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大股東可轉債賣出要交稅嗎
根據相關資料查詢顯示:可以。在A股市場中,可轉債的交易只收傭金,沒有印花稅,傭金與股票相同,但是,可轉債轉股後就需要根據股票的交易手續費用進行繳費,其中包括:印花稅、交易規費(證管費和證券交易經手費)、過戶費、傭金,通常情況下,上海證券交易所可轉債交易傭金默認為萬分之二,最少收費1元,就表示可轉債的交易傭金小於1元時也收1元。
㈡ 可轉債費用
可轉債費用包括印花稅(單向收費,賣出按成交金額的1‰,這筆錢是上繳給征稅機關)、過戶費(給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費用,買賣都要收,是0.02‰)、傭金(實際就是券商公司的利潤,規定上限是3‰,雙向收費,一般為0.25‰或0.3‰)
拓展資料: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該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
可轉換債券具有股票和債券的雙重屬性,對投資者來說是"有本金保證的股票" 。
可轉換債券對投資者具有強大的市場吸引力,其有利之處在於:
1.可轉換債券使投資者獲得最低收益權。
可轉換債券與股票最大的不同就是它具有債券的特性,即便當它失去轉換意義後,作為一種低息債券,它仍然會有固定的利息收入;這時投資者以債權人的身份,可以獲得固定的本金與利息收益。如果實現轉換,則會獲得出售普通股的收入或獲得股息收入。可轉換債券對投資者具有"上不封頂,下可保底"的優點,當股價上漲時,投資者可將債券轉為股票,享受股價上漲帶來的盈利;當股價下跌時,則可不實施轉換而享受每年的固定利息收入,待期滿時償還本金。
2.可轉換債券當期收益較普通股紅利高。
投資者在持有可轉換債券期間,可以取得定期的利息收入,通常情況下,可轉換債券當期收益較普通股紅利高,如果不是這樣,可轉換債券將很快被轉換成股票。
3.可轉換債券比股票有優先償還的要求權。
可轉換債券屬於次等信用債券,在清償順序上,同普通公司債券、長期負債(銀行貸款)等具有同等追索權利,但排在一般公司債券之後,同可轉換優先股,優先股和普通股相比,可得到優先清償的地位。
㈢ 轉債買賣需交多少手續費
可轉債只要收取交易傭金,傭金各證券公司不同,收費標准不超過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三,投資者可以和證券公司協商調佣,比如證券公司可轉債傭金收費標准為萬分之2,那麼交易5萬元的可轉債,那麼手續費為10元。
可轉債是上市公司融資的一種方式,它既具有債券的屬性,又具有轉換為股票的權利,投資者可以選擇持債到期,也可以選擇在二級市場上賣出,或者進行轉股操作,可轉債實行T+0交易,沒有漲跌幅限制。
拓展資料:
可轉換債券 是指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時期內按一定比例或價格將之轉換成一定數量的另一種證券的債券。
可轉換債券是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簡稱,又簡稱可轉債,是一種可以在特定時間、按特定條件轉換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業債券。可轉換債券兼具債權和股權的特徵。
特徵
可轉換債券具有債權和股權的雙重特性。
可轉換債券兼有債券和股票的特徵,具有以下三個特點:
債權性
與其他債券一樣,可轉換債券也有規定的利率和期限,投資者可以選擇持有債券到期,收取本息。
股權性
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可轉換性
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
可轉換債券在發行時就明確約定,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
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
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
正因為具有可轉換性,可轉換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
㈣ 可轉債買賣手續費多少
可轉債交易手續費只收取交易傭金,不收取印花稅。可轉債交易買賣都要收取交易傭金,一般滬市可轉債交易傭金的收取標准為萬分之二,最少收費1元,不滿1元的時候也按照1元來收取。深市可轉債交易傭金是千分之一,不設最低收費。具體咨詢國金債券。公司為客戶提供更高品質股票咨詢、股票快速交易及行情服務;還提供更豐富的用戶互動服務。【歡迎點擊了解更多】
可轉債交易的手續費包括交易的傭金與交易的經手費,滬深兩大交易所規定了交易的傭金與經手費的上限,具體如下:
一、在滬市,可轉債交易與其他債券的交易傭金是一樣的。
1、滬市:交易的傭金最高為成交金額的0.02%,經手費則按照成交金額的0.0001%來計算,最高為100元一筆。
2、深市:交易的傭金最高為成交金額的0.1%,交易的經手費則按照成交金額的0.004%來收取。
二、在深市,可轉債的交易費用與其他債券不一樣。
1、現券交易按照不超過成交金額的0.02%來收取,經手費則按照交易金額分段收取。①成交金額在100萬(包含100萬)以下,每筆收取0.1元;②成交金額在100萬(不含100萬)以上,每筆收取10元。
