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失業人員,可享受哪些稅收優惠政策
勞動者失業登記後,憑《就業失業登記證》免費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1、可免費享受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政策咨詢、職業指導、創業指導、職業介紹、公益性崗位安置等優惠政策; 2、可免費參加職業培訓(包括創業培訓),享受職業培訓補貼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3、可享受社保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全免息小額貸款等就業扶持政策;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失業人員,憑證可領失業保險金; 4、符合稅收優惠條件的個體人員,憑證可申請減免3年管理費、證照行政事業性收費、營業稅等個體經營稅收優惠政策。企業錄用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的就業困難人員,可申請享受企業吸納稅收、社會保險補貼等優惠政策。
Ⅱ 有失業證交社保有優惠嗎
不需要繳納,根據法律規定,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所以失業期間個人不用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四十八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四)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第十五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並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一)重新就業的;
(二)應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四)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五)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當地人民政府指定部門或者機構介紹的適當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訓的。
Ⅲ 持《就業失業登記證》可以享受哪些優惠政策
勞動者失業登記後,憑《就業失業登記證》免費享受以下優惠政策:
1、可免費享受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政策咨詢、職業指導、創業指導、職業介紹、公益性崗位安置等優惠政策;
2、可免費參加職業培訓(包括創業培訓),享受職業培訓補貼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
3、可享受社保補貼、公益性崗位補貼、全免息小額貸款等就業扶持政策;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失業人員,憑證可領失業保險金;
4、符合稅收優惠條件的個體人員,憑證可申請減免3年管理費、證照行政事業性收費、營業稅等個體經營稅收優惠政策。企業錄用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的就業困難人員,可申請享受企業吸納稅收、社會保險補貼等優惠政策。
Ⅳ 辦理失業證有哪些優惠
失業證》是失業人員享受就業服務、辦理錄用登記的資格憑證,對於下崗職工和找不到工作的人來說,有了它就可以去政府提供的就業部門,接受免費的職業介紹,和技能培訓費用的優惠。
Ⅳ 失業證有什麼優惠政策
法律分析:領取職業保險金、暖氣費補貼、職業介紹補貼、培訓補貼、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等優惠政策。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在本市遷移戶口的,持《戶口遷移證》、《失業保險金領取證》,到原戶口所在地的街道、社會保障部門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關系和檔案轉出手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就業促進法》 第五十二條 各級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就業援助制度,採取稅費減免、貸款貼息、社會保險補貼、崗位補貼等辦法,通過公益性崗位安置等途徑,對就業困難人員實行優先扶持和重點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