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立碑兒子出錢還是女兒
兒子。
按照傳統習俗,若是女兒給自個娘家父母立碑必定是娘家無後人,(就是父母無子),不然的話是輪不到做女兒的立碑的。雖然現在有不少立碑時寫上了女兒的名字,但是還是以兒子為重。
娘家無後人,女兒主動立碑盡孝是完全可以的,沒有什麼爭論。直接在正文寫先父,先母的就行了。落款直接寫女兒的名字,建議不要寫女婿及外孫的名字,因為在傳統理念或當地的風俗上來說,是不允許外姓的。
『貳』 我給老爸立碑,因為老爸在祖墳,需要告訴老家老輩嗎
問:我給老爸立碑,因為老爸在祖墳,需要告訴老家老輩嗎?
給父親立碑,如果父親是獨自的墳地,乃是孤墳,可以立碑。如果父親的墳在祖墳里,那就要看祖墳里的其他的墳前有沒有碑,最少也要看看與父親平輩的叔伯以上輩份的所有墳頭前有沒有碑,如果有碑,則可以給父親立碑,如果其他與父平輩以上的墳頭都沒有碑,則你單獨給父親立碑就不舍適。這不是你告不告訴老家長輩的問題,這是不尊重祖先和炫耀自己的作為。
如果想給自己父親立碑,應該找合族平輩商量,共同出資給長輩立碑,內中如有出資困難的族人,就要大家包著他,把整個祖墳的所有墳頭都立了碑才好看。
如果不顧別人單給自己父親立了碑,不管你告不告族中長輩,祖墳里也是不容的,一定會讓你將其父親之墳移出祖墳的。
這種行為就是不合群,不合群就不能繼續留在大家族的祖墳中。
首先應明確給老爸立碑的目的,目的一是留作紀念,二是因功勞大可光宗耀祖,使族人另眼相待,因此必須告訴老家族長及家族委員會,商量立碑程序。為了不欺祖,首先給包括你祖父伯父在內的所有先人燒紙,焚香,祭祀。並告知直系親屬,親戚包括你姥姥家,涉及到你母親名份。立碑可不是立上那麼簡單,應該和家人商量,獨斷專行,立碑意義不大,還會令人忌妒,說長道短。不知你處風俗如何!寥寥數語,權作參考!
給安葬在老家祖墳的老爸立碑。看來你已離開故鄉在外地或本地市區內。
立碑不是安葬,其形式既不需要驚天動地舉辦,也用不著偷偷摸摸的操作。我的看法是參加人員以少為好,在告訴不告訴老家老輩上,要根據一些條件把握。
一、老家是否還有房屋,這個房屋舊村改造回遷房還是家族聚集的原老房;有房涉及故鄉還有個家,將來回來居住或拆遷還要相處最好告訴一聲,無房或者回遷分散居住可不用告訴;
二、老爸是否有親叔伯、兄弟和一個爺爺奶奶的叔伯兄弟,有最好告知一聲,遠族的不用告訴。
三、你是否了解老家祖墳近期能有那些變化,不知道要向老家村組織咨詢,向老輩側面打聽,已經知道心中有數了可以自己操作;
四、老家祖墳是在村規劃之內的墓地,還是是可耕地內,前者和村集體告知,後者要和承包田主協商,因為碑的高低和附屬設施超標會有田主和相關部門干涉;
五、老家對立碑儀式有什麼風俗,在不影響的以知情最少為好;
六、給老爸立碑,雖然老媽還健在,但將來也是她的歸宿之地,有必要可以徵求一下她的意見這是對她的尊重。別忘了與舅舅和他的兒子們的說一聲,娘家人。
清明節即將到來之際,正是人們准備給先人立碑之時。全國地源廣闊,全國各地在立碑這個問題上。各地有各地不同操作方法,但是,在立碑的時間上可能是統一的都是在清明節這一天。在我的老家大連庄河農村,在清明節立碑這個問題上,還是保持著傳統立碑規矩。
一,父輩人都在世己給爺爺奶奶輩立碑的,孫子輩就不用先給爺爺奶奶立碑。如果父輩人在世時候沒有給父母立碑,那麼孫輩人要想給父輩人立碑也必須把爺爺奶奶的碑和父母同時立上。爺爺奶奶的立碑費用,可以由父輩兄弟幾個平均分攤。如果父輩就獨自一人,那麼這個立碑費用只能由子孫自己負擔。決不可以只給父母立碑不給爺爺奶奶立碑,這個原因很簡單因為有了爺爺奶奶才有了爸爸媽媽。有了爸爸媽媽才有了孫子孫媳,所以要不立都不立要立就不能不管爺爺奶奶。
二,要想給父母立碑必須是父母二人都已去世,而且最後去世的那個人時間已經超過三周年方可立碑。但是,現在的年輕人不太講究父母二人只去世一人就把碑立上。並把還在世上活著那個名字刻在碑上,死的用黑色墨漆描上活著那個用紅漆描上。這樣做有點不付合常理,有盼望未亡之人早亡之嫌也讓未亡之人看了心裡不舒服。這種荒唐的作法,在城市裡居民公墓里比較常見。在我們北方的農村裡,還沒有發現有這種情況。
