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看守所如何充錢
法律分析:進看守所里的犯罪嫌疑人讓家人存錢,這個錢不是要上交給看守所的。看守所里的飯是免費的,是不收取任何費用的。主要是在押人員在看守所里需要購買一些日用品,自己給自己加個餐什麼的。都是在押人員自己消費,花不完的如數退還。
法律依據:《看守所條例》
第四十九條看守所對人犯帶入所內以及後來寄送的財物,需要代為保管的,應當當面點清,詳細登記。填寫《財物保管登記表》時,應當把財物的名稱、數量、質量、規格、特徵和牌號寫清楚,並由人犯簽名捺印。登記表一式三份,一份存根,一份交人犯收執,一份連同財物一起保存。人犯在羈押期間確實需要使用其被保管的財物的,應當經過看守所所長批准。人犯領取財物時,應當出具字據。
第五十條 對人犯的財物要指定專人妥為保管,存放專用庫房。除不可抗力外,代管的財物如有損壞、丟失,應當照價賠償。不易保存的物品,應當交由人犯家屬領回或者由辦案機關酌情處置。
第五十一條 對脫逃人犯的財物,應當暫時保管。一年後人犯未捕獲歸案的,上繳財政部門處理。對死亡人犯或者已執行死刑的罪犯的財物,應當按規定通知其家屬領取,路遠無法領取的也可代為寄去。如無家屬,或者在一年內無法通知和寄送以及通知後逾期一年不來領取的,上繳財政部門處理。上繳財物的收據,要歸入人犯檔案保存備查。
2. 看守所網上繳費流程
法律分析:支付寶監群服務裡面如果有對應的地區則可以網上轉賬,否則只能去現場交,僅供參考。在看守所接待室交錢,看守所開收據,犯人就可以在裡面花錢買生活用品食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四十九條 罪犯收受物品和錢款,應當經監獄批准、檢查。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四十七條 罪犯在服刑期間可以與他人通信,但是來往信件應當經過監獄檢查。監獄發現有礙罪犯改造內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寫給監獄的上級機關和司法機關的信件,不受檢查。
3. 拘留所怎麼充錢
法律分析:進看守所里的犯罪嫌疑人讓家人存錢,這個錢不是要上交給看守所的。看守所里的飯是免費的,是不收取任何費用的。主要是在押人員在看守所里需要購買一些日用品,自己給自己加個餐什麼的。都是在押人員自己消費,花不完的如數退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九十一條 公安機關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後的三日以內,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准。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
對於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
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提請批准逮捕書後的七日以內,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機關應當在接到通知後立即釋放,並且將執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於需要繼續偵查,並且符合取保候審、監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審或者監視居住。
4. 怎麼給異地看守所的犯人的交生活費
需要聯系當事人所在的看守所,一般可以通過郵政轉賬,有些要求去現場存現金。根據實際要求,看守所里在押人員可以通信,也可以在信件中進行詢問。
5. 拘留所生活費怎麼繳納
法律分析:在拘留所里是不需要交生活費的。在被拘留期間的生活費由國家財政支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拘留所條例實施辦法》 第十二條 拘留所的基礎建設經費、修繕費、日常運行公用經費、辦案(業務)經費、裝備經費、被拘留人給養經費等由公安機關提請本級人民政府列入財政預算予以足額保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應當會同本級財政部門每年對被拘留人伙食費、醫療費等給養經費標准進行核定。
6. 看守所生活費怎麼寄進去
法律分析:可以直接去看守所窗口直接存錢,或在郵政儲蓄銀行,填寫犯罪嫌疑人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地址等信息郵寄。
法律依據:《拘留所條例》
第五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需要設置拘留所。拘留所的設置和撤銷,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提出意見,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審批。
第六條 拘留所應當按照規定的建設標准,設置拘留區、行政辦公區等功能區域。
第七條 拘留所依照規定配備武器、警械,配備交通、通訊、技術防範、醫療和消防等裝備和設施。
第八條 拘留所所需經費列入本級人民政府財政預算。
7. 看守所交生活費流程
