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員工工傷報銷的費用怎麼做賬
員工工傷報銷的費用做賬方法為:
1、已執行新會計准則的報銷時,會計分錄為: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月末結賬時的會計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等--職工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2、未執行新會計准則時的會計分錄為:
借:管理費用等--職工福利費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1)員工工傷醫院費用怎麼做表擴展閱讀:
工傷的認定方法為: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B. 工傷報銷表怎麼填寫
法律分析:工傷醫療費用報銷申請表填寫方式是1.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體工整清楚無塗改。2.申請人為用人單位或工會組織的,在名稱處加蓋公章。3.事業單位職工填寫職業類別,企業職工填寫工作崗位(或工種)類別。4.傷害部位一欄填寫受傷的具體部位。5.診斷時間一欄,職業病者,按職業病確診時間填寫;受傷或死亡的,按初診時間填寫。6.職業病名稱按照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填寫,接觸職業病危害時間按實際接觸時間填寫。不是職業病的不填。7.受傷害經過簡述,應寫清事故時間、地點,當時所從事的工作,受傷害的原因以及傷害部位和程度。職業病患者應寫清在何單位從事何種有害作業,起止時間,確診結果。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進行治療,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情況緊急時可以先到就近的醫療機構急救。
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葯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准,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葯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職工住院治療工傷的伙食補助費,以及經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報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所需的交通、食宿費用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體標准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引發的疾病,不享受工傷醫療待遇,按照基本醫療保險辦法處理。
工傷職工到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進行工傷康復的費用,符合規定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C. 員工受傷醫療費怎麼做賬
法律分析:員工住院的醫療費,如果是屬於工傷,公司應該支付的部分,計入到管理費用—勞保費或者福利費科目。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迴避。
D. 員工因工傷報銷治療費,車費,怎麼記帳
職工工傷,單位報銷住院費醫葯費,單位可由職工福利費報銷。
已執行新會計准則的:
報銷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月末時
借:管理費用等--職工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未執行新會計准則的:
借:管理費用等--職工福利費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E. 員工工傷怎麼做賬
法律分析:1、發生工傷事故,對職工進行賠償:
借: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營業外支出(公司負擔部分)
借: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承擔部分)
借:其他應收款(責任人承擔部分——如果有的話)
貸:庫存現金
2、保險公司支付保險賠償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承擔部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三十八條 因工傷發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
(一)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
F. 員工工傷醫療費,住院費,及補貼應如何記記賬憑證
員工工傷發生時,發生借公司款項可以暫記其他應收款-借款人個人往來。等此工傷結案,社保局賠付到賬後,沖平此部分借款。有差額部分入管理費用-醫療或者福利科目。社保局賠付給員工個人的誤工費原則上全額支付給員工。
G. 員工工傷住院費賬務處理
法律分析: 職工工傷,單位報銷住院費醫葯費,單位可由職工福利費報銷。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二十條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作出工傷認定決定需要以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結論為依據的,在司法機關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尚未作出結論期間,作出工傷認定決定的時限中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與工傷認定申請人有利害關系的,應當迴避。
H. 我公司支付員工工傷醫療費如何做會計分錄
公司支付員工工傷醫療費用,會計可以按照管理費用或者製造費用來分錄。
支付時:借:其它應收款--保險公司 管理費用--福利費 貸;現金銀行存款 收到保險公司賠償時;借;現金爭氣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保險公司。
拓展資料:
會計分錄的方法:
層析法
層析法是指將事物的發展過程劃分為若干個階段和層次,逐層遞進分析,從而最終得出結果的一種解決問題的方法。利用層析法進行編制會計分錄教學直觀、清晰,能夠取得理想的教學效果,其步驟如下:
1、分析列出經濟業務中所涉及的會計科目。
2、分析會計科目的性質,如資產類科目、負債類科目等。
3、分析各會計科目的金額增減變動情況。
4、根據步驟2、3結合各類賬戶的借貸方所反映的經濟內容(增加或減少),來判斷會計科目的方向。
5、根據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的記賬規則,編制會計分錄。
此種方法對於學生能夠准確知道會計業務所涉及的會計科目非常有效,並且較適用於單個會計分錄的編制。
業務鏈法
所謂業務鏈法就是指根據會計業務發生的先後順序,組成一條連續的業務鏈,前後業務之間會計分錄之間存在的一種相連的關系進行會計分錄的編制。
此種方法對於連續性的經濟業務比較有效,特別是針對於容易搞錯記賬方向效果更加明顯。
記賬規則法
