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新房交房後,還有哪些費用需要支付
一、稅費
1.契稅:從2015年2月22日起,對個人購買家庭一房,且房屋面積在90平米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在90平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對個人購買家庭二套房,面積不足90平米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在在90平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
2.住房維修基金:在房屋買賣過程中,購房者要與銷售方簽訂有關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維修基金。其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只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
3.證照印花稅:5元/本。
4.工本費:10元/本。
5.房屋產權登記費: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二、開發商收取的費用
1.尾款:按合同約定
2.裝修變更費用:根據業主與開發商的補充協議。
3.面積差額款:根據商品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
4.寬頻、有線電視開通費:可以向自願接受相關服務的購房人收取,但不應在交房時強行向不希望接受相關服務的購房人收費。建議裝修完後再交納比較合理,否則可能會多交幾個月的服務費。
5.車位款:針對需要購買車位的業主,雙方需另行簽署合同。
三、物業管理收取的費用
1.物業管理費用:以合同約定為准。
2.水、電費周轉金或保證金:有部分物業會收取,但費用最高不宜超過常規家庭3個月的水電費用(分戶計量除外)。
3.北方城市供暖費:物業公司沒有權利強行和提前收取這筆費用,更沒有權利以此作為不交付房屋的理由。
4.停車管理費
四、物業裝修管理收取的費用
1.裝修保證金:沒有明確規定,但收費不應過高,且無特殊原因必須退還。
2.裝修管理費。
3.垃圾消納費。
4.裝修施工臨時出入證制證費:沒有明確規定,原則上不超過5元/證。
㈡ 購買新房子都需要交哪些費用
1、契稅,購房總價的3-5%(不同的省市自治區稅率不同),普通商品住宅減半,即1.5-2.5%。
2、印花稅,購房總價的0.05%。
3、房屋維修基金,購房總價的2-3%,大多數地方是2%。
4、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2元/平方米,有些地方不用。
5、交易手續費:住宅3元/平米;非住宅11元/平米。
6、房屋登記費: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7、證照印花稅:5元/本。
8、工本費:10元/本。
如果按揭,還需要以下費用:
1、評估費,購房總價的0.2-0.5%。
2、保險費,購房總價乘以貸款年限乘以0.1%乘以50%。
3、公證費,貸款額乘以0.03%
4、抵押登記費,100元。
(2)交房要交買新房哪些費用擴展閱讀:
新房交易稅費是指購買新房時候應該交的費用,新房交易稅費只有契稅,首套房90平以下1%,90平以上1.5%,再就是維修基金,開口費等;新房首套房要交的稅務大概在房產總價的1%。
參考資料:網路-新房交易稅費
㈢ 交房後還需要繳納哪些費用
法律分析:新房交房後還需要繳納的費用:一、新房交房稅費:1、契稅:普通得住房標准按照1.5%收。購買90平方米及其以下的普通住房,且是個人首次購買的按1%徵收。2、住房維修基金:商品房銷售時,業主與售樓方需要簽定有關維修基金交繳約定, 業主應當按購房款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3、房屋產權登記費:有的開發商是辦證時才收取的,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二、開發商收取的費用
房款尾款:根據雙方合同約定。面積差額款:根據商品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裝修變更費用:根據業主與開發商的補充協議。車位款:針對需要購買車位的業主,雙方需另行簽署合同。寬頻、有線電視開通費:可以向自願接受相關服務的購房人收取,但不應在交房時強行向不希望接受相關服務的購房人收費。建議裝修完後再交納比較合理,否則可能會多交幾個月的服務費。
三、物業管理收取的費用:物業管理費用:以合同約定為准。北方城市供暖費:物業公司沒有權利強行和提前收取這筆費用,更沒有權利以此作為不交付房屋的理由。
四、物業裝修管理收取的費用:裝修保證金:沒有明確規定,但收費不應過高,且無特殊原因必須退還。裝修管理費。垃圾消納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 第十二條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應當自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向生產、經營地或者納稅義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如實填寫稅務登記表,並按照稅務機關的要求提供有關證件、資料。 前款規定以外的納稅人,除國家機關和個人外,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持有關證件向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個人所得稅的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的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 稅務登記證件的式樣,由國家稅務總局制定。
㈣ 新房交付的時候要交哪些費用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對於新房交付的時候要交費用有契稅,住宅維修資金、物業費等相關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契稅。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第七條
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
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條
