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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承擔的費用怎麼入賬

發布時間: 2022-09-03 13:36:09

Ⅰ 員工墊付企業電費怎麼做賬

按發票將電費記入相關科目,貸其他應付款-某人,如是入管理費用,那分錄就是:
借:管理費用-電費A元
貸:其他應付款-某人A元
問題沒有說明收到是專票還是普票未考慮增值稅,如果是專票在借方增加一個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如果普票參照上面的分錄。

Ⅱ 公司從銀行賬戶支付員工墊付的費用會計怎麼記賬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1-04

Ⅲ 支付員工賠償款如何入賬

法律分析:對於工傷賠償,單位可由職工福利費報銷進行入賬。對於勞動仲裁賠償,應該屬於「營業外支出」的范圍進行入賬。經濟補償的月工資按照勞動者應得工資計算,包括計時工資或者計件工資以及獎金、津貼和補貼等貨幣性收入。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按照當地最低工資標准計算。勞動者工作不滿12個月的,按照實際工作的月數計算平均工資。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准,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准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Ⅳ 發生的職工工傷費用如何入賬

法律分析:計入營業外收入。入賬方式如下,發生工傷事故後,向職工墊付醫葯費: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社保)。保險公司或社保賠付公司墊付的葯費時(如果全額賠付)銀行存款或現金貸銀行存款管理費用或應付福利費(公司負擔部分)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或社保管理費用(或應付福利費)來進行入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第三十九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Ⅳ 公司承擔員工個人所得稅如何入賬

個人所得稅記賬方法為借:應付工資;貸:應交稅金-應交個人所得稅;貸:現金(銀行存款)。個人所得稅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個人所得稅的納稅義務人,既包括居民納稅義務人,也包括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居民納稅義務人負有完全納稅的義務,必須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而非居民納稅義務人僅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1、計提工資,借,管理費用——工資;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2、實際發放,借,應付職工薪酬——工資;貸,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應交稅費-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員工違法公司需承擔什麼責任?
公司內部員工違法如果是職務行為,民事責任由單位負責;刑事責任本人負責。如果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單位承擔民事責任後可向員工追償。如果該員工的行為是公司意志的體現,那可能構成單位犯罪,那單位肯定也要被判處罰金的。同時如果因為員工履行公務時侵權,導致他人人身財產損害,那麼單位要承擔特殊的侵權責任。
綜上所述,個人所得稅全部由公司承擔,賬務處理時,個稅部分與主體費用一起記入成本費用科目。公司要嚴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進行承擔員工個人所得稅入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
第三十條扣繳義務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的義務。對法律、行政法規沒有規定負有代扣、代收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稅務機關不得要求其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
扣繳義務人依法履行代扣、代收稅款義務時,納稅人不得拒絕。納稅人拒絕的,扣繳義務人應當及時報告稅務機關處理。
稅務機關按照規定付給扣繳義務人代扣、代收手續費。
第三十一條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稅務機關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確定的期限,繳納或者解繳稅款。
納稅人因有特殊困難,不能按期繳納稅款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地方稅務局批准,可以延期繳納稅款,但是最長不得超過三個月。
第三十三條納稅人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減稅、免稅。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各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單位和個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擅自作出的減稅、免稅決定無效,稅務機關不得執行,並向上級稅務機關報告。

Ⅵ 員工墊付公司錢如何進行帳務處理

墊付時:

借:管理費用-招聘費

貸:其他應付款-xx

報銷時:

借:其他應付款-xx

貸:現金


借:銀行存款/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老闆的名字

其他應付款是指企業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應付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存入保證金、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應付、暫收所屬單位、個人的款項等。

(6)員工承擔的費用怎麼入賬擴展閱讀:

企業發生各種應付、暫收或退回有關款項時,借記「銀行存款」、「管理費用」等賬戶,貸記「其他應付款」賬戶;支付有關款項時,借記「其他應付款」賬戶,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企業採用售後回購方式融入資金的,應按實際收到的金額,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本科目。回購價格與原銷售價格之間的差額,應在售後回購期間內按期計提利息費用,借記「財務費用」科目,貸記本科目。按照合同約定購回該項商品等時,應按實際支付的金額,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Ⅶ 單位為員工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怎麼做賬

社會養老保險是依照職工薪水的一定佔比繳納給社保的。在其中,企業承擔一部分,本人承擔一部分,本人承擔一部分由企業代收代繳。通常在本期付款。因此在繳納的情況下,職工應當繳納的一部分,應當由企業先繳納。

此條要求了解決社會保險費的基本准則。1.實行本通告要求的公司包含多種類型和所有制性質的公司;二是企業承擔的社會醫療保險。記提時,借記「應付款」,貸記「其他應付款」;三是公司承擔的基本養老保險、失業險、工傷險、生育險。盡管文檔中只提及「做為勞保用品花費,記入成本費(花費)」,但並沒確定實際到哪個成本學科計算。但因為社會保險費是按國家規定統一繳納的,不屬於職工薪酬的一部分,也不屬於產品成本中的立即人力,因此應做為成本費用立即計入期間費用帳戶。記提時,借記「期間費用」,貸記「其他應付款」;(四)職工本人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由公司代收代繳。從職工薪水中繳納時,借記「應收職工薪資」,貸記「其他應付款3354職工本人保險費用」。

Ⅷ 員工辦電工證費用怎麼入賬

員工電工證辦理費計入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

貸:銀行存款

企業應當通過「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核算應付職工薪酬的提取、結算、使用等情況。該科目的貸方登記已分配計入有關成本費用項目的職工薪酬的數額,借方登記實際發放職工薪酬的數額,包括扣還的款項等;該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企業應付未付的職工薪酬。

「應付職工薪酬」科目應當按照「工資」、「職工福利」、「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非貨幣性福利」等應付職工薪酬項目設置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按照有關規定向職工支付工資、獎金、津貼等,借記「應付職工薪酬——工資」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企業從應付職工薪酬中扣還的各種款項(代墊的家屬葯費、個人所得稅等),借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

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其他應收款」、「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等科目。企業支付職工福利費、支付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用於工會運作和職工培訓或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或住房公積金時。

借記「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或工會經費、職工教育經費、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等科目。企業以自產產品作為職工薪酬發放給職工時,應確認主營業務收入,借記「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

同時結轉相關成本,涉及增值稅銷項稅額的,還應進行相應的處理。企業支付租賃住房等資產供職工無償使用所發生的租金,借記「應付職工薪酬——非貨幣性福利」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Ⅸ 職工負擔的社保如何做賬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社保是當月扣當月的。不需要計提,拿到單子可以直接入賬。
扣社保的單子做賬:借:管理費用---社保(公司承擔部分)
其他應收款---XXX(個人承擔部分)
貸:銀行存款
發工資的時候借:應付職工薪酬
貸:其他應收款---XXX(個人承擔部分)
銀行存款(或現金)

Ⅹ 員工工傷怎麼做賬

法律分析:1、發生工傷事故,對職工進行賠償: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營業外支出(公司負擔部分)

借: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承擔部分)

借:其他應收款(責任人承擔部分——如果有的話)

貸:庫存現金

2、保險公司支付保險賠償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承擔部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