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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費屬於什麼費用

發布時間: 2022-02-10 10:58:41

⑴ 公告費屬於增值稅的哪一項服務

公告費屬於增值稅的其他生活服務一項服務。
其他生活服務,是指除文化體育服務、教育醫療服務、旅遊娛樂服務、餐飲住宿服務和居民日常服務之外的生活服務。

⑵ 公告送達費用是多少

法律分析:法院的公告費用不統一。公告費的收取標准主要是看這個案件是屬於什麼類型的案件,一般在一百元以內,基本民事案件無論行政還是刑事,都需要當事人支付訴訟費。如果經濟有困難,可以向法院申請救助。

民事訴訟中,交法院的公告費屬於訴訟費用,公告費並應該由原告方預付,法院判決後由敗訴方負擔。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八條 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並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收取訴訟費用的辦法另行制定。

⑶ 公告費計入什麼科目

管理費用-職工教育經費

⑷ 一般法院的公告費用是多少

法院的公告費用不統一。公告費的收取標准主要是看這個案件是屬於什麼類型的案件,一般在一百元以內,基本民事案件無論行政還是刑事,都需要當事人支付訴訟費。如果經濟有困難,可以向法院申請救助。

民事訴訟中,交法院的公告費屬於訴訟費用,公告費並應該由原告方預付,法院判決後由敗訴方負擔。

各項公告費用:

1、公告費,每次交納十元至五十元,不另收費;超過一萬元案件的,超過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的案件,每件交納五十元至一百元;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一元至五十元;

4、財產案件,按爭議的價額或金額交納。

不滿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

超過一千元至五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納;超過五萬元至十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納;

超過十萬元至二十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納;超過二十萬元至五十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點五交納;超過五十萬元至一百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納;

超過一百萬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點五交納;

5、侵害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的案件,每件交五十元至一百元;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的收費標准交納。

6、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納五元至三十元;

7、專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納五十元至四百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三十元至一百元。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收費標准交納;

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三十元至五十元。破產案件,按照破產企業財產總值依照財產案件收費標准計算,減半交納,但最高不超過10萬元;

7、原告提出兩個以上訴訟請求、被告提出反訴、第三人提出與本案有關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需要合並審理的,案件受理費根據不同的訴訟請求分別計算收取;

8、財產案件中請求數額與實際不符的,案件受理費按人民法院核定的實際爭議數額計算收取。

(4)公告費屬於什麼費用擴展閱讀:

申請執行等費用按下列標准交納:

(1)申請執行案件。執行金額或者價額在1萬元以下的,每件交納50元;趄過1一50萬元的部分,按0.5%交納;超過50萬元的部分,按0.1%交納。

(2)申請訴保全措施。保全財產的金額或者價額不滿1千元的,每件交納30元;超過1千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0.5%交納。

(3)海事海商案件。申請扣押船舶的,每件交納1一5千元;申請債權登記的,每件交納500元;申請留置貨物、燃料的,每件交納500元;申請船東責任限制的,按申請限制數額的0.1%交納,但最低不少於500元。


參考資料:網路-訴訟費用

⑸ 公告費由誰承擔的法律規定


【法律分析】
公告費由原告先預交,最終由敗訴方承擔,在執行階段處理,公告送達法律文書的,公告費用同時執行。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⑹ 單位在報紙做公告屬於什麼費用

業務宣傳費

納稅人每一納稅年度發生的業務宣傳費(包括未通過媒體的廣告性支出),在不超過銷售營業收入5‰范圍內,可據實扣除。

納稅人發生的與其經營業務直接相關的業務招待費,在下列規定比例范圍內,可據實扣除: 全年銷售(營業)收入凈額在1500萬元及其以下的,不超過銷售(營業)收入凈額的5‰;全年銷售(營業)收入凈額超過1500萬元的,不超過該部分的3‰。

⑺ 公告費應放入哪個會計科目核算

如果是執行老的會計准則的話,就是走營業費用科目,營業費用這個科目在某種程度上來說也就是指的銷售費用.但在最新的會計准則(2006)里,在損益類科目里沒有設營業費用這個科目,而是設了6601銷售費用.6601這個科目核算企業銷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勞務的過程中發生的各種費用,包括保險費、包裝費、展覽費和廣告費、商品維修費、預計產品質量保證損失、運輸費、裝卸費等以及為銷售本企業商品而專設的銷售機構(含銷售網點、售後服務網點等)的職工薪酬、業務費、折舊費等經營費用。你所問的廣告費應該就是上述所講的公司在提供勞務的過程中發生的廣告費。

⑻ 公告費屬於管理費用哪個科目,要放入管理費用裡面的哪個明細

列入「管理費用-辦公費」吧

⑼ 民事訴訟中,交法院的公告費算不算訴訟費用呀

民事訴訟中,交法院的公告費屬於訴訟費用,公告費並應該由原告方預付,法院判決後由敗訴方負擔。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二條訴訟過程中因鑒定、公告、勘驗、翻譯、評估、拍賣、變賣、倉儲、保管、運輸、船舶監管等發生的依法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費用,人民法院根據誰主張、誰負擔的原則,決定由當事人直接支付給有關機構或者單位,人民法院不得代收代付。

第二十九條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9)公告費屬於什麼費用擴展閱讀

訴訟費用,是指當事人進行民事、經濟、海事和行政訴訟,依照法律規定,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費用。

包括:(1)案件受理費;(2)其他訴訟費用。

具有經濟制裁的性質,是敗訴方的當事人對進行訴訟所花費用的合理負擔。其中,案件受理費具有國家稅收的性質,應列為國庫收入。

對民事案件依法徵收訴訟費用,是世界各國的通例。對此,各國民事訴訟法典中都作了原則性的規定,關於訴訟費用的徵收標准、計算方法等問題,則另以單行法規的形式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