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新房交房時要交哪些費用,大概多少錢
房屋交付要繳納多少費用
一、新房交房稅費有:
1、契稅:非普通住宅契稅按4%徵收,普通住房標准為按1.5%徵收。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約按1%徵收。各城市具體收費標准略有不同。
2.面積差額款:根據商品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
3.裝修變更費用:根據業主與開發商的補充協議。
4.車位款:針對需要購買車位的業主,雙方需另行簽署合同(原購房合同約定贈送車位的除外,但要注意車位是有產權的)
5.寬頻、有線電視開通費:可以向自願接受相關服務的購房人收取,但不應在交房時強行向不希望接受相關服務的購房人收費。建議裝修完後再交納比較合理,否則可能會多交幾個月的服務費。
6.其它增值服務項目開通費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沒有單獨約定的,均可以不交。
三、物業管理收取的費用:
1.物業管理費用:以合同約定為准。
2.北方城市供暖費:物業公司沒有權利強行和提前收取這筆費用,更沒有權利以此作為不交付房屋的理由。
3.水、電費周轉金或保證金:有部分物業會收取,但費用最高不宜超過常規家庭3個月的水電費用(分戶計量除外)
4.停車管理費
四、物業裝修管理收取的費用:
1.裝修保證金:沒有明確規定,但收費不應過高,且無特殊原因必須退還。
2.裝修管理費
3.垃圾消納費
4.裝修施工臨時出入證制證費:沒有明確規定,原則上不超過5元/證。
房屋交付後的保修責任
1、房屋交付的保修責任
(1)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對所售商品房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圍、保修期限、保修責任等內容做出約定。保修期從交付之日起計算。
(2)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於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向建設單位出具的質量保修書約定保修期的存續期;存續期少於規定中確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於規定中確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3)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於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向建設單位出具的質量保修書約定保修期的存續期。
(4)在保修期限內發生的屬於保修范圍的質量問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壞,房地產開發企業不承擔責任。
2、開發商要協助辦理相關權屬登記
(1)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項目委託具有房產測繪資格的單位實施測繪,測繪成果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後用於房屋權屬登記。
(2)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需要由其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
(3)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買受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
3、房屋質量不合格的法律責任
商品房交付使用後,買受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退房;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⑵ 交房時需要交哪些費用
買新房需要交的費用:(一)買商品房需要交的稅:1、契稅,購房總價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區稅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減半,即1.5-2.5%。2、印花稅,購房總價的0.05%。(二)基金:1、房屋維修基金,購房總價的2-3%,大多數地方是2%。2、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房產稅暫行條例》第四條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
⑶ 交房拿鑰匙的時候,需要交什麼費用
交房拿鑰匙的時候,需要交房稅費;開發商收取的費用;物業管理收取的費用。對新房交鑰匙的話,建議大家多注意一下具體的細節,比如房屋的驗收等問題,這樣才能保證自己房屋的質量。
一、新房交房稅費
1、契稅
發生房屋買賣、典型買賣、贈與或者交換行為時,根據轉移變動的價值,向產權領取者徵收一次性契稅。 契稅採用比例稅率。 也就是說,房屋產權發生轉移變動行為時,對納稅人按一定比例的稅率征稅。 契稅實行3%-5%的幅度比例稅率。
2、住房維修基金
以商品房出售的,購房人和銷售公司應當簽訂相關維修基金的繳納約定,購房人應當按照購房款的2-3%的比例向銷售公司繳納維修基金。 銷售公司代收的維修基金由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房屋銷售收入。
3、房屋產權登記費:部分開發商在制證時領取,但房屋為80元/套,非房屋為550元/件。
4、印花稅: 5元/本。
5、人工費: 10元/本。
二、開發商收取的費用
1、房款最終支付:以雙方合同約定為准。
2、面積差價金:根據商品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
3、裝修變更費用:根據業主和開發商的補充協議。
4、停車位價款:對於需要購買停車位的業主,雙方需要另行簽署合同(除原購房合同約定贈送停車位外,注意停車位有產權)。
5、寬頻、有線電視開通費:可以向自願接受相關服務的購買者徵收,但不得向交房時不願意接受相關服務的購買者強制收費。
新房交房注意收房注意房款約定,客戶和開發商簽訂合同,辦理交接手續要根據開發商的通知確定時間。 房屋價款結算前,開發商有權順延交付房屋的,客戶可以在結清房屋價款後領取商品房。 新建公寓已符合合同約定的交付條件的,開發商應當在合同規定的新建公寓交付日期前書面通知賣方辦理交接手續。
⑷ 交房時要交哪些費用,大概多少錢
1、契稅:住宅類房屋標准按房款總價的3%或1.5%或1%交納,每套交納具體的比例需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購房者的購房時間、購房單價、購房面積、是否第1次購房等因素來確定;非住宅類房屋按房款總價的3%交納。
2、專項維修資金:有電梯類房屋標准按建築面積(平方米)×27.5(元/平方米)計算結果交納;非電梯類房屋標准按建築面積(平方米)×22(元/平方米)計算結果交納。
3、合同印花稅:按房款總價的0.05%交納(住宅免收)。
4、證照印花稅:按5元/戶交納。
5、產權登記費:住宅類房屋按80元/戶交納;非住宅類房屋按550元/戶交納;共有人證書費按10元/人交納。
6、交易手續費:非住宅類房屋按房款×0.35%計算結果交納。
7、國土證辦證費:按相關規定交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繳納契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第四條 契稅的計稅依據:
(一)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為成交價格;
(二)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徵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
