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仲裁費用一般要多少
法律分析:勞動爭議案件受理費收費標准:3人以下的,每件20元;4至9人的,每件30元;10人以上的集體勞動爭議案件,每件50元。
勞動爭議案件處理費收費標准:
(一)沒有爭議金額的案件,每件300元。
(二)有爭議金額的案件,按下列標准累加收費:
1、爭議金額在1萬元以內(含1萬元)的案件,每件500元;
2、爭議金額超過1萬元至5萬元(含5萬元)的部分,按3%收費;
3、爭議金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含10萬元)的部分,按2%收費;
4、爭議金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1%收費。
勞動爭議案件的爭議金額以申訴人請求的數額為准;請求的數額與實際爭議金額不一致的,以實際爭議金額為准。
法律依據:《勞動仲裁費和勞動合同鑒證費管理辦法》第三條 仲裁、鑒證費的收費范圍和收費標准必須嚴格按照國家物價局、財政部《關於發布中央管理的勞動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的通知》規定的內容執行。
⑵ 合同仲裁費用一般要多少錢
法律分析:1、爭議金額在10萬元以下的按爭議金額收取5‰,最低不少於500元。2、爭議金額在10萬元至50萬元的,收取500加收超過10萬元部分的4‰;3、爭議金額在50萬元以上的,收取2100元加收超過50萬元部分的3‰,但最高不得超過1萬元。4、爭議金額一般以申訴人請求的數額為准,其請求的數額與實際數額有出入,應以實際數額為准。
法律依據:《仲裁委員會仲裁收費辦法》第八條案件處理費的收費標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按照合理的實際支出收取。
⑶ 仲裁需要多少錢
仲裁費用是指仲裁機構向當事人收取的處理爭議案件的合法的費用。仲裁費用一般分為受理案件費用和辦案費用。所謂案件受理費,是指仲裁機構處理案件所支出的費用。所謂辦案費,是指敗訴方為賠償勝訴方辦案所支付的費用,包括律師費、鑒定費、檢查費、差旅費以及證人因誤工、誤工、誤差費等。民商事仲裁除了收仲裁費外,還會收取相關的輔助費、調查取證費等。
具體規定: 1.爭議金額在十萬元以下的收取5‰,最低不少於二十元; 2.爭議金額在十萬元至五十萬元的,收取五百元加收超過十萬元部分的4‰; 3.爭議金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收取>千一百元加收超過五十萬元部分的3‰,但最高不得超過一萬元。 爭議金額一般以申訴人請求的數額為准,其請求數額與實際數額如有出入,以實際數額為准。 案件處理費按實際開支收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第七十六條
當事人應當按照規定交納仲裁費用。 收取仲裁費用的辦法,應當報物價管理部門核准。
《關於經濟合同仲裁費和鑒證費收費標准及其使用范圍的規定》一、仲裁費和鑒證費收費標准 (一)仲裁費包括案件受理費和案件處理費。 案件受理費按下列標准收取: 1.爭議金額在十萬元以下的收取5‰,最低不少於二十元; 2.爭議金額在十萬元至五十萬元的,收取五百元加收超過十萬元部分的4‰; 3.爭議金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收取>千一百元加收超過五十萬元部分的3‰,但最高不得超過一萬元。 爭議金額一般以申訴人請求的數額為准,其請求數額與實際數額如有出入,以實際數額為准。 案件處理費按實際開支收取。 (二)鑒證費按下列標准收取,由當事人雙方各負擔一半。 1.購銷、訂貨、建>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收取價款或工程造價的萬分之二; 2.加工承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科技協作合同及其它經濟合同收取價款或酬金的1‰。 上述各類經濟合同鑒證費最高收取三千元,最低收取>元。
⑷ 仲裁費用一般是多少
法律分析:仲裁機構在其仲裁規則中都規定有申請經濟仲裁費用,這是每一個仲裁案件的當事人都必須繳納的費用。它的計算方式是按照爭議金額的不同,適用不同的比率得出當事人應繳的申請經濟仲裁費用。(一)爭議金額在10萬元以下的收取5%,最低不少於20元的經濟仲裁費用;(二)爭議金額在10萬元至50萬元的,收取500元,加收超過10萬元部分的4%的經濟仲裁費用;(三)爭議金額在50萬元以上的,收取2100元,加收超過50萬元部分的3%,但最高不得超過1萬元的經濟仲裁費用。
法律依據:《關於經濟合同仲裁費和鑒證費收費標准及其使用范圍的規定》,案件受理費按下列標准收取:(一)爭議金額在10萬元以下的收取5%,最低不少於20元的經濟仲裁費用;(二)爭議金額在10萬元至50萬元的,收取500元,加收超過10萬元部分的4%的經濟仲裁費用;(三)爭議金額在50萬元以上的,收取2100元,加收超過50萬元部分的3%,但最高不得超過1萬元的經濟仲裁費用。
⑸ 仲裁費用一般要多少錢
爭議金額(人民幣) 仲裁案件受理費(人民幣)1000元以下的部分 40─100元;1001元至50000元的部分 按4%─5%交納;50001元至100000元的部分 按3%─4%交納等。而勞動仲裁立案不收費,仲裁結束後雙方根據裁決結果履行義務即可。
仲裁費用是指仲裁機構向當事人收取的處理爭議案件的合法的費用。仲裁費用一般分為受理案件費用和辦案費用。所謂案件受理費,是指仲裁機構處理案件所支出的費用。所謂辦案費,是指敗訴方為賠償勝訴方辦案所支付的費用,包括律師費、鑒定費、檢查費、差旅費以及證人因誤工、誤工、誤差費等。民商事仲裁除了收仲裁費外,還會收取相關的輔助費、調查取證費等。
具體規定: 1.爭議金額在十萬元以下的收取5‰,最低不少於二十元; 2.爭議金額在十萬元至五十萬元的,收取五百元加收超過十萬元部分的4‰; 3.爭議金額在五十萬元以上的,收取>千一百元加收超過五十萬元部分的3‰,但最高不得超過一萬元。 爭議金額一般以申訴人請求的數額為准,其請求數額與實際數額如有出入,以實際數額為准。 案件處理費按實際開支收取。
法律依據:《仲裁法》第二十一條 當事人申請仲裁應當符合下列條件:(一)有仲裁協議;
