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放棄房屋繼承權的公證如何收費
既然放棄了房屋繼承權,那麼放棄一方是不用付費的,只有有繼承權的付公證費。每個地方的公證費應該不一樣,我們這邊是四千左右,不知道你們那邊收多少。
Ⅱ 辦理放棄財產的公證,需要多少錢
1放棄繼承權聲明書通常是200元,如果需要公證處代書列印就是250元
2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從來都是單方行為,不可能有協議,登記制的產權的財產的放棄繼承權聲明書收費也是200-250
3內容公證處會給你草擬,也就是
聲明人:XXXX,男,一九XX年出生,身份證號xxx
我的父親於XXX年X月X日去世(母親於XXX年X月X日去世),去世後在XXX留有房產一套(或在XX銀行遺留存款XXX元),上述財產系父母夫妻共有財產。根據繼承法的規定,我是上述遺產的法定繼承人之一,現我自願放棄上述遺產的繼承權,放棄後絕不反悔
聲明人:XX
XXXX年X月X日
Ⅲ 贈予協議公證費
法律分析:根據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司法部於1998年5月6日頒布的《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司法部關於調整公證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中有關贈與合同收費標準的規定:證明財產繼承,贈與和遺贈,接受益額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即贈與合同按照受益額2%收費,有最低收費標准為200元,即受益額在10000元以下的都按照200元收費,受益額在10000元以上的按照受益額2%進行收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三十六條 經公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該項公證的除外。
第三十七條 對經公證的以給付為內容並載明債務人願意接受強制執行承諾的債權文書,債務人不履行或者履行不適當的,債權人可以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前款規定的債權文書確有錯誤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執行,並將裁定書送達雙方當事人和公證機構。
第三十八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未經公證的事項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依照其規定。
第三十九條 當事人、公證事項的利害關系人認為公證書有錯誤的,可以向出具該公證書的公證機構提出復查。公證書的內容違法或者與事實不符的,公證機構應當撤銷該公證書並予以公告,該公證書自始無效;公證書有其他錯誤的,公證機構應當予以更正。
第四十條 當事人、公證事項的利害關系人對公證書的內容有爭議的,可以就該爭議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Ⅳ 直系親屬的共有權人放棄房產共有權要交哪些費用
如果標明了共有人,共有人可以將共有份額,贈與房產證上的產權人,可以簽訂贈與合同,經公證,或經法院確認贈與合同效力後(房管部門依據法院的法律文書或公證的贈與合同),辦理過戶手續,房產證上去掉共有人。
如果未標明共有人,則不需要辦理過戶手續,但最好也要簽訂贈與合同,防止有變故。即父母出現意外後,繼承人(兒子是獨子的話,父母的配偶和父母也是第一順序繼承人)可以要求繼承遺產。
贈與公證是按贈與面積的當地指導價的2%收取公證費用,但是再出售的時候這部分要補繳20%的個人所得稅。
如果房產證上沒標明佔有產權的百分比,共有屬於共同共有,就是所有共有人平均房屋面積。
(4)自願放棄贈與協議費用怎麼收擴展閱讀:
一、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合法繼承人同時繼承一套房屋的,可以按份共有,即房屋共有人按照各自的房屋份額對所繼承的共有房屋申請辦理《房屋共有權證》;也可以按共同共有,即房屋共有人對共有房屋申請辦理《房屋共有權證》。
二、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個人或法人同時出資購買一套房屋,一般按份共有, 即按出資比例由共有人共同申請辦理《房屋共有權證》。
《房屋共有權證》的頒發方式:共有的房屋,由權利人推舉的持證人收執房屋所有權證書,其餘共有人各執房屋共有權證書一份。《房屋所有權證》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統一制定,證書由市、區(縣)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頒發。
雙方共有房屋產權是指該房屋的所有權為兩個公民或法人共同享有,是一個所有權同時歸屬兩個主體享有的權屬狀態。根據我國現有的法律規定:共有關系分為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兩種類型。
Ⅳ 贈與房產撤銷案件律師收費
法律分析:對於涉及房產贈與的合同,按照合同中明確的贈與房產的合同價格收取訴訟費;如果合同中沒有房產價格,在訴訟中也不涉及房產價款的,按「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准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准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准。
