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工程停電怎麼索賠
法律分析:項目工程停工的,施工單位可以與建設單位協商工程款支付問題,如果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訴,追索工程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五條 施工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工程范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相互協作等條款。
❷ 施工方因自身原因停工,工程款如何結算
這是承包人默示行為的單方違約。如果施工的工程量合格,經過審計,應當支付相應的施工費
當然,經過審計後的工程費,一般都比按合同估算的低很多。對方的違約責任:如造成實際損失,如窩工導致的工程延期等損失,如有實際發生數額,可要求承包人賠償。承包人實際完成工程的承包費可先不予支付,你方如有第三條中發生的損失,你方可行使抵銷權。
為防範和減少施工工程款結算糾紛,施工方需從制度上建立起健全有效的法律風險監控機制,建立企業法律顧問制度,配置項目法律顧問或項目法務經理。所配置的法律工作人員,項目經理,現場管理人員及相關人員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分別做好合同評審工作及項目履約指導工作、項目管理工作、現場簽證工作等。
(一)重視合同審查和評審工作,避免盲目簽訂合同。
施工方由於承接業務心切,往往在建設方的施工圖紙尚未全部設計出來,盲目與建設方約定一個開、竣工日期便倉促開工。此類合同簽訂後往往為項目的後期結算埋下隱患。如前述總承包施工單位乙與分包施工單位丙之間的紛爭,假設丙在簽訂分包施工合同初期,由有經驗的法律工作人員對合同進行審查,明確約定是整個工程竣工驗收合格還是分包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則完全可避免竣工時間之爭。
(二) 做好現場簽證工作,對工程量變更、增減情況應及時書面記錄,並妥善收集和保存相關資料,提交建設方和監理公司簽收確認。
正如前述,施工方盲目簽訂合同時施工圖紙尚未出全,工程量無法確定,工程一邊設計一邊施工必然導致工程量修改,往往做到哪裡改到哪裡,造成合同造價范圍外的增加工程大量產生,而增加的工程費用業主又未能及時予以書面追加確認,大量結算糾紛就由此產生。而且出現這種情況必然影響到工程按期完成,一旦發生糾紛,建設方反而以施工方延期竣工為由,迫使施工方在結算中接受苛刻條件,致使施工方遭受利益損失。解決上述弊端,可採取以下對策:
(1)施工過程中業主如大量增加工程量,一定要辦理符合合同要求的工程變更確認單,工程變更確認單上應載明變更的原因及理由,變更後增加的工程量及費用計算應清晰明了、數據准確;各種附件資料完善;監理方及建設方的經辦負責人簽字齊全(務必請建設方加蓋公章),以備日後發生糾紛時有據可查。
(2)工程變更確認手續在建設期間應迅速辦理完畢,避免任意拖延。施工方在履行手續遇到各種阻力的情況時往往採取息事寧人的忍耐態度,認為可能會影響與建設方的相互關系,為避免雙方「紅臉」,變更手續就一直拖延下去。殊不知這種對原則的遷就態度往往使今後的結算帶來隱患,萬一發生訴訟在法庭上也將處於被動狀態,因為法庭上講的是證據,你拿不出相關確鑿證據,法院可能會按合同約定判你違約,必須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甚至導致整個訴訟失敗。所以在要求建設方簽發工程變更確認單時不但要堅持原則,同時也需要注意方法,該「紅臉」處也得紅臉,「紅臉」總比在法庭上「翻臉」要好。
(3)施工方應充分重視及時收集變更和索賠的相關證據資料。往往產生結算糾紛很大一部分都是與變更、索賠事實不清、原因不明、證據資料不全等因素造成的。因此,項目管理者應積極有效地進行合同風險過程式控制制,根據工程的實際情況,制定出思路清晰、重點突出、目標明確、可操作性強的工作計劃,避免在後續工程結算中因變更索賠證據不足及手續不完善而陷入被動的不利局面。
(三)重視工程竣工驗收與竣工結算工作
施工完成後,施工方應一方面及時向建設方遞交竣工驗收報告,催促建設方組織有關部門及時驗收,對驗收時由於多種原因而無法完成的部位,應做專項處理,以免影響驗收日期;另一方面,施工方應組織得力人員集中精力、全面參與到竣工結算工作中去,積極主動地開展竣工結算工作,對建設期間遺留的問題應認真分析原因,找出問題症結,然後對症下葯。同時,與建設方及監理的信息傳遞應始終保持暢通。施工方應避免工程施工一結束,人員四處分散,不能有效集中的局面出現。
建設方出於種種目的,有意拒收竣工資料和竣工結算,藉以拖延工程結算及工程尾款的支付。萬一出現上述情況,施工方應利用各種方法送去資料和結算,甚至用特快郵遞寄送,萬一建設方進行拒收的,應將拒收郵件保管好,作為今後訴訟時的證據。一旦發生上述情況,並經多次協商談判和調解雙方仍然達不成一致意見的,施工方應運用法律武器,以自己編制的竣工結算造價為據向工程建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四)在建設期間搞好與建設方、監理方的溝通協作關系
