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住精神病院醫保報銷嗎
首先要參加社會醫療保險,如果符合條件可以到民政部門申請低保,如果屬於分類施保對象,醫保報銷後,民政還能再報一部分或全部。不夠低保標准就只能享受醫保報銷,但如果是新參保要有幾個月的等待期。
對政策規定范圍內的住院費用,城鎮職工醫保報銷比例不低於80%,累計年度最高支付限額不低於10萬元,城鎮居民醫保報銷比例不低於55%,累計年度最高支付限額不低於6萬元。
城鎮職工醫保累計年度最高支付限額不低於12萬元,城鎮居民醫保住院費用報銷比例不低於65%,累計年度最高支付限額不低於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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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精神病院的收費標准
從收費來看,北京市精神病醫院對療養型病人
收費平均每個月達到1800元左右,廣州市達1300元左右,上海市較低,
但自費每月也達700至800元左右。
C. 我如果被抓去精神病院會被停發社保嗎,如果沒錢怎麼看病呢
精神病人不停發社保。
只有判刑、死亡、失蹤人員才會停發。
D. 精神病住院醫保能報銷嗎
精神病患者住院醫保能報銷。
精神病患者和一般疾病的報銷比例是一樣的。但是精神病患者的病必須是醫保范圍的病種,而且要到社保定點醫院確診。一般的城鎮居民醫保報銷比例大概在75%以上,部分地區可能由於經濟水平能夠達到百分之85以上。醫療保險報銷范圍指為保障參保人員基本醫療需求,規范基本醫療保險用葯、診療等方面的管理,基本醫療保險規定了葯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的報銷范圍。 參保人員在定點醫院發生的符合三大目錄的相關醫療費用,醫療保險基金按照規定給予支付。
醫保報銷城鎮醫療保險報銷范圍是指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具體如下所示:
1、包括企業國有企業、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私營企業等;
2、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
3、有些城鎮規定鄉鎮企業及其職工、城鎮個體經濟組織業主及其從業人員要逐步納入基本醫療保險范圍最後一條根據每個地方不同政策而定便可以享受醫療報銷城鎮醫療報銷的主要是指是在醫院看病、用葯、住院、手術等,可以通過醫保卡按照相關規定可以進行醫葯費用的報銷,城鎮醫療保險比較專一,項目規模和覆蓋面較大,但其在重大疾病或意外事故方面賠付有限,這個時候筆者建議參保人可另行購買商業大病醫療補充保險與社保進行組合的方式,來減輕自己的經濟損失。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E. 住精神病院醫保能報銷嗎
可以報銷的,華、慈就可以報銷
F. 關於精神病人住院報銷
精神病人住院可以報銷80%的住院費用。
精神疾病又稱精神病,是指在各種生物學、心理學以及社會環境因素影響下,大腦功能失調,導致認知、情感、意志和行為等精神活動出現不同程度障礙為臨床表現的疾病。
精神病預防如下:
1、開展病因研究,為根本性預防措施提供科學依據。病因預防是最根本的預防措施,我國已有多所精神衛生研究所和專家從事有關精神疾病的遺傳、生理、生化、心理和社會等方面的研究。對某些病因明確或基本明確的精神疾病,已開展了病因預防。
2、加強精神疾病流行病學的調查與研究,探索疾病的發生,發展規律和預防途徑。
3、加強心理衛生知識的教育,提高人群精神健康水平,減少精神疾病的發生,對患者開展心理治療,宣傳精神疾病知識,糾正或改善自身個性的缺陷,提高心理上應變能力,有利於康復和防止復發。
4、擴大精神疾病防治工作的專業隊伍,提高精神醫學專科人員的專業知識水平。非專科醫務人員也應具有必要精神科,加強宣傳,改變對精神疾病及患者的偏見,有利於早期發現,早期診斷和治療。
住院報銷:即去醫院看病因住院而產生的相關費用的報銷。
住院報銷須知:
1、必須帶本人的身份證和醫保卡;
2、醫保報銷的范圍;
3、如果是急症病人,需要補辦手續的,向醫生聲明本人是醫保參保人。
醫保的報銷范圍僅限於住院期間及費用及出院帶葯物的費用。之前的門診檢查和治療費用是不能報銷的。而出院後的檢查及治療費用也是不能報銷的。建議:
1、如果您經過初步檢查,已經確定要住院的話,盡量不要在門診做過量的檢查和治療,盡快入院,入院後再詳細檢查和治療。只有住院期間的檢查和治療才會報銷。
2、盡管醫保條例對出院的標准和帶葯的標准有規范。但如果可能,應該盡量在院內治療,盡量不要因為其他原因主動提前出院。出院時,如果可能,應該請醫生盡量多開幾天的葯物。出來後的復診就不再享受報銷的待遇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二十五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個人繳費和政府補貼相結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喪失勞動能力的殘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歲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個人繳費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