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欠款起訴費是怎麼收費的
欠款訴訟費收費按照法定的比例分段累計交納,具體來說,若債務糾紛原告提出訴訟時,訴狀之中註明的糾紛標的低於1萬元,只需要繳納50元的訴訟費。如果超過一萬元,但不超過10萬元,超過的部分按照標的2.5%交納訴訟費。
【法律分析】
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起訴大概的程序如下:1、寫好起訴書;2、攜帶證據和起訴書到法院立案並交訴訟費;3、法院審查確定受理後就會開庭審理;4、法院判決;5、執行判決。案件受理費是指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依法應向人民法院交納的一定費用。因案件情況不同,案件受理費的徵收標准和辦法也有所不同。一般按照下面的標准執行。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准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准。
② 債務糾紛起訴費用是多少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2%交納。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八條,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並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 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
③ 債務糾紛起訴訴訟費用是多少
(1)無財產爭議案件:普通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標的,根據案件性質、復雜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間協商收取;外地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標的,代理費不低於20000元;(2)法律文書:代為撰寫、修改、審查法律文書,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難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每份文書在600-2000元之間協商收費;(3)律師見證: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所需時間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4)代辦公證:律師代辦公證的事務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間協商收費;(50律師函及法律意見書:為委託方出具律師函或法律意見書,根據相關事務難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協商收費,每份為1500-2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6)律師調查:按調查事項協商收費。案件受理費是指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依法應向人民法院交納的一定費用。因案件情況不同,案件受理費的徵收標准和辦法也有所不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條 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並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2.5%交納;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2%交納;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1.5%交納;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1%交納;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0.9%交納;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0.8%交納;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0.7%交納;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0.6%交納;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0.5%交納。財產案件受理費的計算方法是按照上述規定對訴訟標的額分段計算,之後相加,所得總數即為應收額。
④ 債務糾紛訴訟費要怎樣算
由於急需用錢,借款人會找到有經濟能力的人尋求幫助,請求借款。在還款期到後,借款人或者擔保人都不承擔還款責任時,當事人之間就會發生債務糾紛。債權人可以通過起訴的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債務糾紛的訴訟費一般包括:1、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案件受理費、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2、一些債務糾紛案件不繳納案件受理費: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駁回上訴的案件;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管轄權異議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的案件;行政賠償案件。在起訴時,案件受理費有起訴方繳納,案件審結後原則上訴訟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八條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並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收取訴訟費用的辦法另行制定。
⑤ 欠款的訴訟費怎麼算
法律分析:債務糾紛起訴的費用包含訴訟費,財產保全費、請擔保公司擔保的擔保費、律師費。因每個案件的情況不一樣,所以具體要產生多少費用,還要針對每個案件情況分別計算。案件受理費由敗訴的當事人負擔,雙方都有責任的由雙方分擔。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⑥ 欠款糾紛起訴費誰來承擔
欠款糾紛起訴費首先由原告進行預繳。根據我國法律規定,訴訟費等案件受理費由敗訴方最終承擔。因此欠款糾紛訴訟費承擔要看本案最終的審判結果由敗訴方進行承擔。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