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漢中市關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建設工程計價有關的通知
各縣區住建局、漢中經濟開發區規劃建設環保局、興漢新區建設環保局、高新區建設管理局:
現將省住建廳《關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建設工程計價有關的通知》(陝建發〔2020〕34號)轉發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漢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2月17日
關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建設工程計價有關的通知
陝建發〔2020〕34號
各設區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楊凌示範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西咸新區規劃建設局,韓城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神木市、府谷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為全面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關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堅決打贏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阻擊戰。當前,各行各業正在依法依規有序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科學有序組織推動企業復工復產,為更好維護建築市場各方合法權益,合理降低疫情對工程建設帶來的影響,結合我省具體實際,現將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我省建設工程計價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在陝西省政府決定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期間施工的房屋建築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一)施工工期
1. 疫情防控期間未復工的項目,工期應予以順延,順延工期計算從陝西省政府決定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2020年1月25日)之日起至解除之日止。
2.疫情防控期間復工的項目,建設工程合同雙方應結合實際合理確定順延工期。
(二)費用調整
1.疫情防控期間未復工的項目,費用調整按照法律法規及合同條款,按照不可抗力有關規定及約定合理分擔損失。
2.疫情防控期間,建設工程確需要施工的,應加強防護措施,保證人員安全,防止疫情傳播,施工企業必須嚴格按照工程所在地政府疫情防控規定組織施工,承發包雙方根據合同約定及相關規定,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協商解決,疫情防護措施、人工材料機械等導致工程價款變化,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3.疫情防控期間要求復工及疫情防控解除後復工的工程項目,如需趕工,趕工措施費用另行計算並明確趕工措施費用計算原則和方法。
4.施工單位在使用疫情防護費用時,必須做到專款專用,認真做好一線施工人員的疫情防護保障,把防疫工作放到首位,確保施工人員的人身健康。
二、在陝西省政府決定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後未開工的房屋建築與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1.已發出中標通知書但尚未簽訂合同的工程、簽訂合同但尚未實施的工程應合理考慮疫情對工程項目的影響,尊重實際情況,協商簽訂補充合同。
2.已發出招標文件但尚未開標的工程,發包人應對已發生疫情影響事項和可預見疫情影響事項的各種因素,及時地對招標文件進行修改、補遺、完善,明確疫情防控對工程價款確定、支付、調整等相關合同條款,必要時應延後開標時間,招投標雙方應充分考慮因疫情影響而產生的價格波動。
三、各地建設主管部門應積極響應省委省政府關於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加強疫情防控期間市場變化尤其是人工、材料、機械價格的監控,及時發布各類建設工程價格信息。
陝西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0年2月14日
❷ 疫情封閉期間工地工人休息工資怎麼給
因疫情停工,在工地被隔離!這個得看具體情況:一、如果你們是公司的正式員工,是公司派遣到工地的管理人員,按照法律公司是要發放相應的工資的!
二、如果你是工地包工頭請的農民工,不屬於公司員工,公司是不會發的。當然了,可以找包工頭,這得看包工頭的為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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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得看你是什麼身份,如是項目部人員,根楷規定,亨受一切待遇,但如果你是分包小老闆或者是農民工就沒工資,因為工資發放方式不一樣,包工的小老闆分包是按進度給工程款,即干多少活給多少錢,不幹分文沒有,當然,在工地的農民工也是干多少給多少,有的按工作量,有的按天(其實就按時)給工資的,不幹當然一分沒有,在工作干過的農民工都知道,住住原多種原因,一天沒有干到款定時間的,都要扣除不足時間的工資,當然不會因疫情當務的任何費用和工資!
關注
如果是正規公司,有工資的!
疫情爆發那一年我在中南公司上班,做木工,剛去干一天活就全部員工隔離,還是四星級酒店,每天不準出門,吃飯有人送,不過吃不飽是真的。干體力活的飯量都大,每天都是小盒飯,根本吃不飽!前兩天挺舒服,後面就不行了,整夜整夜睡不著,餓呀!
但是,如果你是跟著小包工頭乾的活,就不好說了,公司給的補貼可能到不了你們手裡!