在工程項目建設期間,施工方應主動與建設方及監理方保持密切聯系與溝通,認真履行合同義務,抓好施工質量與施工進度,給建設方與監理方良好形象。一旦因結算出現爭執,施工方首先應積極與建設方和監理方溝通。應尊重建設方,認真收集整理資料,隨時向建設方報告情況。及時把一些問題處理掉,避免為後期結算帶來更大壓力。在建設方做決策時,向他提供充分信息,讓他了解問題產生的來龍去脈,利弊得失,並積極爭取監理方的支持。並通過監理方的引導和溝通盡一切可能促成建設方與施工方達成和解,從而最大程度地化解糾紛,避免矛盾惡性激化。
總之,施工方一旦開始承接業務時,就必須注重工程量變更、索賠及其他相關資料的收集整理,並予以妥善保存,合同簽訂時注意約定條款中的利弊關系及可伸縮性,防止建設方和施工總承包方今後扯皮。一旦出現問題,必須及時與建設方、監理方進行協商,辦理好必要手續,只要雙方依法辦事,講原則、講信譽、建設合同糾紛是可以減少和避免的。
❸ 因下雨、停水、停電3--5天,施工方是否可向業主索賠工期和窩工費
如不是特大暴雨或罕見大雨,不應索賠工期,因這是一個有經驗的承包商應能預知到的;
停水、停電如不是承包商造成的原因,一周內超過8小時,就可索賠工期;
關於窩工費:如是自然災害、不可抵抗力造成,甲方不承擔窩工費;如是發包人原因造成承包人窩工,可索賠窩工費。
❹ 施工中停水、停電可要求索賠嗎
1、要看施工合同對這方面是怎麼約定。
2、如果一天中累計停工時間達到8小時以上時,是可以向甲方索賠工期的。(前提是不是施工方的原因造成的停工。)
發電機組供電必須確保工期,這屬於措施費用部分內容。
如果計算下來的工期還不能達到甲方要求的工期的,(工期索賠已計算在內了),甲方應該出罰施工單位
❺ 施工過程中,停水停電,但是承包方採用了發電機組供電,該部分費用如何向業主索賠
1、看看施工合同對這方面是怎麼約定的!這很關鍵的。
2、如果一天中累計停工時間達到8小時以上時,是可以向甲方索賠工期的。(前提是不是施工方的原因造成的停工。)
你用發電機組供電確保工期,也是應該的啊,這屬於措施費用部分內容。
如果你計算下來的工期還不能達到甲方要求的工期的啊,(工期索賠已計算在內了),甲方罰你施工單位沒有商量的,你無話可說啊。
❻ 場外停電索賠工期還是費用
場外停電既要索賠工期也要索賠費用,原《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GF-1999-0201)第13條規定: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專用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費用索賠
通常情況下因不可抗力發生損失時,現場已完工程、已到場材料的損壞有發包方負責,施工方自有或租賃使用的機械、材料等損失由施工方負責,不可抗力發生後現場清理的費用是否發包方負責的,承包方另外要求的賠償一般是不會獲得接納的,在法律上來講也是不予支持的。
工期索賠
通常情況下發生不可抗力的時候工期是可以順延的。另外,具體的情況可能要看相關的承包合同,看看有關工期索賠和費用索賠包括的范圍。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不可抗力條款
❼ 請問現場停水停電累計超過8小時除了可以索賠工期,可以索賠窩工費么
可以的。
原《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範文本)》(GF-1999-0201)第13條規定:
13工期延誤
13.1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經工程師確認,工期相應順延:
(1)發包人未能按專用條款的約定提供圖紙及開工條件;
(2)發包人未能按約定日期支付工程預付款、進度款,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3)工程師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進行;
(4)設計變更和工程量增加;
(5)一周內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電、停氣造成停工累計超過8小時;
(6)不可抗力;
(7)專用條款中約定或工程師同意工期順延的其他情況。
(7)施工過程停電費用和工期如何擴展閱讀
索賠費用的組成與建築安裝工程造價的組成類似,一般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人工費
指列入概算定額的直接從事建築安裝工程施工的生產工人和附屬輔助生產單位的工人開支的各項費用。
在索賠費用中還包括增加工作內容的人工費、停工損失費和工作效率降低的等損失費的累計,其中增加工作內容的人工費應按照計日工費計算,而停工損失費和工作效率降低的損失費按窩工費計算,窩工費的標准雙方應在合同中設定。
(二)設備費
可採用機械台班費、機械折舊費、設備租賃費等幾種形式。
當工作內容增加引起的設備費索賠時,設備費的標准按照機械台班費計算。
因窩工引起的設備費索賠,當施工機械屬於施工企業自有時,按照機械折舊費計算索賠費用;當施工機械是企業從外部租賃時,索賠費用的標准按照設備租賃費計算。
(三)材料費
材料費的索賠包括:由於索賠事項材料實際用量超過計劃用量而增加的材料費;由於客觀原因材料價格大幅度上漲;由於非承包人責任工程延期導致的材料價格上漲和超期儲存的費用。
材料費中應包括運輸費、倉儲費,以及合理的損耗費用。如果由於承包人管理不善,造成材料損壞失效,則不能列入索賠計價。
承包人應該建立健全物資管理制度,記錄建築材料的進貨日期和價格,以便索賠時能准確地分離出索賠事項所引起的材料額外耗用量。