(三)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為所交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的差額。
前款成交價格明顯低於市場價格並且無正當理由的,或者所交換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的差額明顯不合理並且無正當理由的,由徵收機關參照市場價格核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第二條 下列憑證為應納稅憑證:
(一)購銷、加工承攬、建設工程承包、財產租賃、貨物運輸、倉儲保管、借款、財產保險、技術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質的憑證;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帳簿;
(四)權利、許可證照;
(五)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五條 條例第二條所說的產權轉移書據,是指單位和個人產權的買賣、繼承、贈與、交換、分割等所立的書據。
⑸ 交房的時候還要交什麼費用嗎
交房的時候要交的費用有:
一、契稅
一般非普通住宅契稅按4%徵收,普通住房則按1.5%徵收,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約按標准徵收1%。
二、公共維修基金
住宅維修基金交存標准為2%,非住宅維修基金交存標准為1%。需要注意的是在二手房交易中,不會涉及公共維修基金。
三、物業管理費
通常情況下,業主是可以選擇按月或者按季度來繳費的。
四、燃氣、有線電視、寬頻開通費
一般情況下,有線電視和寬頻開通的費用都是由業主自己承擔,業主可以去相關的部門開戶辦理。燃氣開通費也是取決於開發商與業主之間是否有協議,一般情況下,都是由開發商來承擔費用的,燃氣開通費無形之中已納入總房價款,而每個月使用燃氣的費用則是業主承擔的。
五、裝修保證金
為了避免業主裝修時破壞房屋的公共區域和主體結構,業主在裝修前應該去物業公司報備,並且繳納一定數額的裝修保證金,一般是幾千元不等,這樣才能順利裝修房子,如果業主後期有違約行為,保證金可以不退還,如果沒有違約保證金如數退還。
業主收房注意事項
1、一般房產商通知小業主交房時間比較早,建議不要在第一、第二天去收房。因為那兩天同時來收房的人很多,陪同驗收房子的人也不會有太充裕的時間仔細陪同看房。建議選擇第三天或第四天。
2、收房時應該到物業部門查看資料,包括《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竣工驗收備案表》、《管線分布竣工圖(水、強電、弱電、結構)》、《面積實測表》等。
需要注意的是,前四項文件是可以帶走的。其中《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竣工驗收備案表》必須是原件。
3、注意核實面積、合同及價錢多退少補等問題。首先要確認售樓合同附圖與現實是否一致,結構是否和原設計圖相同,房屋面積是否經過房地產部門實際測量,與合同簽訂面積是否有差異。查看售房合同,看誤差為多少。注意簽訂合同時將誤差定在2%至3%,建議不超過5%。
4、物業可能會催促交付物業費等費用。但根據建委的最新規定,開發商不得以先交物業費等費用為收房條件,可以驗收好後交付費用。
5、從物業領取鑰匙時,要確認樓層鑰匙、進戶門鑰匙、信箱鑰匙、水表鑰匙、電表鑰匙是不是齊全。
⑹ 交房需要交哪些費用
【法律分析】:交房需要交的費用有:按房款2%至3%交納公共維修基金;按業主的產權面積交納物業費;部分城市冬季交房需要交納供暖費;面積正負百分之三,金額多退少補的房屋面積差價等。
1、契稅。房屋是帶有商品屬性的,所以購房也需要繳納稅款,契稅的計算跟房屋的價格有直接的關系,並且是按照國家指定的具體標准收取的。這筆費用必不可少,如果購房者沒有交契稅就無法辦理房產證,在實際操作中,還是要先繳稅,然後憑拆遷協議再到當地的稅收部門辦理退稅。
2、房屋維修基金。房屋維修基金跟契稅一樣都是屬於買房必不可少的一筆費用,一般繳納這兩項費用都不會存在什麼爭議。通常情況下,購房者是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全體業主所繳納的房屋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會存入專項賬戶中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3、物業費。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物業公司和業主之間經常產生矛盾,所以針對物管費的繳納還是有很多爭議的。物業費的計算是從業主接房的時候開始的,所以業主收房後就要開始繳納物業管理費了,物業費一般是半年或者是一年為單位交納。房子越大費用就越多,業主最好提前准備好,另外,還要注意之前簽訂的物業合同,具體的物業管理費用要以合同約定為准。
4、其他費用。除了上述三筆佔比比較大的費用外,根據不同的情況接房的時候業主可能還會交納其他的一些費用。如開發商會要求業主交納電力增容費煤氣、天然氣、電話等初裝費、開通費等等。但這些費用不是必須要交的,業主可以自願選擇。
【法律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七條 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契稅暫行條例》 第九條 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徵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在契稅徵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
⑺ 新房交房時一共需要繳納哪些費用
買新房需要交的費用包括:
(一)購買房屋的費用:全款或首付款;
(二)稅費:增值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契稅、教育費附加等;
(三)房屋買賣交易手續費、房屋所有權登記費。
【法律依據】
《契稅法》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契稅。
《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⑻ 房子交房需要交什麼費用
【法律分析】
交房的時候,業主源只需要繳納物業管理費。一旦收房,就開始計算管理費用,所以交房時,一般按月或者按季度提前繳納一部分管理費用。但是,收樓前後還有2項的費用。收房之前,往往在網簽的時候就要交公共維修基金。而辦房產證的時候,需要繳交契稅。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
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契稅。
第二條 本法所稱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是指下列行為:
(一)土地使用權出讓;
(二)土地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贈與、互換;
(三)房屋買賣、贈與、互換。
前款第二項土地使用權轉讓,不包括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土地經營權的轉移。
以作價投資(入股)、償還債務、劃轉、獎勵等方式轉移土地、房屋權屬的,應當依照本法規定徵收契稅。
第三條 契稅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稅的具體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稅率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
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依照前款規定的程序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住房的權屬轉移確定差別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