免費吃住是必須的,但是想有工資,沒門。不要說停工隔離不幹活,就是在幹活,也是拖欠工資
❸ 疫情防控施工單位有權向業主要物資費用嗎
有權的。
疫情防護費作為措施項目費,是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引發的不可預見費用,增加的疫情防護費應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確定的價款調整。
❹ 疫情耽誤的工期怎麼解決
法律分析:1、工期延誤,因政府採取停工等防疫措施直接導致工期延誤的,施工企業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及時通知建設單位。因施工人員返崗延遲等疫情相關原因將導致工期延誤的,施工企業應按照合同約定提出工期順延申請,取得建設/監理單位簽證。2、因疫情防控導致的停工和工期延誤相關損失,如停工期間工資、後期趕工費用等,合同有約定的從其約定,沒有約定的,由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協商合理分擔。3、慎重提出解除合同要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八條 隱蔽工程在隱蔽以前,承包人應當通知發包人檢查。發包人沒有及時檢查的,承包人可以順延工程工期,並有權要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第八百條 勘察、設計的質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設計文件拖延工期,造成發包人損失的,勘查人、設計人應當繼續完善勘察、設計,減收或者免收勘察、設計費並賠償損失。
第八百零一條 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質量不符合約定的,發包人有權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內無償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經過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後,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百零三條 發包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資金、技術資料的,承包人可以順延工程工期,並有權要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
第八百零四條 因發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緩建的,發包人應當採取措施彌補或者減少損失,賠償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調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損失和實際費用。
❺ 疫情防控費的計取標準是多少
關於2021疫情國家規定補貼,由於疫情期間,一線醫護人員,以及防疫工作者,付出很大的努力,堅守在一線。對此,國家對這些人員進行補貼。根據2021年疫情補助政策,只對兩類人發放補貼。
一、今年以來,為有效防控疫情,部分工程項目建設因採取防控措施導致費用增加,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按照風險分擔原則,對建設工程疫情防控費用的計取,制定如下指導標准:
1、建設工程疫情防控費用由疫情常態化防控費和疫情防控增加費組成。疫情常態化防控費是按照《關於印發房屋市政工程常態化疫情防控指南的通知》實施的措施費用;疫情防控增加費是在常態化疫情防控措施基礎上,由於各地疫情動態防控採取特別措施而增加的費用。
2、疫情常態化防控費由承包人向發包人提供常態化疫情防控方案,經發包人簽證認價後,作為總價措施項目費由發包人承擔。合同有約定的,按合同約定執行。
二、疫情防控增加費作為非常態、突發情況下發生的費用,主要包含內容和費用承擔原則如下:
(一)應當由發包人承擔的費用
(二)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協商分擔的費用
(三)承包人應做好企業實際發生的費用成本情況的記錄,收集書面證明資料,及時辦理簽證,計價時不計取管理費和利潤,不適用投標下浮率。
三、因疫情防控政策加強影響工期的,按照以下原則順延:
1. 工地停工天數根據疫情防控要求的停工、可復工時間計算,工期順延。因承包人疫情防控方案不到位,不能及時復工造成的工期延誤,由承包人承擔。
2. 由於材料設備、機械、人員不能及時進場以及核酸檢測頻次增加,造成工地窩工、施工降效的,發承包雙方根據項目具體情況協商確定工期順延天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
第五十九條 國家將傳染病防治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將傳染病防治工作納入本行政區域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第六十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本級政府職責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傳染病預防、控制、監督工作的日常經費。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傳染病流行趨勢,確定全國傳染病預防、控制、救治、監測、預測、預警、監督檢查等項目。中央財政對困難地區實施重大傳染病防治項目給予補助。
❻ 如何在工程合同中規定 風險分擔
此外,也有地區支持發承雙方根據實際情況按時簽證並結算調整,或認為材料價格變動可能超出發承包雙方按以往經驗所能預見與避免的范圍和承擔的風險,鼓勵發承包雙方根據實際情況簽訂補充協議據實調整。
當然,這一模式需要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加強對價格走勢的監測、預研、預警,適時縮短主要材料價格以及各類造價指標指數的信息發布周期,為工程造價的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提供支撐;各級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及其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應建立健全工程建材價格爭議調解機制。如北京市要求建立工程造價調整工作協調機制,重點監控建材價格波動情況;四川省也部署加強材料價格監控。
除引導發承雙方合理分擔價格風險外,各地也在積極行動減少建築業企業資金負擔,為復工復產創造優惠政策空間,如浙江省明確對在疫情嚴重地區新承攬業務的建築業企業暫不收取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四川省樂山市針對疫情期間新開工申請辦理施工許可證項目,將實行緩繳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承諾制。這一動作啟發各地:減、免、緩現金保證金,也是幫助建築企業增強資金實力、積極應對疫情的直接措施。
❼ 工程價款調整的方法有哪些哪些情況下可以要求調整
可以要求調整工程價款的情況:
1、簽訂單價合同,可以調整工程價款。
2、發生變更,可以調整工程價款。
3、暫列金額、計日工、暫估價發生變化,可以調整工程價款。
工程價款調整的方法只能根據合同。
2015.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