全額在稅前扣除的捐贈支出項目,按有關規定執行。

個體工商戶直接對受益人的捐贈不得扣除。

公益性社會團體的認定,按照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民政部有關規定執行。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的決定》,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簡稱《企業所得稅法》)做如下修改:將第九條修改為「企業發生的公益性捐贈支出,在年度利潤總額12%以內的部分,准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超過年度利潤總額12%的部分,准予結轉以後三年內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年度利潤總額,是指企業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計算的年度會計利潤,這里年度會計利潤是大於零的數額,沒有利潤不能扣除。對企業發生的會計差錯應按國家統一會計制度進行更正,按調整後的大於零的年度會計利潤計算扣除限額。

13.贊助支出

根據《計稅辦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贊助支出,是指個體工商戶發生的與生產經營活動無關的各種非廣告性質支出。

14.研發支出

為加大對個體工商戶研發投入的支持力度,《計稅辦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個體工商戶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所發生的開發費用,以及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而購置單台價值在10萬元以下的測試儀器和試驗性裝置的購置費准予直接扣除;單台價值在10萬元以上(含10萬元)的測試儀器和試驗性裝置,按固定資產管理,不得在當期直接扣除。

15.規費的扣除

根據《計稅辦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個體工商戶按照規定繳納的攤位費、行政性收費、協會會費等,按實際發生數額扣除。

16.固定資產租賃費

根據《計稅辦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個體工商戶根據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租入固定資產支付的租賃費,按照以下方法扣除:

(1)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支出,按照租賃期限均勻扣除;(2)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支出,按照規定構成融資租入固定資產價值的部分應當提取折舊費用,分期扣除。

17.混用費用的扣除

《計稅辦法》第十六條規定,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活動中,應當分別核算生產經營費用和個人、家庭費用。對於生產經營與個人、家庭生活混用難以分清的費用,其40%視為與生產經營有關費用,准予扣除。

基於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活動與家庭財產、費用支出經常混用的實際情況,《計稅辦法》對個體工商戶生產經營與家庭生活混用不能分清的費用,允許按照40%的比例視為與生產經營有關費用進行稅前扣除。這種處理方式既便於個體工商戶享受扣除規定,也可避免因個別地方不允許混用費用扣除導致納稅人稅負增加。

這與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的處理不同。根據《關於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徵收個人所得稅的規定》(財稅〔2000〕91號文件發布)的規定,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投資者及其家庭發生的生活費用不允許在稅前扣除。投資者及其家庭發生的生活費用與企業生產經營費用混合在一起,並且難以劃分的,全部視為投資者個人及其家庭發生的生活費用,不允許在稅前扣除。

例4-3?多選

下列有關某個體工商戶2018年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A.向其從業人員實際支付的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允許稅前據實扣除

B.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與其生產經營業務直接相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50%扣除

C.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可據實扣除,超過部分,准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D.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發生的開發費用,以及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而購置單台價值在10萬元以下的測試儀器和實驗性裝置的購置費,准予扣除

E.其所得通過中國境內的社會團體向教育和其他社會公益事業的捐贈,捐贈額不超過其利潤總額12%的部分允許稅前扣除

【答案】ACD

【解析】選項B錯誤。2008年1月1日起個體工商戶業務招待費處理與企業所得稅相同,根據財稅〔2008〕65號文件的規定,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與其生產經營業務直接相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

選項E錯誤。根據《計稅辦法》第三十六條的規定,個體戶將其所得通過中國境內的社會團體、國家機關向教育和其他社會公益事業以及遭受嚴重自然災害地區、貧困地區的捐贈,捐贈額不超過其應納稅所得額30%的部分可以據實扣除。納稅人直接給受益人的捐贈不得扣除。

D. 個體戶申報問題

投資者減除費用20000不是要你交2萬的稅。
首先,個體戶報生產經營所得,分為季度和年度。
你這個投資者減除費用20000,用你總得經營所得凈利潤減去20000元以後,才是你開始計算稅款的部分
應納稅所得額,指的是,你的凈利潤,減去那些可以進行稅前扣除,進行減免的費用。
而應納稅額就是用應納稅所得額乘以稅率,應納稅額才是你要交的稅!!
只是應納稅所得額的數字大小會影響最後應納稅額,即你要交的稅的金額。

E. 個體戶申報個人生產經營所得時的投資者扣除費用是什麼費用

個體工商戶可以不計提投資者工資的,工資定額扣除
一人公司需要計提的,工資是據實扣除的

F. 投資者減除費用是什麼意思這個需要交錢嗎

附加減除費用適用的具體范圍是: (1)在中國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中工作的外籍人員; (2)應聘在中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中工作的外籍專家; (3)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而在中國境外任職或者受雇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個人; (4)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確定的其他人員。

G. 生產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a表裡面的投資者減除費用是什麼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投資者對於國家鼓勵投資的地區進行投資,滿2年後按投資額70%減除應納稅所得額。

H. 稅法所說的減除必要費用是什麼費

「稅法第六條第一款第三項所說的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總額,是指納稅義務人按照承包經營、承租經營合同規定分得的經營利潤和工資、薪金性質的所得;所說的減除必要費用,是指按月減除3500元。」

「稅法第六條第三款所說的附加減除費用,是指每月在減除3500元費用的基礎上,再減除本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數額的費用。」

修改後附加減除費用標准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對在中國境內無住所而在中國境內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義務人和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而在中國境外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納稅義務人,可以根據其平均收入水平、生活水平以及匯率變化情況確定附加減除費用,附加減除費用適用的范圍和標准由國務院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中所說附加減除費用,是指每月在減除3500元費用的基礎上,再減除1300元的標准。
《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附加減除費用適用的范圍,包括:
1、在中國境內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中工作的外籍人員;
2、應聘在中國境內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國家機關中工作的外籍專家;
3、在中國境內有住所而在中國境外任職或者受雇取得工資、薪金所得的個人;
4、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確定的其他人員。

I. 個人所得稅申報減除費用什麼意思怎麼修改

個人所得稅申報減除費用為個人所得稅的免徵額,是不能夠修改的。

向單位申報個人信息,每個月稅務機關會把專項附加扣除相關信息全量推送至單位,單位可以從代扣繳軟體獲取員工已經報送的專項附加扣除信息,並從中計算出員工應預扣預繳的稅款,再向稅務機關辦理全員全額納稅申報。

直接向稅務機關申報,即每個月單位發放工資時正常扣稅,然後由納稅人自己在第二年去稅務機關辦理匯算清繳,並將有關信息提供給稅務機關,讓稅務部門其辦理退稅。

(9)個體戶投資減除費用是什麼意思擴展閱讀:

個人所得稅介紹如下:

通過扣繳義務人申報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大家在發工資的當月就可以享受到減稅福利。另外,每次扣除由所在單位的財務部門負責,自己可以省很多事。

通過綜合所得年度自行申報,大家需要自己去申請扣除,會比較麻煩,且無法在當月享受減稅福利。不過,對於有多項收入的人來說,自己去辦理會好一些。

J. 個體工商戶做賬,其中個體經營所得中的投資者減除費用怎麼做,麻煩會的給一個詳細的分錄,謝謝

投資者減除費用不用做賬,按照每月3500(新標准應該是5000)在報稅的時候填表扣除,如果做賬的時候對投資者工資做了處理,報稅的時候要納稅調增。換言之,做賬時投資者工資進了管理費用,稅法不承認,要調出來,用這里的投資者減除費用代替,屬於稅收調整,不用賬務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