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價外費用如何開票,開什麼品名
銷售貨物或應稅勞務收取價外費用(指增值稅額以外的價外收費)者,如果價格與價外費用需要分別填寫,可以在專用發票的「單價」欄填寫價、費合計數,另附價外費用項目表交與購貨方。但如果價外費用屬於按規定不徵收增值稅的代收代繳的消費稅,則該項合計數中不應包括此項價外費用,此項價外費用應另行開具普通發票。價外費用項目表應填寫購銷雙方的單位名稱、收取價外費用的商品或勞務的名稱、計量單位、數量、價外費用的項目名稱、單位收費標准及價外費用金額(單位費用標准乘以數量),並加蓋銷售方的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購貨方應索取價外費用項目表一式兩份,分別附在發票聯和抵扣聯之後。價外費用項目表樣式,暫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稅務局制定。
㈡ 補償款應該如何開發票
補償款屬於價外費用,一般納稅人租金稅率:有形動產租賃稅率是17%(2018年5月1日起,執行16%的增值稅稅率),不動產租賃稅率是11%(2018年5月1日執行10%的增值稅稅率)。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二條規定:「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
(2)賠補和簽證費用怎麼開票擴展閱讀: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5號《 發票管理辦法》第四章 第二十六條:填開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在發生經營業務確認營業收入時開具發票。未發生經營業務一律不準開具發票。
違約金是否可以開具發票有以下兩種情況:
1、合同履行前違約:由於沒有發生經營行為,故不需要開具發票。
2、合同履行過程中違約:價外費用,一般情況下可以與合同金額一起開具增值稅發票,並計算繳納增值稅。
違約金屬於價外費用,因此可以與合同金額一起開具增值稅發票給對方,並計算繳納增值稅。
㈢ 關於價外費用,違約金,如何開票發票
價外費用可以直接開在發票金額裡面,而違約金不需要開發票的。以上內容僅供參考謝謝!
㈣ 佔地補償費如何開票
法律分析: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1、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2、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准,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規定。
3、被徵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徵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
㈤ 單位收到的損失補償費需要給對方開發票嗎
不需要開發票;通過協商收到的補償金,不是因提供應稅勞務向購買方收取的價外費用,不屬於開具發票的范圍,因此不可開具發票。
法律分析
1、醫療費: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葯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2、誤工費: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3、護理費: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4、交通費: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5、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予以確定。6、營養費: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7、殘疾賠償金:殘疾賠償金根據受害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或者傷殘等級,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標准,自定殘之日起按二十年計算。但六十周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
第十九條 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特殊情況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開具發票。
第二十條 所有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個人在購買商品、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支付款項,應當向收款方取得發票。取得發票時,不得要求變更品名和金額。
㈥ 美國辦簽證費用在網上提交的怎樣開發票
美國的簽證費是沒法辦理發票的,不管你是在網上還是在銀行櫃台交。只是有收費的憑證。
㈦ 代客戶墊付費用開票內容開什麼好
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
【法律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第50號令)第十二條 條例第六條第一款所稱價外費用,包括價外向購買方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包裝費、包裝物租金、儲備費、優質費、運輸裝卸費以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
但下列項目不包括在內:
(一)受託加工應征消費稅的消費品所代收代繳的消費稅;
(二)同時符合以下條件的代墊運輸費用:
1.承運部門的運輸費用發票開具給購買方的;
2.納稅人將該項發票轉交給購買方的。
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甲公司墊付的運費完全符合上述條件,不應包括在價外費用中,無需由甲公司開具運費發票,而應該由丁公司向乙公司開具發票。
上例中,只要乙公司對此業務能提供相關合同及付款憑證,准確核算被墊付業務全過程,取得的代墊運費的貨運增值稅專用發票是可以抵扣進項稅額的。
上述作法盡管違背了《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加強增值稅徵收管理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5〕192號)第一條(三)的規定,即:納稅人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支付運輸費用,所支付款項的單位,必須與開具抵扣憑證的銷貨單位、提供勞務的單位一致,才能夠申報抵扣進項稅額,否則不予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