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交房時要交哪些費用,大概多少錢
1、契稅:住宅類房屋標准按房款總價的3%或1.5%或1%交納,每套交納具體的比例需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購房者的購房時間、購房單價、購房面積、是否第1次購房等因素來確定;非住宅類房屋按房款總價的3%交納。
2、專項維修資金:有電梯類房屋標准按建築面積(平方米)×27.5(元/平方米)計算結果交納;非電梯類房屋標准按建築面積(平方米)×22(元/平方米)計算結果交納。
3、合同印花稅:按房款總價的0.05%交納(住宅免收)。
4、證照印花稅:按5元/戶交納。
5、產權登記費:住宅類房屋按80元/戶交納;非住宅類房屋按550元/戶交納;共有人證書費按10元/人交納。
6、交易手續費:非住宅類房屋按房款×0.35%計算結果交納。
7、國土證辦證費:按相關規定交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契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四條 契稅的計稅依據: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為成交價格;
(二)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徵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
(三)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為所交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的差額。
前款成交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並且無正當理由的,或者所交換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的差額明顯不合理並且無正當理由的,由徵收機關參照市場價格核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 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帳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五條 條例第二條所說的產權轉移書據,是指單位和個人產權的買賣、繼承、贈與、交換、分割等所立的書據。
B. 新房交鑰匙時需要繳納什麼費用
物業管理費 還有公共費用。 其他的他們無權收。物業管理費主要保證小區安全清潔招的保安、保潔以及攝像頭等等。公共費用所要的就是你房子的佔地面積以及停車的一部分收費。其他的費用都是很小很小的、而且並不屬於物業收取。
C. 交房的時候還要交什麼費用嗎
購房者在交房時還需要交哪些費用
具體新房交房稅費如下:
1、契稅
2、住房維修基金: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維修基金。
2、面積差額款:根據商品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
3、裝修變更費用:根據業主與開發商的補充協議。
4、車位款:針對需要購買車位的業主,雙方需另行簽署合同(原購房合同約定贈送車位的除外,但要注意車位是有產權的)
5、寬頻、有線電視開通費:收房人可以向自願繳納,但不強收。
6、其它增值服務項目開通費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沒有單獨約定的,均可以不交。
物業管理收取的費用
這個是個大問題,物業關乎我們以後的生活品質。我們在交房時還需要向物業繳納這些費用:
1、物業管理費用:以合同約定為准。
2、水、電費周轉金或保證金:有部分物業會收取,但費用最高不宜超過常規家庭3個月的水電費用(分戶計量除外)
3、停車管理費
4、裝修保證金:沒有明確規定,但收費不應過高,且無特殊原因必須退還。
5、裝修管理費
6、垃圾清理費
D. 交房後交房期間要交哪些費用
交房時需要補交的費用有營業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契稅、教育費附加、證照工本費、物業服務管理費、公共維修基金等。
【法律依據】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七條
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契稅暫行條例》第九條
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徵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在契稅徵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
E. 交房後還需要繳納哪些費用
【法律分析】:新房交房後還需要繳納的費用:一、新房交房稅費:1、契稅:普通得住房標准按照1.5%收。購買90平方米及其以下的普通住房,且是個人首次購買的按1%徵收。2、住房維修基金:商品房銷售時,業主與售樓方需要簽定有關維修基金交繳約定, 業主應當按購房款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3、房屋產權登記費:有的開發商是辦證時才收取的,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二、開發商收取的費用
房款尾款:根據雙方合同約定。面積差額款:根據商品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裝修變更費用:根據業主與開發商的補充協議。車位款:針對需要購買車位的業主,雙方需另行簽署合同。寬頻、有線電視開通費:可以向自願接受相關服務的購房人收取,但不應在交房時強行向不希望接受相關服務的購房人收費。建議裝修完後再交納比較合理,否則可能會多交幾個月的服務費。
三、物業管理收取的費用:物業管理費用:以合同約定為准。北方城市供暖費:物業公司沒有權利強行和提前收取這筆費用,更沒有權利以此作為不交付房屋的理由。
四、物業裝修管理收取的費用:裝修保證金:沒有明確規定,但收費不應過高,且無特殊原因必須退還。裝修管理費。垃圾消納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 第十二條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向生產、經營地或者納稅義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如實填寫稅務登記表,並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提供有關證件、資料。 前款規定以外的納稅人,除國家機關和個人外,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的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 稅務登記證件的式樣,由國家稅務總局制定。
