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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用地費用去哪裡繳

發布時間: 2022-02-10 23:22:24

❶ 臨時用地,政府要收費嗎如果要收,大概是多少怎麼算

根據土地的用途確定是計入管理費用還是其他科目。
供參考。

❷ 辦理臨時用地手續流程

法律分析:辦理臨時用地手續流程:1、申請人到政務服務網選擇網上申請事項,並按頁面提示輸入相關信息,上傳相關材料並按「提交申報」提交申請資料;2、窗口工作人員收到申請材料後當場或者規定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決定。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辦理機關應在規定時間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對不屬於受理范圍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3、辦理人員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提出初步審查意見;4、辦理機關負責人依據審查意見簽署審批結果;5、制證完成之後,郵遞送達到填寫地址。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十條 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❸ 農村使用臨時用地建築房屋,需要哪些手續交哪些費用

土地法 第五十七條

建設項目施工和地質勘查需要臨時使用國有土地或者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其中,在城市規劃區內的臨時用地,在報批前,應當先經有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土地使用者應當根據土地權屬,與有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簽訂臨時使用土地合同,並按照合同的約定支付臨時使用土地補償費。
臨時使用土地的使用者應當按照臨時使用土地合同約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並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築物。
臨時使用土地期限一般不超過二年。

❹ 臨時用地補償標准

一、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

二、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准,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三、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規定。

四、被徵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徵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五、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六、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

(4)臨時用地費用去哪裡繳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是為了為了加強土地管理,維護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保護、開發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促進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而制定的法律。1986年6月25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自1987年1月1日起施行。

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❺ 省臨時用地管理怎樣收取

一、法律依據

1、《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條、第八十條;

2、《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五條;

二、審批許可權

全部佔用非耕地的臨時用地由縣國土資源局審批;佔用耕地(嚴禁佔用基本農田)的由州國土資源局審批。

三、臨時用地應具備的條件

1、 建設項目施工和地質勘查需要臨時使用國有土地或者集體土地的;

2、 佔用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和未利用地從事養殖業,不建設永久性建築物的;

3、 在城市因建設工程施工、堆料和其他需要,臨時使用土地的;

4、佔用土地挖砂、採石、采礦、取土的,或者臨時佔用非耕地建磚瓦窯的;

5、 其他符合規定需要臨時使用土地的。

臨時用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築物和構築物,時間不得超過兩年,期滿確需繼續使用的,應當重新辦理臨時用地審批。

四、審批程序

(一)申請(以下資料一式三份)

向國土資源局行政服務窗口提交資料:

1、臨時用地書面申請或申請文件(原件);

2、臨時用地申報表(被用地單位、所在鄉鎮國土資源所、鄉鎮人民政府要有明確意見)(原件);

3、縣級以上行政主管部門的項目批准文件(立項文件、可研批復、初設批復等) (原件);

4、法人單位有效證明,法定代表人證明及身份證復印件;

5、用地勘測定界圖(500平方米以下用地可用臨時用地平面布置圖),要求在圖上標明各點坐標。紅線圖上要求用地單位及被用地單位簽字蓋章認可
(原件);

6、土地利用現狀位置圖(在土地利用現狀圖上用紅線標注擬用地范圍,但坐標必需與勘測定界坐標一至)(原件)

6、在城市規劃區范圍內的,還需提交規劃部門同意臨時建設的書面證明(原件);

7、涉及佔用林地、水利設施用地等的,需提供相關部門同意用地的書面意見(原件);

8、臨時用地協議(用地單位同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必須在合同上簽字認可),臨時用地協議需註明,本協議自臨時用地批准之日起生效(原件);

9、土地復墾方案批復(生產建設項目提交經批準的《土地復墾方案報告表》及《土地復墾方案評審表》)
(原件);

10、地質災害評估備案表

11、其它由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資料。

審查通過後提供資料:

11、臨時用地土地復墾協議書, 臨時用地土地復墾協議書需註明,本協議自批准臨時用地之日起生效(原件)。

12、臨時用地補償清冊(驗原件收復印件);

13、法律法規規定的相關稅費票據(驗原件收復印件)。

(二)調查:縣局接到申請後,耕地保護股牽頭,相關股室根據職能職責對地類、權屬、臨時用地條件、地質災害隱患等進行實地踏勘,並在實地踏勘結束後作出相應處理,再由耕保股綜合各股室意見提交局領導審定(7個工作日)。

(三)簽訂《臨時用地土地復墾協議書》。局領導審定後1個工作日通知用地單位簽訂《臨時用地土地復墾協議書》。

(四)資料收集全後,耕地保護股5個工作日內提出臨時用地審查意見,
組件上報州國土資源局(佔用非耕地的由縣國土資源局審批)。

(五)交費、頒發《臨時用地批准書》(3日)

有批准權的國土資源部門審查通過後,耕地保護股3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到相關部門交納有關稅費費,接到批准文件後2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到行政服務窗口領取《臨時用地批准書》,申請人領取《臨時用地批准書》後方可建設使用土地。

五、收費項目:

1、
土地復墾費:土地復墾費,根據《貴州省土地管理條例》第一十七條規定,收費標准為田15元/平方米、土10元/平方米、其它土地5元/平方米;當事人自行組織復墾的,經驗收合格後,退還收取的土地復墾費。

2、耕地佔用稅(佔用耕地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佔用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佔用稅暫行條例》第十三條,
納稅人在批准臨時佔用耕地的期限內恢復所佔用耕地原狀的,經驗收合格後,全額退還已經繳納的耕地佔用稅(此稅由稅務機關收取)。

❻ 需提供的資料屬於手續嗎合同約定:辦理臨時用地相關手續費用由承包人承擔,查臨時用地辦理需提供土地復墾

摘要 屬於手續的以下兩種情形可以申請臨時用地:

❼ 建設工程中臨時用地費用屬於什麼費用,應列支在哪塊費用中

臨時用地費屬建設單位還是施工方,這個要看當地的規定和雙方約定。如果屬建設單位承擔,計入前期工程費-臨時設施科目,如果說施工方承擔,計入工程施工-其他直接費-臨時設施科目。

❽ 土地臨時佔用費應由哪個部門收取有無法律依據

被佔用土地的單位。
一般雙方簽訂《土地臨時佔用合同》,雙方可約定收款人。

❾ 交給國土局的臨時用地管理費計入什麼會計科目

交給國土局的臨時用地管理費計入以下的會計科目:
1、收費應當開具行政事業單位收款收據,因為這些收款都要上繳國庫的。現在開單位往來收據,那就是對方要進小金庫,截留了。而且你司憑此收據也不能進費用。
2、直接進製造費用,進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