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動刀至人輕傷二級住院費已付才料被送至檢查院,檢查院會怎麼外理
檢察院,不是檢查院。
輕傷的話是刑事案件,光住院費是小事,重要的是取得對方諒解,這樣可以爭取寬大處理。
2. 在異地被兇手故意殺害致死,住院費用能否報銷,如不能報銷,可以向那些部門求助經濟援助
在異地被兇手故意殺害致死,住院費用不能報銷。應當由罪犯支付相關費用,罪犯不支付,可以向法院起訴,只要罪犯有財產即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3. 法院刑事案件收監體檢過程中被告人突發疾病住院治療,費用應該由誰承擔依據是什麼
1.一般是由國家承擔,看守所羈押辦理手續發病國家是有醫療費用的
2.已被逮捕人員家屬不願出錢治療的有看守所治療,符合取保候審保外就醫的由家屬承擔醫療費用
4. 刑事犯罪,作為受害者受傷住院的醫葯費誰出
如果犯罪嫌疑人願意支付了,由犯罪嫌疑人支付。犯罪嫌疑人不支付的,由被害人先行墊付,等法院對犯罪嫌疑人審判時,被害人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賠償,把所有票據提供給法院,法院會根據票據和當地生活水平來判決民事賠償(法院只會判決用於治療犯罪嫌疑人對你完成傷害部分的醫葯費)。
5. 刑事案件中受害者的醫療費用應該由行為者全部擔負嗎
1、 是否由行為者全部承擔要看受害人是否有過錯;2、 如果受害人沒有過錯,刑事案件中受害者的醫療費用應該由行為者全部承擔;3、 如果受害人有重大過錯,就需要減輕行為者的民事責任。4、 受害人一般過錯,因為行為者具有主觀故意,一般 情況也</SPAN>不減輕行為者的民事責任。</p>
6. 被人打重傷了,對方全責。派出所和解後住院費用是誰先出
由自己先墊付,重傷是刑事案件,要追究刑事責任附帶民事賠償。
7. 在看守所期間住院由誰出費用
羈押期住院費一般由犯罪主體自己或者是家屬支付,犯罪嫌疑人羈押期間生病需要治療,通常的做法就是改變強制措施,給予相對的自由讓他出去治療。如果沒有改變強制措施的情況下是看守所負責治療問題,不用嫌疑人承擔。如果是自己要求住院的費用自己承擔,否則由國家承擔。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六條: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案件,可以經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准延長一個月。因為特殊原因,在較長時間內不宜交付審判的特別重大復雜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報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延期審理。
8. 刑事案件的賠償有哪些規定應該如何要求才合理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及精神損害賠償(刑事案件除外),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醫療費用等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9. 刑事拘留生病住院費用由誰承擔
法律分析:一般是辦案單位通知家屬,由家屬承擔費用的,除非醫療費是由於辦案單位刑訊逼供等違法行為造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八十二條 公安機關對於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預備犯罪、實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後即時被發覺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場親眼看見的人指認他犯罪的;
(三)在身邊或者住處發現有犯罪證據的;
(四)犯罪後企圖自殺、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毀滅、偽造證據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八十五條 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
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