威力證明材料單價的上漲,承包人應提供可靠的訂貨單、采購單,或官方公布的材料價格調整指數。
(四)管理費
此項可分為現場管理費和企業管理費兩部分。索賠款項中的現場管理費是指承包人完成額外工程、索賠事項工作以及工期延長期間的現場管理費,包括管理人員工資、辦公、通信、交通費等。
索賠款中的企業管理費主要指的是工程延期間所增加的管理費。包括總部職工工資、辦公大樓、辦公用品、財務管理、通信設施以及企業領導人員赴工地檢查指導工作等開支。
(五)利潤
一般來說,由於工程范圍的變更、文件有缺陷或技術性錯誤、業主未能提供現場等引起的索賠,承包商可列入利潤。
但對於工程暫停的索賠,由於利潤通常是包括在每項實事工程內容的價格之內,而延長工期並未影響削減某些項目的實施,也未導致利潤減少。
所以,一般監理工工程師很難同意在工程暫停的費用索賠中加進利潤損失。索賠利潤的款額計算通常是與原報價單中的利潤百分率保持一致。
(六)延遲付款利息
發包人未按約定時間進行付款的,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支付延遲付款的利息。
參考格式網路•工程索賠
❽ 施工現場停電多久可以索賠
法律分析:如果你是施工方一個禮拜停電時間超過8小時可以向甲方索賠工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
第六條 建設單位應當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供熱、通信、廣播電視等地下管線資料,氣象和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築物和構築物、地下工程的有關資料,並保證資料的真實、准確、完整。建設單位因建設工程需要,向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查詢前款規定的資料時,有關部門或者單位應當及時提供。
第七條 建設單位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准規定的要求,不得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第八條 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應當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第九條 建設單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配件、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十條 建設單位在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時,應當提供建設工程有關安全施工措施的資料。
依法批准開工報告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自開工報告批准之日起15日內,將保證安全施工的措施報送建設工程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❾ 法規那一條規定因電力公司停電,正在施工的單位可以向甲方索賠費用么
如果沒有通知施工單位,給正在施工的單位造成損失的,施工單位可以向供電公司索賠。
一般建築施工合同中雙方均有約定的義務和責任的,你先查清楚合同中的專用條款和通用條款是不是寫進去了這些內容,如果寫進去了,就可以按合同約定的辦理相關手續了,甲方也得按合同規定認賬的。如果沒有這些內容的話,你們按實際發生的情況可以向甲方交涉,一般甲方總得有個交代吧,多少承擔一定的責任;雙方談下來差不多也就可以。如果談不下來,視具體情況再作決定。如果一天中累計停工時間達到8小時以上時,是可以向甲方索賠工期的。
一般建築施工合同中雙方均有約定的義務和責任的,先查清楚合同中的專用條款和通用條款是否寫進去這些內容,如果寫進去,就可以按合同約定的辦理相關手續了,甲方也得按合同規定認賬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九條 供電企業在發電、供電系統正常的情況下,應當連續向用戶供電,不得中斷。因供電設施檢修、依法限電或者用戶違法用電等原因,需要中斷供電時,供電企業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事先通知用戶。第五十九條 電力企業或者用戶違反供用電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電力企業違反本法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未保證供電質量或者未事先通知用戶中斷供電,給用戶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第六百五十二條 供電人因供電設施計劃檢修、臨時檢修、依法限電或者用電人違法用電等原因,需要中斷供電時,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事先通知用電人;未事先通知用電人中斷供電,造成用電人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