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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拆訴後可以退回什麼費用

發布時間: 2022-08-29 04:57:40

1. 撤訴後訴訟費用怎麼處理

一、撤訴後訴訟費用怎麼處理
1、起訴後撤訴的話訴訟費可以去退。撤訴的訴訟費是減半收取,所以可以退一半。法院會在作出准予撤訴裁定的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退還給撤訴的當事人。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訴人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或者上訴人負擔。
2、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三十四條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訴人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或者上訴人負擔。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變或者撤銷具體行政行為,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被告負擔。
第五十三條
案件審結後,人民法院應當將訴訟費用的詳細清單和當事人應當負擔的數額書面通知當事人,同時在判決書、裁定書或者調解書中寫明當事人各方應當負擔的數額。
需要向當事人退還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15日內退還有關當事人。
二、申請撤訴需要什麼條件
申請撤訴需要以下條件:
1、申請人必須是原告、上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以及原告特別授權的訴訟代理人;
2、撤訴必須是原告自願;
3、撤訴必須合法;
4、必須撤銷全部訴訟請求等。

2. 法院撤訴會退費嗎

會,不過需要看具體情況,在民事案件審理過程中,畢竟已經進入和審判程序,已經使用了法院的人力資源等,原告撤訴並經人民法院准許的,原告所交納的訴訟費不能全部退回,但應減半收取。行政案件中,原告申請撤訴並經人民法院准許的,在被告改變或者撤銷具體行政行為的情況下,案件受理費由被告承擔。
法律分析
調解後原告撤訴的,案件的受理費用按一半收取,另一半退還給原告。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民事案件的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原告負擔。行政案件的被告改變或者撤銷具體行政行為,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被告負擔。申請撤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人民法院才能批准:(1)申請人必須是原告、上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以及原告特別授權的訴訟代理人。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參加訴訟後處於同原告相同地位,也可申請撤訴,但他的撤訴並不影響原告和被告之間訴訟的正常進行。(2)撤訴必須是原告自願。(3)撤訴必須合法。一是有權申請者;二是宣判之前提出;三是實體上不得有規避法律行為,不能違反現行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不得有損於國家、集體和他人的利益。(4)必須撤銷全部訴訟請求。(5)必須在法院宣判之前提出。(6)必須經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在進行撤銷的時候,首先我們要注意申請撤銷是有一定的條件的,只有符合一定的條件,才可以進行撤銷。另外,一般情況下,如果調解解決或者撤訴,是可以進行退還一半的訴訟費的。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五條 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3. 上訴人向法院提出撤訴後,法院是否能夠退回訴訟費

上訴人向法院提出撤訴,法院能夠退回訴訟費,但不是全部,一般情況是退回一半的訴訟費用。上訴費用,是對一審法院的判決、裁定不服而向上一級法院提出要求重新審理的行為,所以案卷原告或者訴訟人應當繳納案件受理費用。
法律分析
在發生上訴人撤回上訴的情況下,二審法院可以退還當事人一半的上訴費用,但不會全部退還。訴訟費用,是指當事人進行民事、經濟、海事和行政訴訟,依照法律規定,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費用。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根據我國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的相關規定,只要原告方申請撤銷上訴,並被法院裁定準予撤訴的話,訴訟費就會退還一半,不能全部退還。但是中止訴訟、中止執行的案件,當事人已交納的案件受理費、申請費法院是不予退還的。不過如果中止訴訟、中止執行的原因消除,恢復訴訟、執行的,當事人就不用再交納案件受理費、申請費等相關費用。如果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上訴人向法院提出撤訴,法院可以退還上訴人一半的訴訟費。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五條 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第三十三條 離婚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第三十四條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訴人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或者上訴人負擔。 行政案件的被告改變或者撤銷具體行政行為,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被告負擔。

4. 法院起訴撤訴後退錢嗎

法律分析:比如10萬元的訴訟請求標的額,起訴時如果按照普通程序,應當交納2300元的訴訟費用,在撤訴情況下,法院會退還一半的訴訟費用,即退還1150元。如果在立案時,法院是按照簡易程序收取訴訟費用,即收取1150元的訴訟費用,在原告撤訴時,法院就不會退還訴訟費用了。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五條 以調解方式結案或者當事人申請撤訴的,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第十六條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5. 法院撤訴能退起訴費嗎

法院撤訴退費減半,交納案件受理費。
案件的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原告負擔。行政案件的被告改變或者撤銷具體行政行為,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被告負擔。撤回起訴是法院宣告判決前人民檢察院將公訴案件撤回的行為。根據相關關規定,人民法院對公訴案件審_後,對不需要判刑的,可以要求人民檢察院撤回起訴;檢察機關發現主要犯罪事實失實,或者按照刑法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應當主動撤回起訴,按照不起訴或免予起訴程序辦理。在法庭審理過程中,如果發現起訴案件主要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應當主動撤回起訴,補充偵查,然後根據情況,或者重新起訴,或者按照不起訴或免予起訴程序辦理。
檢察院請求撤回起訴,法院應當審查檢察院撤回起訴(不追究刑事責任)的理由,根據撤訴理由,則作出准許撤訴或者不準許撤訴的裁定。裁定準許撤訴,說明法院不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此時意味著案件尚未終結,法院只是中止了審理,案件還是在法院。如果被告人有新的犯罪事實或者新的證據,檢察院重新提起訴訟,法院可以恢復審理。在裁定準許檢察院撤訴後,如果被告人被羈押,看守機關應當執行法院的裁定,中止羈押被告人,將被告人釋放。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三十四條 民事案件的原告或者上訴人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或者上訴人負擔。行政案件的被告改變或者撤銷具體行政行為,原告申請撤訴,人民法院裁定準許的,案件受理費由被告負擔。第五十二條 依法應當向當事人退費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訴訟費用繳庫和退費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商最高人民法院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