法律分析:不需要交費。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羈押不需要交納伙食費,人犯給養費主要包括伙食、炊餐具、被服、衛生醫療、日用品、取暖、降溫、押解、學習以及其他必需開支的項目的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實施辦法》 第二十五條 人犯給養費主要包括伙食、炊餐具、被服、衛生醫療、日用品、取暖、降溫、押解、學習以及其他必需開支的項目的費用。人犯給養費的標准,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廳、局和財政廳、局根據物價等情況商定。
8. 看守所繳費怎麼交
拘留所提供基本飲食。家屬不用交費。當然,家屬可以給嫌疑人送錢改善伙食等。建議盡早委託專業刑事辯護律師介入提供法律幫助和辯護。包括會見和探視。但是有些地方要求家屬交伙食費,這個你需要自己問清楚了。
被關進去之後就可以交 如果還沒被逮捕就先少交點 被逮捕的話就可能在裡面呆上幾個月了 一個月交一次就行 500到1500不等 周一到周五上班
《看守所經費開支范圍和管理辦法的規定》第五條 看守所經費的開支范圍是:人犯給養費、公務費、裝備購置費、裝備消耗費、修繕費及其他費用。
第六條 人犯給養費
(一)伙食費:包括糧食、蔬菜、食油、肉、蛋、魚、豆製品和調味品等。
(二)衣被費:用於給流竄犯、經濟困難人犯和留所服刑犯人購置衣褲、被褥、床單、鞋、襪等所需費用。
(三)醫療費:人犯看病、住院的醫療費、葯費、體檢費,以及看守所醫務室購置的葯品和一次性消耗(低值易耗品)醫療器械等費用。
(四)公雜費:人犯用手紙、衛生巾、消毒水、理發工具、毛巾、肥皂、牙刷、牙膏、掃帚、拖布等日常生活衛生用品費,人犯食堂煤炭燃料費及炊事員臨時工工資。
進看守所後,一般情況下四個月左右就會判刑,進看守所24小時內應當通知家屬。
【法律條例】
《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三條規定:公安機關拘留人的時候,必須出示拘留證。
拘留後,應當立即將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羈押,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通知可能有礙偵查的情形以外,應當在拘留後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有礙偵查的情形消失以後,應當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
9. 農行卡可以給監獄交生活費嗎
可以的,把錢打到監獄里發給每個人固定的卡號上就可以了。
這個需要先獲取到犯人的卡號 ,看守所只能給各人都開設了一個銀行賬號,用於存家屬匯過來的錢,然後需要用錢時,根據實際情況取出來給犯罪嫌疑人; 當刑滿釋放時,就會將銀行卡退還給犯人。
給監獄里的人打錢有兩個辦法,一個是去會見的時候在監獄那邊打錢給他,第二個是通過你所在地的郵局儲蓄所匯款給他,地址寫該監獄的所在地具體地址、監獄名、幾監區的,收款人叫什麼名字。
拓展:
再監獄里不需要交生活費,生活費是自己存在卡里的。
1、通過每個犯人的賬號打入現金,犯人可已通過這個賬號在監獄里購買一些生活用品。
2、監獄指關押一切犯人的場所,包括監獄,看守所,拘留所等。狹義的監獄指依照刑法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監獄內執行刑罰。
3、對罪犯實行懲罰和改造相結合、教育和勞動相結合的原則,將罪犯改造成為守法公民。監獄的主管部門是監獄管理局,最高行政主管部門是司法部。
4、監獄具有嚴厲的懲罰性。任何國家的監獄都具有鎮壓敵對階級和敵對勢力反抗和破壞、打擊犯罪、懲罰犯罪的作用。懲罰是刑罰所固有屬性,維護自己的階級利益和統治秩序的專政工具之一。
監獄在押犯人的基本生活費用由國家財政承擔,不需要人犯自付費用。
《監獄法》第八條國家保障監獄改造罪犯所需經費。監獄的人民警察經費、罪犯改造經費、罪犯生活費、獄政設施經費及其他專項經費,列入國家預算。
國家提供罪犯勞動必需的生產設施和生產經費。
10. 拘留所打錢在哪裡打
法律分析:送錢物一般規定:
1,必須要被羈押人員申請,由監管人員同意後開具顧送單,並寄給家屬,家屬憑顧送單顧送衣
2,必須由直系親屬顧送。
3,顧送時需提交拘留證或逮捕證、顧送親屬身份證和相關親屬證明。(戶口本、結婚證或戶籍所在地戶籍機關出具的親屬證明。)
送錢:
1,看守所服務廳顧送現金的,每次不得超過1000元。
2,郵政儲蓄匯款的,需寫明被羈押人員的姓名和倉號,每次匯款不能超過500元。
3,被羈押人員的現金賬號內不能超過2000元。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看守所條例》
第二十八條 人犯在羈押期間,經辦案機關同意,並經公安機關批准,可以與近親屬通信、會見。
第二十九條 人犯的近親屬病重或者死亡時,應當及時通知人犯。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時,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經辦案機關同意,並經公安機關批准,在嚴格監護的條件下,允許人犯回家探視。
第三十條 人犯近親屬給人犯的物品,須經看守人員檢查。
第三十一條 看守所接受辦案機關的委託,對人犯發收的信件可以進行檢查。如果發現有礙偵查、起訴、審判的,可以扣留,並移送辦案機關處理。
第三十二條 人民檢察院已經決定提起公訴的案件,被羈押的人犯在接到起訴書副本後,可以與本人委託的辯護人或者由人民法院指定的辯護人會見、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