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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礦產資源有多少 2024-11-18 17:32:45

給另一家公司墊付費用怎麼開票

發布時間: 2022-08-19 10:53:28

Ⅰ 為其他公司墊付資金,發票在我公司已入賬,我公司掛其他應收款,向墊付單位收回時,營改增後怎麼開票

營改增後開票按照你們的交易實際情況去開發票,但是因為開發票開了兩遍,只會增加雙方公司的稅額

Ⅱ 代客戶墊付費用開票內容開什麼好

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第50號令)第十二條 條例第六條第一款所稱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
但下列項目不包括在內:

(一)受託加工應征消費稅的消費品所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二)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代墊運輸費用:

1.承運部門的運輸費用發票開具給購買方的;

2.納稅人將該項發票轉交給購買方的。

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甲公司墊付的運費完全符合上述條件,不應包括在價外費用中,無需由甲公司開具運費發票,而應該由丁公司向乙公司開具發票。

上例中,只要乙公司對此業務能提供相關合同及付款憑證,准確核算被墊付業務全過程,取得的代墊運費的貨運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可以抵扣進項稅額的。

上述作法盡管違背了《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增值稅徵收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5〕192號)第一條(三)的規定,即:納稅人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支付運輸費用,所支付款項的單位,必須與開具抵扣憑證的銷貨單位、提供勞務的單位一致,才能夠申報抵扣進項稅額,否則不予抵扣。

Ⅲ 幫其他公司代墊費用,但沒有發票該如何入賬

幫其它公司代墊費用,但沒有發票,作如下賬務處理:

借:其他應收款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代墊費用不需要開發票,因為它不是一項收入,而是屬於往來款項。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謝謝。

Ⅳ 請問幫客戶代付的款,發票怎麼開

幫客戶代付款應該讓收款方把發票開到本公司名下。
法律分析
如果流量遠遠低於保證精確度的最小流量,將導致無輸出(如渦街流量計)或輸出信號被當作小信號予以切除(如差壓式流量計),這對供方來說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對於一套具體的熱能計量設備,供需雙方往往根據流量測量范圍和能夠達到的范圍度,約定某一流量值為「約定下限流量」,而且約定若實際流量小於該約定值,按照下限收費流量收費。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設置計量檢定機構,或者授權其他單位的計量檢定機構,執行強制檢定和其他檢定、測試任務。執行前款規定的檢定、測試任務的人員,必須經考核合格。這一功能通常在流量顯示儀表中實現。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的需要,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准器具,經上級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企業、事業單位根據需要,可以建立本單位使用的計量標准器具,其各項最高計量標准器具經有關人民政府計量行政部門主持考核合格後使用。計量檢定工作應當按照經濟合理的原則,就地就近進行。計量檢定必須按照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進行。國家計量檢定系統表由國務院計量行政部門制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 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第二十條 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

Ⅳ 代關聯公司墊付的保險費如何給他們開發票把錢收回

交強險額度內墊付醫葯費用並不需要發票單據,一般只需要憑醫院的診斷證明和交警隊出具的墊付費用通知即可申請。
法律上並無強制保險公司墊付醫葯費用的規定,上述情況可以要求事故責任方先行墊付醫葯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