(二)有具體的仲裁請求和事實、理由;(三)屬於仲裁委員會的受理范圍。《仲裁法》第七十六條 當事人應當按照規定交納仲裁費用。收取仲裁費用的辦法,應當報物價管理部門核准。
⑹ 仲裁費和訴訟費收費標准
仲裁費和訴訟費收費標准如下:
1、1000元以下的部分40元——100元;
2、1001元至50000元的部分按4%——5%交納;
3、50001元至100000元的部分按3%——4%交納;
4、100001元至200000元的部分按2%——3%交納;
5、200001元至500000元的部分按1%——2%交納;
6、500001元至1000000元的部分按0.5%——1%交納。
7、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8、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9、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10、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11、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12、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13、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14、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15、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6、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法律依據】
《仲裁委員會仲裁收費辦法》
第七條 案件處理費包括:
(一)仲裁員因辦理仲裁案件出差、開庭而支出的住宿費、交通費及其他合理費用;
(二)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等因出庭而支出的住宿費、交通費、誤工補貼;
(三)咨詢、鑒定、勘驗、翻譯等費用;
(四)復制、送達案件材料、文書的費用;
(五)其他應當由當事人承擔的合理費用。
本條款第(二)、(三)項規定的案件處理費,由提出申請的一方當事人預付。第九條 仲裁費用原則上由敗訴的當事人承擔;當事人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由仲裁庭根據當事人各方責任人大小確定其各自應當承擔的仲裁費用的比例。當事人自行和解或者經仲裁庭調解結案的,當事人可以協商確定各自承擔的仲裁費用的比例。
仲裁庭應當在調解書或者裁決書中寫明雙方當事人最終應當支付的仲裁費用金額。第十條 依照仲裁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仲裁庭同意重新仲裁的,仲裁委員會不得再行收取案件受理費。
仲裁庭依法對裁決書中的文字、計算錯誤或者仲裁庭已經裁決但在裁決書中遺漏的事項作出補正,不得收費。
⑺ 仲裁費收費標准
法律分析:北京仲裁委的收費標准為 25 萬元以下(含 25 萬元)仲裁人報酬12000 元, 機構費用 5000 元;25 萬元至 50 萬元(含 50 萬元) 仲裁人報酬12000 元加爭議金額25 萬元以上部分的 2.00%, 機構費用5000 元加爭議金額25 萬元以上部分的 1.2%。各地收費標准不一。
法律依據:《仲裁委員會仲裁收費辦法》第七條 案件處理費包括:(一)仲裁員因辦理仲裁案件出差、開庭而支出的食宿費、交通費及其 他合理費用;(二)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等因出庭而支出的食宿費、交通費、誤 工補貼;(三)咨詢、鑒定、勘驗、翻譯等費用;(四)復制、送達案件材料、文書的費用;(五)其他應當由當事人承擔的合理費用。本條款第(二)、(三)項規定的案件處理費,由提出申請的一方當事人預付。
《仲裁委員會仲裁收費辦法》第八條 案件處理費的收費標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按照合同的實際支出收取。
⑻ 起訴一萬塊錢訴訟費多少錢
法律分析: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規定,經濟糾紛的案值達到一萬的,提起民事訴訟時需要交納每件交納50元的受理費用,而申請費用每件是50元。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六條 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准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准。
⑼ 合同糾紛仲裁費用一般要多少錢
法律分析:合同糾紛仲裁費用標准為:
1、爭議金額在10萬元以下的按爭議金額收取5‰,最低不少於500元。
2、爭議金額在10萬元至50萬元的,收取500加收超過10萬元部分的4‰;
3、爭議金額在50萬元以上的,收取2100元加收超過50萬元部分的3‰,但最高不得超過1萬元。
4、爭議金額一般以申訴人請求的數額為准,其請求的數額與實際數額有出入,應以實際數額為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
第七條 仲裁應當根據事實,符合法律規定,公平合理地解決糾紛。
第八條 仲裁依法獨立進行,不受行政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的干涉。
第九條 仲裁實行一裁終局的制度。裁決作出後,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裁決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銷或者不予執行的,當事人就該糾紛可以根據雙方重新達成的仲裁協議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