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物業要給業委會經費嗎
法律分析:從性質上看,合法的業委會活動經費屬於用於維護小區全體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的權益而產生的費用,如無明確約定,應當屬於《物權法》上「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費用分攤、收益分配等事項」,按照業主專有部分佔建築物總面積的比例確定。
從法理上說,物業服務企業向業主提供物業服務,並向業主收取物業服務費。物業服務費除了部分用於支付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用,辦公經費,物業服企業固定資產折舊之外,其他基本全部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及其他為物業管理共同事項支付的費用。可見,物業服務費是維持物業管理服務正常運轉的保障。除了物業服務費,物業公司沒有其他收入來源。因此,要求物業公司支付業委會活動經費沒有根據。
從目前的相關規定來看,從建設部到地方都沒有要求物業公司承擔業委會活動經費。建設部《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規定,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工作經費由全體業主承擔。工作經費可以由業主分攤,也可以從物業共有部分經營所得收益中列支。北京市規定,相關工作經費具體籌集和使用辦法由業主大會決定。
法律依據:《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 第四十二條 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工作經費由全體業主承擔。工作經費可以由業主分攤,也可以從物業共有部分經營所得收益中列支。工作經費的收支情況,應當定期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告,接受業主監督。工作經費籌集、管理和使用的具體辦法由業主大會決定。
《北京市住宅區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 第三十九條 第一款 業主大會設立業主委員會,可以設立監事會,可以聘用財務人員和秘書等工作人員。相關工作經費具體籌集和使用辦法由業主大會決定。
Ⅱ 物業管理服務收費包括哪些項目
(1)管理費,用於物業管理區域的日常管理,包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巡視、檢查、物業維修、
(2)房屋設備運行費,用於電梯、
(3)保潔費
(4)保安費
(5)維修費
Ⅲ 業委會必須交物業費嗎
法律分析:業主委員會要繳納物業費。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一)遵守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二)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三)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五)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八十六條 業主應當遵守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相關行為應當符合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的要求。對於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管理人執行政府依法實施的應急處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業主應當依法予以配合。業主大會或者業主委員會,對任意棄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雜訊、違反規定飼養動物、違章搭建、侵佔通道、拒付物業費等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有權依照法律、法規以及管理規約,請求行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恢復原狀、賠償損失。業主或者其他行為人拒不履行相關義務的,有關當事人可以向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或者投訴,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Ⅳ 小區業委會辦公室需要向物業交納物業費嗎
你好,小區業務員是需要交納物業費用的,畢竟是享受了物業的服務,需要交費。
Ⅳ 業主委員會辦公經費用標准與來源
1、業主委員會辦公經費來源和標准:
我國《住房城鄉建設部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指導規則》第四十二條規定:「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工作經費由全體業主承擔。工作經費可以由業主分攤,也可以從物業共有部分經營所得收益中列支。工作經費的收支情況,應當定期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告,接受業主監督。工作經費籌集、管理和使用的具體辦法由業主大會決定。」
2、根據國家建設部《業主大會規程》第三十五條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開展工作的經費由全體業主承擔;經費的籌集、管理、使用具體由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規定。
一是可由全體業主按照房屋建築面積比例湊集、分擔,具體的湊集方法在業主公約或業主大會議事規則中規定
二是可在與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時,約定該工作經費由物業管理公司承擔。例如,有的業主委員會辦公經費從停車費里與物業公司對半分成,用於召集業主開會時的礦泉水費用、宣傳告示的筆墨紙張、打字費用、電話費等。
按其業主委員會的規定,當費用在200元以下時,主任可以簽字,超過200元就需要經過業主委員會的討論。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工作經費的使用情況應當定期以書面形式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告,接受業主的質詢。
法律法規就如何組建業主委員會,業委會該由誰牽頭組織等沒有明確規定。按理說,業主委員會由業主牽頭最好,但目前出現的情況是業主之間並不熟悉,又缺少聯系。因此,有關法規規定由開發商或物管公司來牽頭。
但目前法律法規尚有漏洞,開發商存在拖欠物業維修基金、建築質量等問題;而物業管理公司存在自身的管理水平比較低,及與開發商是「父子兵」等問題,造成有的開發商和物管公司都害怕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後改聘物管公司,因此,他們的配合並不積極。
福州有不少小區早在幾年前就開始籌備成立業委會,但是總被開發商和小區物業管理公司以各種理由為借口故意拖延。 業主自身素質問題 業委會要如期成立,需要一些維權意識強,而且熱心的業主積極主動去發動其他業主,同時也需要大部分業主的配合。
現在,不少人抱著明哲保身的想法,認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們認為擔任業主委員會委員既然沒有報酬,也是在浪費時間,因此不願意牽頭對業委會的成立持冷漠觀望的態度。
此外,也有個別業主委員會籌備組的成員被收買,不再代表業主利益,引起業主反感,使業委會的籌備工作陷入困境。業委會成員津貼問題 小區的事務很瑣碎,對業主委員會成員給些補貼也是合理的。國外的一些法規也規定,經業主大會同意,業委會成員可以收些報酬。
我國上海等地目前已經出現了業主委員會主任專業化、中介化的現象。如上海實行的「小區經理責任制」,就是由業主大會聘任專業人員擔任業委會主任來處理日常事務。因此,福建一些業內人士也認為,給予業委會成員適當的津貼將有利於業委會工作的開展。
(5)物業業委會需要交什麼費用擴展閱讀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省、市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等規定,結合城市果嶺公寓《議事規則》,《管理公約》,特製定本屆業主委員會工作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