象題主所說的要給老爸立碑,需要告訴老家的老輩嗎?如果你老爸有親兄親弟親姐親妹。立碑之日完全可以告訴他(她)們一聲,他(她)們畢竟是一奶同胞。如果沒有就不用通知了,到了立碑之日找幾個明白人幫忙把碑立上就可以了。對了,別忘了拉碑時候別忘了買幾尺紅布將碑文纏上,待碑立完後將紅布解開露出所有碑文把紅布壓在石碑頂端即可。
感謝讀者朋友們的閱讀。
謝謝首頁之邀。
如果你父親安葬在祖墳,立碑前最好先告知叔叔伯伯輩份的親人,安葬時他們肯定參加葬禮,雖不一定到現場,但鄉鄰親友都曉得,先打個招呼,也屬於尊重老家鄉的長輩。大理地區,很多有祖墳的家庭,父母只要年過花甲,徵得老人同意,就開始到祖墳選擇墓穴位,干始修墳立碑墓。稱喜井,也稱〈活人墓〉,意寓長命百歲。我兩老口的碑墓十年前就建造好了。但現在殯葬改革,不準修造活人墓了。你想為父親立碑是孝順之事,趕緊去辦理,清朋節前即可完成。
老人去世立碑樹撰!這也是一樁喜事;如果不準備大辦!祖墳都有份兒的下邊的叔叔大爺!堂兄堂弟都要通知一下,和他們把立碑的事講一下,推算個好日子,讓他們到時間來幫忙,反正那個碑一個人兩個人也搞不動!通知一下又感到親近,又幫了忙, 何樂而不為?找個小飯店,擺個一桌兩桌耶也花不了多少錢。讓他們感覺到你會辦事,祖墳在農村,逢年過節回去上墳燒紙,別人對你都有好感!
立碑是大事,要宴請老家人,好煙,好酒,好酒席,來招待老家人,還有自己本家的人,第一要人把碑抬到墳前吧,是不是得幾個人,第二要把碑豎起來,還得水泥沙,和泥工,是不是又得幾個人抬水泥,挑沙,第三,還得人張羅放鞭炮吧,處處都要人,立碑是大事,先和老輩人商量,風俗,習慣,禮節,
立碑也是個大事。如果你上面有直系的祖先沒有立碑,那你不能只給你爸立碑,要先給祖先立碑。如果給祖先立碑,必然要和家族其他人商量,因為祖先是共同的,名字都要刻在碑上的。既然祖宗要立碑,其他房的堂兄弟們也可能要給他們去世的父母立碑。。牽一發而動全身。我們家張羅給我爺爺奶奶立碑十來年了還沒有搞成,如果立碑的話,算了下得同時五服之內的家族內,要立十多個,一家沒有準備好就立不了——比如有兄弟還沒有結婚要等結婚了才能立碑。。。。
如果你母親還在世的話最好不要現在立碑,我不知道你們那裡是什麼風俗,我們這里都是只要有一個老人還在就不立碑,至於說立碑用不用通知你們老家老一輩的人那就看你們平時和看家裡走動多不多了,我們這里一般都是要通知老家族裡的長輩的。
問的問題有點不明確?是和家族長輩埋在同一個墓里還是掛邊(掛邊就是墓穴邊),如果是你爸和你爺爺奶奶在一起,記注一個風水習俗(這里僅供參考)「一個墓穴如果是多人要埋在一起必須是長子長媳和長孫長孫媳才可以埋葬一起就是一個祖墓穴內,次子(二兒子)是不可以在同一個墓穴的!長子長孫家族旺。
所以如果是在埋葬在邊上地可以立碑,如果是埋葬在一起一個墓穴裡面,要告知他們,而且做墓碑是不能只寫你爸的名字,要做「祖碑」如果是你建碑立碑格式參考如下:
古代的
現在的碑文格式
攜子蔭孫形
攜子陰孫形式「攜子」行同上,但是不需要設置明堂神路,孫輩排在祖輩之後之上,從下往上排列,在祖輩蔭護之下,步步登高,意為「蔭孫」。一般的望族貴族多願採用。
攜子抱孫形
攜子抱孫形是始祖夫婦合葬墓在正中間的最上頭,墓前面是明堂神路;以明堂神路為中線,左邊為長子夫婦墓位,右邊為次子夫婦墓位,三子再排左邊,四子再排右邊,即始祖左為1、3、5、7兒子墓位,右側依次為2、4、6、8兒子墓位,形成俗話所說「左長右二」的排列方式,始祖與兒子排成一排,為「攜子」。孫子輩墓穴排在前面,按照大小序列,還是以中間為大,然後左右展開,是為「抱孫」,以後逐代照此排列方法繼續延伸埋葬。
『叄』 老人喪事兒女咋出錢
老人去逝後,操辦喪事的費用,既然都是由親朋好友送奠的禮金支付,酒席的費用也應該由子女三人共同分擔支付。
【法律依據】
1.法律上不分男女,只要是子女,就對老人有贍養義務
2.義務永遠有,但如果兒女沒任何經濟在,那也沒辦法.是否給錢跟是否成家沒關系
3.不分大小,三個人都是平等的