2、可轉債現券交易按照不超過成交金額的0.1%來收取,經手費按照成交金額的0.004%來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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㈤ 可轉債買入和賣出都有手續費嗎
有的。可轉債賣出有手續費用,需要交納一定的傭金費用,其傭金費率不同的證券公司有所不同,最高不得超過千分之三,一般是萬分之幾,投資者可以申請調佣。同時,深市和上海市場上的債券其費率也存在差別,比如,投資者與證券公司協商的深市可轉債的傭金費率為萬分之一。
(5)可轉債賣出有什麼費用擴展閱讀:
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將債券轉換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換,則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滿時收取本金和利息,或者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
如果持有人看好發債公司股票增值潛力,在寬限期之後可以行使轉換權,按照預定轉換價格將債券轉換成為股票,發債公司不得拒絕。該債券利率一般低於普通公司的債券利率,企業發行可轉換債券可以降低籌資成本。
可轉換債券持有人還享有在一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的權利,發行人在一定條件下擁有強制贖回債券的權利。可轉換債券 是指持有者可以在一定時期內按一定比例或價格將之轉換成一定數量的另一種證券的債券。
可轉換債券是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簡稱,又簡稱可轉債,是一種可以在特定時間、按特定條件轉換為普通股票的特殊企業債券。可轉換債券兼具債權和股權的特徵。
可轉換債券 英語為:convertible bond(或convertible debenture、convertible note)。公司發行的含有轉換特徵的債券。在招募說明中發行人承諾根據轉換價格在一定時間內可將債券轉換為公司普通股。轉換特徵為公司所發行債券的一項義務。可轉換債券的優點為普通股所不具備的固定收益和一般債券不具備的升值潛力。
可轉換債券在轉換成股票之前是純粹的債券,但轉換成股票之後,原債券持有人就由債權人變成了公司的股東,可參與企業的經營決策和紅利分配,這也在一定程度上會影響公司的股本結構。
可轉換性是可轉換債券的重要標志,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約定的條件將債券轉換成股票。轉股權是投資者享有的、一般債券所沒有的選擇權。
㈥ 轉債股票交易有手續費嗎
有的。
轉債手續費和股票的手續費不一樣,可轉債交易收費標准各證券公司不同,
一般來說可轉債交易手續費是成交金額的0.04%,買賣雙向單筆最少收取1元,不收印花稅和過戶費。
股票交易收取傭金(買賣雙向收取,不超過成交金額的3%,單筆最少5元),過戶費(買賣雙向收取,收取成交金額的千分之0.2),印花稅(買入時不收,賣出時收成交金額的千分1)。
拓展資料:
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權的一部分,也是發行的所有權憑證,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各個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股票是資本市場的長期信用工具,可以轉讓,買賣,股東憑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潤,但也要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每家上市公司都會發行股票。
同一類別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權是相等的。每個股東所擁有的公司所有權份額的大小,取決於其持有的股票數量占公司總股本的比重。
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是資本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還其出資。
股票是股份制企業(上市和非上市)所有者(即股東)擁有公司資產和權益的憑證。上市的股票稱流通股,可在股票交易所(即二級市場)自由買賣。非上市的股票沒有進入股票交易所,因此不能自由買賣,稱非上市流通股。
這種所有權為一種綜合權利,如參加股東大會、投票標准、參與公司的重大決策、收取股息或分享紅利等,但也要共同承擔公司運作錯誤所帶來的風險。
股票是一種有價證券,是股份公司在籌集資本時向出資人發行的股份憑證,代表著其持有者(即股東)對股份公司的所有權。股票是股份證書的簡稱,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資金而發行給股東作為持股憑證並藉以取得股息和紅利的一種有價證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東對企業擁有一個基本單位的所有權。股票是股份公司資本的構成部分,可以轉讓、買賣或作價抵押,是資金市場的主要長期信用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