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樓下的下水道堵了,要不要整個樓都一起平攤修理費
這個就看物業的水平了噻。這種情況,按照合同只要物業按照合同約定的次數進行了水平主管道疏通就和物業沒有主要責任。我的處理我會建議我的人去吧立管也疏通一次。關於賠償,按照侵權責任法,他的做法應該是把他樓上的住戶全部起訴了不管是否入住,沒入住的自己在法
堵塞了,不返水,自己負責,和我們無關;其三:則是下水管因年久失修造成的堵塞,這個過錯由物業來承擔,沒有對公用設施、設備進行維修。不論是一樓還是二樓,下水管被堵住了,先不要急著疏通,先弄清楚下水管被堵是什麼原因造成的,究竟是物業的錯還是住戶的錯?總比你沒有充足的理由直接上門"要錢"要好!
❷ 高層下水管道堵塞費用誰承擔
法律分析:加之土地資源日益緊缺,高層住宅大量建蓋。近年來,高層住宅因共用排水管道發生堵塞造成財產損失的事件時有發生,各地法院對此裁判案例較多,廣大高層住宅的業主對於共用排水管道發生堵塞,各業主分別排水的行為屬於共同危險行為,適用過錯推定原則即除業主能夠證實共用排水管道堵塞的後果不是其排水行為所造成的,均應當認定為存在過錯並對堵塞產生的財產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裁判結果普遍知曉和認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三十條 房地產開發企業是以營利為目的,從事房地產開發和經營的企業。設立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自己的名稱和組織機構;(二)有固定的經營場所;(三)有符合國務院規定的注冊資本;(四)有足夠的專業技術人員;(五)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設立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設立登記。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發給營業執照;對不符合本法規定條件的,不予登記。設立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的,還應當執行公司法的有關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在領取營業執照後的一個月內,應當到登記機關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規定的部門備案。
❸ 樓下下水管道堵了,樓上承擔費用嗎
法律分析:樓下管道堵塞了,須分清被堵塞的情況來決定樓上住戶是否有責任。一、住戶的衛生間馬桶堵了,如果是分管道(入戶管道)堵塞情況跟樓上無關。所有的疏通維護費用及損的要自我承擔。二、要是下水主管道(共用管道)堵了,在不能查清責任人的情況下,所有關連人、使用人、受益人都可能存在造成堵塞的因素或可能,因此樓上使用此管道的住戶都要分攤損失。還有一種情況是自然堵塞,也就是主管道多年未疏通而積垢致管道堵塞,這種情況下如果交納了物業費則要物業公司承擔損失,沒有交物業費的由關連住戶均損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根據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行為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八十五條 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及其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賠償後,有其他責任人的,有權向其他責任人追償。
❹ 樓下下水堵了樓上應該出錢嗎
法律分析:根據具體堵的原因而定。一樓的下水管為公共水道,樓上所有的下水都必須從一樓的下水管道通過,也就是說,主幹要是堵住了,某層返水了造成衛生間不能用,全體住戶都有一定的責任。侵害他人財產的,財產損失按照損失發生時的市場價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計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條 損害發生後,當事人可以協商賠償費用的支付方式。協商不一致的,賠償費用應當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確有困難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權人有權請求提供相應的擔保。
❺ 住戶住二樓,一樓下水道堵了,向樓上住戶平攤疏通費用,合理嗎
合不合理應先看房屋設計圖!如果一樓的下水管是單獨排水的(通常應該是單排的),那樓上的不承擔責任與費用;如果是共用的,那就分二種情況,一是主管道堵了,那應該共同承擔費用;二是主管到一樓下水管之間堵了,那就是一樓自己的事,與其它住戶無關。
這個問題不是誰的責任問題!也無法確定是誰的原因造成的!一般處理是在堵的樓層及以上所有的住戶分攤!因為本單元被堵樓層及以上的所有的住戶都有可能造成下水道堵塞!只有本單元所有的住戶平常注意點!才能保持下水道暢通!
❻ 一樓下水道堵了,疏通費用該整棟樓住戶均攤嗎
那不是一樓的下水道堵了,是整棟樓的主下水道堵了才會分攤,主管道是整棟樓共用的,為什麼不分攤?你家沒接入主管道?而且主管道堵了沒辦法確定到底是哪一家扔了容易堵塞的東西進馬桶。如果能確定是誰家造成的主管道堵塞,那就讓事主買單,確定不了肯定整棟樓分攤。
❼ 樓下的下水道堵了,要不要整個樓都一起平攤修理費
摘要 您好,如果是樓下水管主幹道堵住了,整棟樓平攤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