F. 交房的時候還要交什麼費用嗎
交房時需要交的費用如下:
1、契稅
房屋也是帶有商品屬性的,所以購買房屋也是需要繳納稅款的,契稅的計算跟房屋的價格有直接的關系,並且是按照國家指定的具體標准收取的。這筆費用必不可少,如果購房者沒有交契稅就無法辦理房產證,在實際操作中還是要先繳稅,然後憑拆遷協議再到當地的稅收部門辦理退稅。
2、房屋維修基金
房屋維修基金跟契稅一樣,都是屬於買房必不可少的一筆費用,一般繳納這兩項費用都不會存在什麼爭議。通常情況下購房者是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維修基金的,全體業主所繳納的房屋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會存入專項賬戶中,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3、物業費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物業公司和業主之間經常產生矛盾,所以針對物管費的繳納,還是有很多爭議的。物業費的計算是從業主接房的時候開始的,所以業主收房後,就要開始繳納物業管理費了,物業費一般是半年或者是一年為單位交納的,房子越大,費用就越多。
4、其他費用
除了上述三筆佔比比較大的費用外,根據不同的情況,接房的時候業主可能還會交納其他的一些費用。如開發商會要求業主交納電力增容費,煤氣、天然氣、電話等初裝費、開通費等等,但這些費用不是必須要交的,業主可以自願選擇。
交房流程
房屋交接的時間在我們購買房屋的時候簽訂的購房合同中就有約定,一般在接房之前,開發商以書面形式通知新房購買者在約定時間內對新房進行驗收交接。購房者只需等到接房日的時候,持入住通知要求的證件及其他相關資料到售樓處去辦理接房手續。
但購房者要注意,在接房的時候還要驗房,首先要查驗新房開發企業依法應當取得的書面文件;然後就是進入房屋內部去檢查房屋質量、測量房屋面積等。
驗收完房屋之後,如果房屋符合交房條件,業主就可以簽署新房《房屋驗收交接單》,從房地產開發企業或房地產開發企業指定的第三方處領取新房鑰匙入住了。
G. 交房拿鑰匙需要交什麼費用
交房拿鑰匙需要交契稅費用。契稅是最不存在爭議的,是跟房價成正比的,都是1.5%,這個比例是國家相關部門規定的,因此該繳還是要繳的,如果面積大了,那麼就需要補錢,如果面積小了,那麼就需要退錢。根據購房合同規定,房屋面積差額不應超過3%。
交房拿鑰匙交費注意事項
要是在合同中與開發商約定,開發商在房款結清之前,對交付房屋有權順延的,則客戶必須在把房款付清之後,才能接收商品房,如果新房驗收沒有問題,一般情況下,業主收房後,就要開始繳納物業管理費了。
在通常情況下,業主是可以選擇按月或者按季度來繳費的,但具體的物業管理費用要以合同約定為准,在目前開發商在交房時,一般都要求業主先辦理手續,繳納相關費用之後,才允許業主驗房,對於這一不合理的程序,業主應堅持先驗房,後辦理手續,並應將驗房時發現的相關問題書面呈遞給開發商並讓其簽收,以避免以後的糾紛。
H. 新房交房時要交哪些費用,大概多少錢
房屋交付要繳納多少費用
一、新房交房稅費有:
1、契稅:非普通住宅契稅按4%徵收,普通住房標准為按1.5%徵收。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約按1%徵收。各城市具體收費標准略有不同。
2.面積差額款:根據商品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
3.裝修變更費用:根據業主與開發商的補充協議。
4.車位款:針對需要購買車位的業主,雙方需另行簽署合同(原購房合同約定贈送車位的除外,但要注意車位是有產權的)
5.寬頻、有線電視開通費:可以向自願接受相關服務的購房人收取,但不應在交房時強行向不希望接受相關服務的購房人收費。建議裝修完後再交納比較合理,否則可能會多交幾個月的服務費。
6.其它增值服務項目開通費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沒有單獨約定的,均可以不交。
三、物業管理收取的費用:
1.物業管理費用:以合同約定為准。
2.北方城市供暖費:物業公司沒有權利強行和提前收取這筆費用,更沒有權利以此作為不交付房屋的理由。
3.水、電費周轉金或保證金:有部分物業會收取,但費用最高不宜超過常規家庭3個月的水電費用(分戶計量除外)
4.停車管理費
四、物業裝修管理收取的費用:
1.裝修保證金:沒有明確規定,但收費不應過高,且無特殊原因必須退還。
2.裝修管理費
3.垃圾消納費
4.裝修施工臨時出入證制證費:沒有明確規定,原則上不超過5元/證。
房屋交付後的保修責任
1、房屋交付的保修責任
(1)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對所售商品房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圍、保修期限、保修責任等內容做出約定。保修期從交付之日起計算。
(2)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於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向建設單位出具的質量保修書約定保修期的存續期;存續期少於規定中確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於規定中確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3)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於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向建設單位出具的質量保修書約定保修期的存續期。
(4)在保修期限內發生的屬於保修范圍的質量問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壞,房地產開發企業不承擔責任。
2、開發商要協助辦理相關權屬登記
(1)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項目委託具有房產測繪資格的單位實施測繪,測繪成果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後用於房屋權屬登記。
(2)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需要由其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
(3)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買受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
3、房屋質量不合格的法律責任
商品房交付使用後,買受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退房;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