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分包工程管理費如何收取
法律分析:包工程的管理費一般占工程款的百分比是預算比例一般是工程總造價4%;上級向下級單位收取的管理費由各個單位視工程具體情況決定,一般2-8%;若指項目部內部工資、行政、差旅、交通、通訊、接待等等費用,一般6-15%。
法律依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分包合同中應當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義務。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② 什麼是總包服務費什麼是分包工程管理費如何計取
總包服務費包含兩部分內容,總包管理費與總包配合費。總包管理費是指總包單位對分包單位在施工現場進行統一管理所產生的費用,總包配合費是指總包單位為分包單位配合提供施工便道、臨時設施、腳手架等設施器具的使用等方便產生的費用。
一般以分包工程的價款為基數,按百分費率進行計取,可以0~10%不等;不列明具體分包內容時可以3%作為參考值。
③ 總承包向分包一般收取多少點
法律分析:總承包向分包一般收取費用由雙方協商確定。「總承包服務費」是在工程建設施工階段實行施工總承包時,當招標人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對工程進行分包和自行采購供應部分設備、材料時,要求總承包人提供相關服務(如分包人使用總包人腳手架、水電接剝等)和施工現場管理等所需的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第二十九條 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可以將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條件的分包單位;但是,除總承包合同中約定的分包外,必須經建設單位認可。施工總承包的,建築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必須由總承包單位自行完成。建築工程總承包單位按照總承包合同的約定對建設單位負責;分包單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約定對總承包單位負責。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就分包工程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禁止總承包單位將工程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禁止分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④ 建築行業總包服務費和總包配合費是什麼意思
1、總承包服務費:
是在工程建設施工階段實行施工總承包時,當招標人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對工程進行分包和自行采購供應部分設備、材料時,要求總承包人提供相關服務(如分包人使用總包人腳手架、水電接剝等)和施工現場管理等所需的費用,向發包人收取。
2、總承包服務費:
根據《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三條規定,發包人除具有按時足額支付工程價款的法定義務外,還應承擔向承包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施工條件的義務。
⑤ 發包人分包的工程,總承包人如何收取管理費
承包人可以在徵得發包人同意後,將工程分包給有資質的工程隊,承包人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但必須是:1,發包人同意;2,有資質,3,承包人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這樣可以向分承包人收取2-5%的總承包費用,
⑥ 求你幫幫忙了,總包要向分包收取什麼費用,越多越好,具體的收費項目是什麼 急等ing
1.總包服務費,內容包括總包路面硬化使用費\腳手架借用費\臨時設施借用費(包括房屋宿舍及臨電臨水設施,水電接駁),這部分你可以單獨列項收取.具體金額自定
2.代扣的水電費
3.代扣代繳的稅費,為工程總造價的3.3%(會計演算法)
4.總包現場管理費,約占總造價的2%
⑦ 建築施工配合費如何收取
一般施工中配合費是按分項工程完工結算總款的百分之三收取,承包人須在現場設置工程會議室1間,應滿足承包人自己工程會議的需要,並配備配套會議桌椅及空調設備等,該費用含在相關報價內;為指定專業承包人提供現場臨時辦公室、倉儲地點、卸貨點等。
承包人負責向招標人指定承包人及時提供施工及生活用水、用電及其調試所需水電介面;從配電箱引出的分電箱由指定承包人自行解決,指定承包人的施工及生活用水、用電及其調試所需水電費用由指定承包人自行負責。
(7)甲指分包總包單位怎麼收取費用擴展閱讀
由項目甲方發包總承包單位和專業分包單位的項目施工配合費:含提供水電介面、提供垂直運輸、土建收口、施工腳手架、竣工資料歸檔、成品保護、平行交叉影響、鐵件預埋等總包單位的服務、配合管理責任、施工現場管理、竣工資料匯總整理等服務所需的費用。
在建築工程裡面,總承包單位一般指土建施工單位,分包單位指裝飾、設備安裝等其他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的准予分包的項目工程。
甲方將土建、安裝、裝飾等交由承包單位施工,將其它特殊安裝工程或者裝飾工程分包給第三方公司,土建單位即施工總承包單位向分包單位索取的費用即為施工配合費。
⑧ 專業施工單位為甲分包,總包配合費收取標准如何有沒有相關規定
簡單的說,總包管理費是總包方向發包方(合同中的建設方即甲方)收取的定額范圍內的合理的費用;分包配合費,則是分包方在承攬總包方某分項工程施工中,由於需要總包方的配合,而向總包方繳納的配合費用。
⑨ 建設工程總包和分包的關系,分包公司是否要向總包交管理費交多少還有甲指分包是否不用承擔管理費
咨詢記錄 · 回答於2021-10-27
⑩ 總承包服務費、總分包管理費、總分包配合費
A給B的總承包服務費,c給b的是總分包配合費,單從字面理解分包管理費和總承包服務費是兩個概念吧:所謂的分包管理費是總承包單位對分包單位具有的管理屬性,分包單位接受總承包單位的管理,在總承包單位的安排、指導、監督、管理下開展工作。所有工作必須服從總承包的指令才行。並且總承包還要承擔因為分包單位的過錯產生的連帶責任。分包單位所從事的分包工作只是總承包單位所有工作中的一環。比如現場布置、工人管理、進度質量、安全都在總承包的控制之下。
總承包服務費一般是有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總承包可以同意服務也可以不同意服務,比如技術支持、資料歸檔、提供機械等。總承包不同意之前不具有義務性質,同意以後就具有義務性質。不因分包單位的過錯承擔連帶責任。有條件的可以提供服務,沒有條件的不提供服務。 甲方指定的分包,如果總承包願意配合,應該叫做總承包配合費,這個費用是建設單位給總承包,而不是分包單位的費用。配合費應該在總承包施工合同內約定費用金額(或比例)、配合范圍、內容、時限及可能發生風險後的承擔比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