Ⅵ 放棄遺產公證費收取標准
公證費是對證明民事協議、證明收養關系、證明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證明有法律意義的文書的公證服務收費,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物價部門可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在規定的收費幅度內確定本地區實施的具體收費標准,並報國家計委備案。對於受理的公證事項,申請人要求撤回的,可收取手續費,未經審查的,每件收取10元;已經審查的,按照該公證事項收費標準的50%收取。證明民事協議,每件收費100-200元,涉及財產關系的加倍收取。(二)證明收養關系:1、生父母共同送養的,每件收費300-500元;2、生父母單方送養的,每件收費500-800元;3、其他監護人送養的,每件收費700-1000元。(三)證明財產繼承、贈與、接受遺贈的收費標准,由現行按受益額的2%收取下調為:受益額20萬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過1.2%收取;超過20萬元不滿5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1%收取;超過50萬元不滿50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0.8%收取;超過500萬元不滿100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0.5%收取;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0.1%收取。證明單方贈與或受贈的,減半收取。
Ⅶ 放棄繼承權聲明書公證費用
法律分析:證明民事協議,每件收費150元,涉及財產的加倍收取。證明財產繼承、贈與、遺囑、遺贈:證明財產繼承、贈與、接受遺贈的收費標准,由現行按受益額的2%收取下調為:受益額20萬元以下的部分,按不超過1.2%收取;超過20萬元不滿5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1%收取;超過50萬元不滿50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0.8%收取;超過500萬元不滿100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0.5%收取;超過1000萬元的部分,按不超過0.1%收取。證明單方贈與或受贈的,減半收取。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十三條 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財產不受侵犯。國家依照法律規定保護公民的私有財產權和繼承權。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公民的私有財產實行徵收或者徵用並給予補償。
Ⅷ 做公證打算放棄產權,公證費怎麼收取
根據房地產價值的高低,還應該要採用差額定律累進的方式進行計算。
房地產價格的總額累進計費率一般是‰,如果說是100以下的,一般按照5計算,如果說101以上至1000部分的,可以按照2.5計算,如果說是1001以上到2000的部分,可以按照1.5計算。
房地產繼承過戶的稅費一般是由房屋的評估價0.05%的合同印花稅、100元的登記費還有5元的權證印花稅組成的。同時,如果是法定的繼承人繼承房地產,那麼可以免契稅。
對於一些非法定繼承人,一定要根據遺囑承受土地、房屋權屬,那麼還需要繳納的契稅是1.5%。我國的《繼承法》中所列遺產的范圍中有的房屋。所謂的房屋的繼承就是指被繼承人死亡以後,其中的房產可以歸其遺囑繼承人或者是相關的法定繼承人所有的。
因此,只有被繼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的產權才可以被繼承。當繼承發生的時候,如果說有多個繼承人的話,那麼應該要按遺囑還有相關的法律規定進行折產,還有持原產權證、遺囑等相關的資料到主管部門辦理好過戶手續。
(8)自願放棄贈與協議費用怎麼收擴展閱讀
房產公證費收取標准
公證機關辦理公證房產案件,是要按照國家的規定收取一定的公證費用,現將一般的公證收費的的標准簡介如下:
1、證明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經歷、國籍、委託書、親屬關系婚姻狀況、未受或受過刑事處分,收費10元;
2、證明遺贈撫養協議,收費10~50元;
3、證明印鑒屬實,證明副本、節本、譯本與原本相符、證明影印件與原件相符,收費5元;
4、證明遺囑、遺贈、證明產權、證明查無檔案記載,收費10元;
5、證明法人資格、收養、財產分割、證明產品抽樣檢測,收費10~30元;
6、證明擔保書、證明公司章程、資信情況等有關文書,收費50~200元;
7、證明商標注冊,收費50元;
8、證明勞動保險金、養老金、子女助學金的,每件收費5元;
9、證明招標、拍賣、開獎、收費100~150元;
10、證明勞務合同,收費5元;
11、起草、修改合同文本,收費5~20元;
12、證明股票、房屋轉讓、買賣、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的,按股票面額或房價的千分之三收費,但最低收費不得低於10元;
13、證明財產繼承、贈與接受人收金額總數收費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房屋評估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