所謂記賬規則法就是指利用記賬規則「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進行編制會計分錄。
I. 工傷索賠的 工資表 和考勤表怎麼做
1. 申請工傷鑒定的程序一般為:先到(市)縣、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社會保障科領取工傷申請認定表,並詳細填寫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業蓋章同意傷者進行工傷鑒定。在受傷之日起一年之內,只要攜帶填寫完整的申請表,以及本人身份證、治療時的病歷卡原件和復印件,就可以向該部門提出工傷鑒定申請,該部門工作人員會對傷者受傷過程及有關事宜進行調查核實,在傷者完成全部治療之後給出工傷鑒定結果,並由醫院出示醫療診斷證明書。受傷嚴重的,還可以由社會保障科介紹,到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進行傷殘鑒定。根據工傷鑒定結果,傷者可以得到因工傷引起的有關損失補償。
在申請過程中,如果遇到所在企業不同意傷者進行工傷鑒定的,那麼傷者必須憑與企業簽定的勞動合同,證明自己與企業的勞動關系,才可以辦理工傷鑒定。沒有勞動合同的,憑工資單、考勤卡等其他證據。
2. 【工傷職工 工資計算標准】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一條規定:本條例所稱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繳費工資。本人工資低於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的,按照60%計算。
附註:工傷的定義和范圍
工傷指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
一、下列情況應認定為工傷: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2、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4、患職業病的;5、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2、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3、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第1項、第2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3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三、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1、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傷亡的;2、醉酒導致傷亡的;3、自殘或者自殺的。
工傷認定程序
一、工傷認定的申請時效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如果用人單位拒絕提出工傷申請,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二、工傷認定的部門:設區的市勞動保障局內設的工傷認定部門三、申請工傷認定應提交的資料1、工傷認定申請表(向工傷認定部門索要);2、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3、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申請材料不符合要求時,工傷認定部門應當在十五天之內一次性告知要補齊的材料)
四、受理:材料齊全、管轄正確、沒有超過時效的,工傷認定部門應當立即受理並書面告知受理的理由,因為管轄或時效問題不予受理時,也要書面告知不受理理由。
五、舉證責任:如果是職工申請,職工要對勞動關系的成立、受傷的過程及醫療資料進行舉證。
職工或職工家屬認為是工傷,用人單位認為不是工傷的,由用人單位舉證。
六、處理:工傷認定部門在受理後60日內作出「是工傷」、「視同工傷」或「不是工傷」的書面結論。在該書面通知中,應當告知職工和用人單位不服結論時,應當在多長時間內向那個單位申請行政復議、應當在多長時間內向那個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七、救濟渠道:職工或用人單位對工傷認定不服的,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提起行政復議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工傷待遇
一、一般性規定:1、職工在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治療的,醫療費由工傷基金支付(用人單位沒有給職工辦理工傷保險的,由用人單位自己支付。下同)
2、職工進行康復性治療,其費用視同醫療費,由工傷基金支付3、職工住院期間,單位按本單位職工出差伙食補助費的70%支付住院伙食補助費4、治療期間自活不能自理職工需要人護理的,由用人單位派人護理或提供護理費。
5、職工經醫院提議、經工傷保險部門同意到統籌地區以外治療的,所需交通費、住宿費和伙食補助費按出差職工的標准由所在單位支付。
6、職工因工傷治療需要脫離崗位的,在治療期間,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直至職工傷愈出院或是評定傷殘等級,停工留薪時間一般不超過十二個月,特殊情況經設區市勞動保障部門的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批准,可以在十二個月的基礎上再延長十二個月(即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二、職工因工死亡後家屬還應當享受下列待遇1、喪葬補助金按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一般以設區的市為單位進行統籌,下同)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六個月的標准發給。
2、供養親屬撫恤金發給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的死者的親屬。其標准為:配偶每月按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百分之四十發給,其他供養親屬每人每月按百分之三十發給,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加發百分之十。撫恤金總額不得超過死者本人工資。供養親屬的范圍和條件按照現行的有關規定執行,供養親屬失去供養條件時不再享受該項撫恤金。
3、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准為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四十八個月至六十個月的金額,具體標准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確定。
