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退保費用是什麼意思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退保費是指客戶申請保單終止後拿到的錢!
保金是指客戶投保壽險產品得到的身價!因為保金是保險公司給予的,客戶無權退這個,也不能稱之為退保金!
⑵ 收到銀行簡訊提醒退費是什麼意思
銀行把之前誤收多收的費用進行退還。
1、銀行返還誤收退費就是銀行返還給你本來不該收取的費用。
2、在銀行辦理業務會涉及到很多業務,比如年費、小額賬戶管理費、簡訊費、轉賬手續費、出售業務憑證費用等等。
3、根據人民銀行監管規定銀行所有的收費項目都要上牆公示。大家可以在銀行營業廳找一下,都是可以找到的。
4、題主所說的誤收退費的情況,只有一些手工計費項目可能收費錯誤,比如收費憑證、單據等等,這些都是人工操作的,不免會出現差錯。
⑶ 退費的含義是啥
如果從退費本身的不同來對這種促銷辦法分類,退費優待又可以分為以下5種類型:
1.現金退費。
這是一種最常見、吸引力最強的退費辦法。其中比較普遍的做法是:顧客購物時按原價付款,但收銀員會給顧客一個收據,這個收據中附帶購買憑證的退費申請卡,顧客填卡後,寄給或送給廠家或商家,就可以在規定的時間里得到退費。
2.折價券退費。
廠家或商家退給顧客的不是現金,而是折價券。武漢某商店推出"節省20元"的退費促銷活動,顧客在該店購物達到100元,就可得到一張面值20元的折價券,用以換取該店價值20元的商品。這種辦法通常在零售店使用,優點是省錢,缺點是對顧客的吸引力趕不上現金退費。
3.現金加折價券退費。
有的商家為了既節省開支,又吸引顧客。採用了退送現金和退送折價券相結合的辦法。例如廠商在收到顧客寄來的購物憑證和退費申請卡後,不是寄給顧客20元現金,而是10元現金外加10元面值的折價券。
4.現金加贈品退費。
5.全額退費。
全額退費有3種具體情況:
第一種情況是商品價格很低,全額退費等於把商品送給消費者試用。消費者試用後感覺質量非同一般,今後就會長期購買。
第二種情況是抽獎與退費相結合。這種辦法吸引力強,但退款幾率小。
第三種情況是顧客在購買了高檔耐用消費品(如商品房)後,經過若干年,商家把價款全部退還。這樣做的目的是:
①廠商可拿這筆錢用於商業周轉,以解資金短缺的燃眉之急。這筆錢在若干年內賺取的利潤,完全有可能超過這筆錢本身的數額。
②由於在若干年內鈔票不斷貶值,等到商家退還這筆錢的時候,其本身價值即實際購買力,已遠不如當初拿到這筆錢時高。
③有的高檔耐用商品(如商品房),賣不出去照樣會變舊損壞;與其這樣,不如實行一二十年後全額退費,還可以獲得一大筆購房款一二十年的利息。
⑷ 社保退費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稅務部門受理退費范圍:
1、同一時期存在重復參保繳費的;
2、特殊政策退費的,特殊政策退費指已進行一次性躉交15年基本養老保險費、一次性躉交25年醫療保險費等。
3、未按人社、醫保部門傳遞給稅務部門的應繳金額進行繳費,造成繳費金額與應繳金額不一致的錯繳,只能按徵集單整筆申請退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二條 國家建立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傷、失業、生育等情況下依法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第五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社會保險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國家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險資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對社會保險事業給予必要的經費支持。
國家通過稅收優惠政策支持社會保險事業
⑸ 什麼叫退費
退費,以訴訟費為例:是當事人從人民法院退出預收和結算的余額部分,也就是當事人預交的訴訟費超過實際應交納的部分退給當事人,顧名思義就是多退少補。實踐中退費的幾種情況: 1、當事人起訴,法院審查後預交一定數額的費用,案經審理結案後根據裁判文書確定的數額,把小於預交數額應退給當事人的差額。 2、原告當事人預交訴訟費後,經法院審理,判決由被告承擔,被告補繳後,由人民法院退還給原告。 3、二審案件當事人雙方上訴均繳納訴訟費的,根據法律規定敗訴人承擔的原則,勝訴方可直接辦理退費。 4、一方上訴繳納訴訟費,判決或裁定另一方承擔並繳納後,退還給上訴人繳納的費用,否則待進入執行階段後處理。 5、訴訟中,當事人自願申請撤訴,辦理50%的退費數額。 6、雙方上訴預繳的,案經審理,雙方承擔的,退給當事人的差額部分。 7、案經調解,雙方達成協議,按協議約定訴訟費承擔,應辦理的退費部分。 8、其它情況的退費。
⑹ 小微企業退費是什麼意思
小微企業退費的意思是退還工會經費的全額以及小微企業不動產登記費。
自從前幾年開始國家對於小微企業的扶持政策越來越多,像是很多部門頒布了小微企業的頹廢公告。
像是最常見的工會經費還有一些地方的不動產登記費都在這次的退換費用中,辦理的話需要相關的證明提交到相關部門即可,有的直接在微信公眾號中也可以辦理。
⑺ 法院退費是什麼意思
法律分析:訴訟費會退費的主要情形:不予受理、駁回起訴退還訴訟費;撤訴或調解結案的減半收取訴訟費;訴訟費用中案件的受理費,屬於當事人應交納的費用,而訴訟中的其他費用,則屬於當事人應支出的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八條 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並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 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 收取訴訟費用的辦法另行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