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二審上訴費什麼時候交
法律分析:在二審開庭前交納,根據法律規定,訴訟中的訴訟費用應該向受理案件的法院進行交納,不服一審判決上訴的,二審案件由二審法院受理和審理,所以應該向二審法院交納訴訟費。另外,一般在一審的判決書中,都會有二審法院的銀行賬號,你可以直接將上訴費交到二審法院的賬號中,然後憑交費單據到二審法院開具法院訴訟費收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第一百六十五條 上訴應當遞交上訴狀。上訴狀的內容,應當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法人的名稱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及其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審人民法院名稱、案件的編號和案由訴的請求和理由。
2. 二審訴訟費誰承擔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確定訴訟費用分擔的一個重要原則是:誰敗訴,誰承擔;雙方都有責任的,按照責任的大小進行分擔。
(1)經上訴,維持原判的案件,由上訴人負擔,雙方上訴的,由雙方負擔;
(2)上訴後撤訴的案件,由上訴人負擔;
(3)二審改判的案件,除按一審負擔原則負擔後,還應當相應調整一審訴訟費用的負擔;
(4)經調解達成協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兩審訴訟費用;
(5)經人民法院再審或提審的案件,如認為原審在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並依法進行改判的,對訴訟費用一並改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八條 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並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
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
收取訴訟費用的辦法另行制定。
3. 二審上訴費用怎麼收取
法律分析:上訴案件的訴訟費應交到提起上訴的法院,是向一審法院提出上訴的交一審法院,是向二審法院提出上訴的則交二審。
法院被告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過第一審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的,第一審人民法院應當審查上訴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符合法律規定的,應當在上訴期滿後三日內將上訴狀連同案卷、證據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同時將上訴狀副本送交同級人民檢察院和對方當事人。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二十二條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納訴訟費用通知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反訴案件由提起反訴的當事人自提起反訴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 上訴案件的案件受理費由上訴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訴狀時預交。雙方當事人都提起上訴的,分別預交。上訴人在上訴期內未預交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在7日內預交。
申請費由申請人在提出申請時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內預交。 當事人逾期不交納訴訟費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請,或者申請司法救助未獲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內仍未交納訴訟費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三條依照本辦法第九條規定需要交納案件受理費的再審案件,由申請再審的當事人預交。雙方當事人都申請再審的,分別預交。
4. 二審上訴費由誰承擔
法律分析:一、如果是由二審法院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則二審的上訴費用應由敗訴的上訴方方承擔;
二、如果是二審人民法院改變第一審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的,則上訴費用一般應由被上訴方承擔,並二審法院應當相應變更第一審人民法院對訴訟費用的負擔。
三、如果是經二審法院調解達成協議的案件,訴訟費用(包括上訴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第三十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改變第一審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裁定的,應當相應變更第一審人民法院對訴訟費用負擔的決定。
第三十一條 經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協議的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
5. 民事二審上訴費怎樣交
法律分析:民事二審上訴費繳納方式與一審訴訟費繳納方式是一樣的。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的案件,上訴的案件受理費由上訴人負擔,雙方都提出上訴的,由雙方分擔。具體訴訟費標准如下: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一萬元的,不另收費;超過一萬元的,超過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納;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七條 案件受理費包括:
(一)第一審案件受理費;
(二)第二審案件受理費;
(三)再審案件中,依照本辦法規定需要交納的案件受理費。
6. 關於二審上訴費由誰負擔的問題
案件上訴費一般是由敗訴方來進行承擔,如果勝訴方要自願承擔的就會除外,如果是屬於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那麼就會根據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來進行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法律分析
經上訴,維持原判的案件,由上訴人負擔,雙方上訴的,由雙方負擔;上訴後撤訴的案件,由上訴人負擔;二審改判的案件,除按一審負擔原則負擔後,還應當相應調整一審訴訟費用的負擔;經調解達成協議的,由雙方當事人協商兩審訴訟費用;經人民法院再審或提審的案件,如認為原審在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並依法進行改判的,對訴訟費用一並改判。所謂二審終審制,就是無論什麼官司,最多經過兩級人民法院的處理便告終結,官司不能再繼續打下去。上訴是屬於案件當事人所擁有的權利,但一般在提起上訴時都需要支付一筆上訴的費用,而且這筆費用可以由敗訴方承擔,也可以由原告方自己承擔,就要看自己如何選擇,但在上訴時都需要由原告方進行墊付,這樣法院才會受理當事人的請求。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三百二十條 一審宣判時或者判決書、裁定書送達時,當事人口頭表示上訴的,人民法院應告知其必須在法定上訴期間內遞交上訴狀。未在法定上訴期間內遞交上訴狀的,視為未提起上訴。雖遞交上訴狀,但未在指定的期限內交納上訴費的,按自動撤回上訴處理。
7. 二審判決後錢交哪裡
法律分析:法院對這個刑事案件進行二審審判之後,法院會給當事人開一個關於繳納罰金的明確票據,然後案件的當事人需要拿著這個罰金票據,在規定時間內,向法院所指定的銀行或者部門去繳納這個罰金,在當事人繳納後,銀行會給他開據一個繳納的回執單,當事人需要拿著銀行的回執單再提交給受理案件的法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五十三條 罰金在判決指定的期限內一次或者分期繳納。期滿不繳納的,強制繳納。對於不能全部繳納罰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應當隨時追繳。如果由於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繳納確實有困難的,可以酌情減少或者免除。
8. 二審上訴費用什麼時候繳納
法律分析:在二審開庭前交納,根據法律規定,訴訟中的訴訟費用應該向受理案件的法院進行交納,不服一審判決上訴的,二審案件由二審法院受理和審理,所以應該向二審法院交納訴訟費。另外,一般在一審的判決書中,都會有二審法院的銀行賬號,你可以直接將上訴費交到二審法院的賬號中,然後憑交費單據到二審法院開具法院訴訟費收據。
法律依據:《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五十三條 案件審結後,人民法院應當將訴訟費用的詳細清單和當事人應當負擔的數額書面通知當事人,同時在判決書、裁定書或者調解書中寫明當事人各方應當負擔的數額。 需要向當事人退還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15日內退還有關當事人。
第五十四條 價格主管部門、財政部門按照收費管理的職責分工,對訴訟費用進行管理和監督;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亂收費行為,依照法律、法規和國務院相關規定予以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