三、因工傷致殘的職工還應享受下列待遇職工定殘並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認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後,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生活護理費。其中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生活護理費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的50%,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為40%,的程度,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為30%。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輔助生產勞動需要,必須安置假肢、儀眼、鑲牙和配置代步車等輔助器具的,按國內普及型標准由工傷基金支付有關費用。
1、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的,應當退出工作崗位,保留與企業的勞動關系,並享受以下待遇:⑴、從工傷基金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准分別為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九十至百分之七十五。其中:一級百分之九十,二級百分之八十五,三級百分之八十,四級百分之七十五。
⑵、發給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相當於傷殘職工本人十八至二十四個月工資。其中:一級二十四個月,二級二十二個月,三級二十個月,四級十八個月。
⑶、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2、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五、六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⑴、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五級傷殘由工傷基金支付職工本人十六個月工資,六級為十四個月⑵、這一部分待遇根據是否保留勞動關系可以分兩種情況:①、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的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標准為:五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0%,六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60%,並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②、解除勞動關系的經工傷職工本人提出(職工有選擇的主動權),該職工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浙江省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皆為職工本人十二個月工資,兩項加起來是二十四個月)。
3、職工因工緻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⑴、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准為:七級傷殘為12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0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8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6個月的本人工資;⑵、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浙江省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皆為職工本人十二個月工資,兩項加起來是二十四個月)。
相關規定
一、工傷與侵權竟合當工傷與人身侵害(比如交通事故、醫療糾紛、暴力毆打、刑事犯罪等)發生竟合(既是工傷,也是人身侵害),應當首先《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侵害賠償案件有關問題的解釋》有關規定處理。優先適用人身侵害賠償(其標准比工傷待遇要高),人身侵害者沒有賠償能力、所得到的賠償達不到工傷待遇標准時,由工傷基金補足。
企業或者工傷保險經辦機構應當幫助職工向肇事者索賠,獲得賠償前可墊付有關醫療、津貼等費用。
二、職工失蹤職工因公外出期間因意外事故失蹤的,從事故發生的當個月起三個月內,本人工資照發,從第四個月起停發工資,對失蹤職工的供養親屬按月發給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百分之五十。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發給喪葬補助金和其餘待遇。當失蹤人重新出現並經法院撤銷死亡結論的,已領取的工傷待遇應當退回。
三、工傷和非工傷區別對待工傷職工治療非工傷范圍的疾病,其醫療費用按照醫療保險的規定執行。
四、僱傭和幫工的損害賠償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 應當與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僱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
雇員在從事僱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的,僱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僱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僱主承擔賠償責任後,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為他人無償提供勞務的幫工人,在從事幫工活動中致人損害的,被幫工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被幫工人明確拒絕幫工的,不承擔賠償責任。
幫工人因幫工活動遭受人身損害的,被幫工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被幫工人明確拒絕幫工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圍內予以適當補償。
五、非法用人單位的賠償非法用工單位指在無營養執照或未經登記、備案的單位以及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或者撤銷登記、備案單位,其非法用工導致職工「工傷」應當按下列方式進行賠償。
以該單位所在地工傷保險統籌地區上一年度職工平均工資為基數:一級傷殘賠償為基數的16倍;二級傷殘為基數的14倍;三級傷殘為基數的12倍;國級傷殘為基數的10倍;五級傷殘為基數的8倍;六級傷殘為基數的6倍;七級傷殘為基數的4倍;八級傷殘為基數的3倍;九級傷殘為基數的2倍;十給傷殘為基數的1倍。
J. 職工受傷的醫療費用怎麼做賬
職工工傷,單位報銷住院費醫葯費,單位可由職工福利費報銷。
已執行新會計准則的:
報銷時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
月末時
借:管理費用等--職工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費
未執行新會計准則的:
借:管理費用等--職工福利費
貸:庫存現金/銀行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