物業服務收費應當遵循合理、公開以及費用與服務水平相適應的原則,區別不同物業的性質和特點,由業主和物業服務企業按照國務院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物業服務收費辦法,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
㈤ 新房交房時需要交哪些費用
1、契稅
契稅是業主取得產權證時向國家交的稅,如果是首套房且面積90平以下(含90平)契稅是總價1%;90平以上是總價1.5%,二套房都是3%。
2、公共維修基金
公共維修基金和物業管理費不同,它只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保修期滿後的更新、改造。公共維修基金稅率是房屋總價的2-3%,如果是電梯公寓則是按4%繳納。
交房流程
1、請按《入住通知書》安排的時間攜帶相關證件、資料辦理收房手續。
2、由專門接待人員陪同您共同查驗《住宅質量保證書》、《住宅使用說明書》和《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即兩書一表)原件。
3、由專門接待人員陪同您共同驗房,並填寫《房屋驗收情況表》。
4、如發現問題,開發商要對業主提出的合理要求進行整改,直到業主滿意為止。在此期間發生的任何費用由開發商承擔,另外,由此造成的延期交房,開發商要承擔全部違約責任。
5、簽署《商品房實測面積結算補充協議》。
6、開發商向業主交付房門鑰匙。
㈥ 新房交房需要交什麼費用
1、契稅:非普通住宅契稅按4%徵收,普通住房標准為按1.5%徵收。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約按1%徵收。各城市具體收費標准略有不同。2、住房維修基金: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3、房屋產權登記費:有的開發商是辦證時才收取的,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4、證照印花稅:5元/本。5、工本費:10元/本。法條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2021年9月1日生效)第三條:契稅稅率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契稅的具體適用稅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規定的稅率幅度內提出,報同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決定,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省、自治區、直轄市可以依照前款規定的程序對不同主體、不同地區、不同類型的住房的權屬轉移確定差別稅率。《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2021年9月1日生效)第四條:契稅的計稅依據:(一)土地使用權出讓、出售,房屋買賣,為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確定的成交價格,包括應交付的貨幣以及實物、其他經濟利益對應的價款;(二)土地使用權互換、房屋互換,為所互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價格的差額;(三)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以及其他沒有價格的轉移土地、房屋權屬行為,為稅務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依法核定的價格。納稅人申報的成交價格、互換價格差額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由稅務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的規定核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法》(2021年9月1日生效)第五條:契稅的應納稅額按照計稅依據乘以具體適用稅率計算。
㈦ 新房交房時一共需要繳納哪些費用
買新房需要交的費用包括:
(一)購買房屋的費用:全款或首付款;
(二)稅費:增值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契稅、教育費附加等;
(三)房屋買賣交易手續費、房屋所有權登記費。
【法律依據】
《契稅法》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契稅。
《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㈧ 新房交房前還有哪些必須繳納的費用呢
新房交房前還應當付清或支付的費用有:
一、開發商收取的費用:
1.房款尾款:根據雙方合同約定。
2.面積差額款:根據商品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
3.裝修變更費用:根據業主與開發商的補充協議。
4.車位款:針對需要購買車位的業主,雙方需另行簽署合同(原購房合同約定贈送車位的除外,但要注意車位是有產權的)
5.寬頻、有線電視開通費:可以向自願接受相關服務的購房人收取,但不應在交房時強行向不希望接受相關服務的購房人收費。建議裝修完後再交納比較合理,否則可能會多交幾個月的服務費。
6.其它增值服務項目開通費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沒有單獨約定的,均可以不交。
二、物業管理收取的費用:
1.物業管理費用:以合同約定為准。
2.北方城市供暖費:物業公司沒有權利強行和提前收取這筆費用,更沒有權利以此作為不交付房屋的理由。
3.水、電費周轉金或保證金:有部分物業會收取,但費用最高不宜超過常規家庭3個月的水電費用(分戶計量除外)
4.停車管理費
5.其它增值服務項目周轉金或服務費:根據雙方約定,應遵循雙方自願原則,不應強行收取。
三、新房交房稅費有:
1、契稅:非普通住宅契稅按4%徵收,普通住房標准為按1.5%徵收。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約按1%徵收。各城市具體收費標准略有不同。
2、住房維修基金: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專用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里的余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的產權所有人。
3、房屋產權登記費:有的開發商是辦證時才收取的,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4、證照印花稅:5元/本。
5、工本費:10元/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