第二條 業主委員會(以下簡稱業委會)工作原則,體現如下:
(一)公開、公平、公正;
(二)不得從事與物業服務無關的活動;
(三)不得組織、參與本公寓內任何經營活動;
(四)所有決定/決議堅持票決制依法作出的原則,一經形成,全體委員應遵守履行;
(五)非經業主委員會集體研究或未經集體授權,業委會主任或其他任何個人均不能代表業主委員會對外作出任何決定、承諾。
第三條 業委會工作宗旨
(一)維權、服務、監督、規劃、管理是業委會工作宗旨;
(二)監督、協助物業管理企業更好地履行物業管理合同,維護廣大業主的合法權益;
(三)規范、引導廣大業主的行為舉止,積極倡導業主為公寓的發展獻計獻策,努力將本公寓建設成發展前景廣闊、安全、舒適、文明、和諧的高品質公寓;
(四)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公寓防火、防盜、治安、消防、寵物管理等相關工作;
(五)作好物業開發建設單位有關資料及權屬的交接和劃分。
第四條 業委會工作監督
(一)業委會的工作應當接受本公寓樓道長、業主代表和廣大業主的監督;
(二)監督業委會內容:業委會工作是否公開,是否合規合法、公正、是否執行業委會決定、決策;是否維護廣大業主的權益及工作作風和執行力;財務收支合法性等方面進行監查,發現問題以書面形式督促業委會改正,業委會未改正的,可向街道、社區,如實反映求得解決。
第五條業委會分工原則
為避免職權過分集中而帶來的工作重大失誤,按職權分散原則,實行主任領導下的委員分工負責制的管理模式,進行委員間的分工合作,在委員會內部建立相應的相互約束機制和監督的管理體系。
Ⅵ 小區業主委員會自治物業管理收費是否交納稅金
小區業主委員會自治物業管理收費需要交納稅金。
物業管理費對於物業公司來說屬於主營業務收入,要交營業稅。營業稅是國家對提供各種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稅種。營業稅按照營業額或交易金額的大小乘以相應的稅率計算。
營業額以人民幣計算。納稅人以人民幣以外的貨幣結算營業額的,應當摺合成人民幣計算。
營業稅金及附加的構成是銷售應交消費稅產品、對外提供運輸勞務計算的營業稅、計算應交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對外銷售應交資源稅的產品。
營業稅的納稅期限分別為5日、10日、15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納稅人的具體納稅期限,由主管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大小分別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納稅的,可以按次納稅。納稅人以1個月或者1個季度為一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以5日、10日或者15日為一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5日內預繳稅款,於次月1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並結清上月應納稅款。
營業稅納稅地點具體如下:
(一)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但是,納稅人提供的建築業勞務以及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應稅勞務,應當向應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二)納稅人轉讓無形資產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但是,納稅人轉讓、出租土地使用權,應當向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三)納稅人銷售、出租不動產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扣繳義務人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繳納其扣繳的稅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Ⅶ 物業公司給業委會經費比例
法律分析:這個無明文確定,物業管理費是用於物業區域日常開支,而不是支付業委會費用的,相關法規條文也無規定,如果是業委會有費用支付需要,可以與物業公司協商,由物業公司給予一定的贊助,而不是按什麼比例提取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二條 業主應當根據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 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Ⅷ 成立業主委員會還需要交物業費嗎
法律分析:必須繳清物業費 也就明確提出業主委員會成員必須繳清物業費 物業條例中: 第七條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 (五)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這就明確了業主的義務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正好對應你上面說的成為委員的條件履行業主義務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三十五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
物業服務企業未能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導致業主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Ⅸ 成立業委會必須要交物業費嗎
法律分析:業主委員會成員必須繳清物業費。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七條 業主在物業管理活動中,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管理規約、業主大會議事規則;
(二)遵守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設備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三)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和業主大會授權業主委員會作出的決定;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交納專項維修資金;
(五)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Ⅹ 業委會的費用由誰承擔
法律分析:業委會的費用由業主大會承擔。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可以按照每年不超過實收物業管理服務費1%的比例提取活動經費,具體辦法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活動經費應當在物業服務企業服務收費中列支。活動經費主要用於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和支付業主委員會履行職責過程中實際產生的相關費用。具體使用情況由業主委員會以書面形式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每年度至少公布1次,並接受業主的監督。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十五條 業主委員會執行業主大會的決定事項,履行下列職責:
(一)召集業主大會會議,報告物業管理的實施情況;
(二)代表業主與業主大會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
(三)及時了解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監督和協助物業服務企業履行物業服務合同;
(四)監督管理規約的實施;
(五)業主大會賦予的其他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