4.沒法改變,中國傳統觀念如此,但老人如果覺得只由兒子盡孝,女兒一點義務不用進(包括出錢和出力),那當兒子的就應讓他立遺囑將來全部家產分給兒子,這是人之常情.老人如果沒有這個遺囑,去世後財產同樣有兩個女兒的份,只是因為沒照顧過老人,會分的比較少(當然也是在女兒要求的情況下,農村一般當閨女的也不這么要求,尤其在分房上).
5.當然可以
6.兒女是不是必須給錢,看老人怎麼要求,老人有權利管兒女要錢,不管他自己有多少錢,他如果不要,也由他自己.
告訴樓主個極端的情況,即使你父母從小就把你扔了,沒給過你一分錢,但你長大後,如果他們找到你,提出了贍養的要求,你仍然對他們有贍養義務,只是你可以給他們很少很少的錢,是那個意思就可以.
還是被扔的前提,就算你開始壓根不知道他們的存在,等你知道以後,你都有權利要求繼承他們的遺產(如果他們已經去世,遺產已經分給了自己的其他子女,那你有權利要求重新分配,把自己的那份拿過來).
總之,父母需要養兒女,兒女也需要養父母,這是並列關系,而非第一個是第二個的前提.我說的那個情況,你可以去告父母遺棄,讓他們賠你錢,實際有可能就和你需要給他們的贍養費抵消,但理論上你仍然需要給贍養費.
一句話,只要他們生了你,你就要給贍養費.
遺產未必就是錢,那幾間房子,房子里的傢具,勞動工具,甚至老人的衣服日用品都是遺產的范疇.
你要覺得現在兒子那個情況比較虧,直接要求讓他兩個妹妹每個月出錢就可以了.
至於你說的爭房的問題,如果老人活著的時候不表明態度,那等他去世就是三個子女都繼承,兒子可以根據自己進義務比較多要求多分,至於多少算多,反正能和自己兩個妹妹達成協議就行,無法達成就去法院起訴,讓法院裁決.
『肆』 安葬父母的安葬費用是由子女自願承擔還是子女的法定義務,若是法定義務請說出相關的法律依據
安葬父母的安葬費是子女的法定義務。
法律分析
首先,法律並未明確規定安葬父母的喪葬費由子女承擔,但是法律明文規定,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而且如果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其次,父母在世的時候,子女負有法定的贍養義務,根據法律的當然解釋,也就是舉輕以明重的解釋方法,死者為大,父母去世之後的喪葬費更應當由成年子女來承擔,而且是法定義務。因此,承擔父母的喪葬費應是成年子女的贍養范圍之內的法定義務,也就是說,成年子女承擔父母的喪葬費是不言自明的。從法理上講,父母在世時,贍養父母;父母去世後,安葬父母;這是符合自然法的,符合人之常情的。
最後,再強調一下。贍養父母不僅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也是公民的法定義務。父母給了我們生命,撫養我們長大是父母的法定義務,我們長大後贍養父母也是我們的法定義務,每個人都有老去的那一天,正是我們的相互扶助,互相幫助,才會讓我們的家庭越來越和睦,社會越來越和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十七條 依法負擔被監護人撫養費、贍養費、扶養費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銷監護人資格後,應當繼續履行負擔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第十五條 贍養人應當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時得到治療和護理;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應當提供醫療費用。對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承擔照料責任;不能親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願委託他人或者養老機構等照料。
『伍』 農村岳父母立碑女兒要分攤墓碑款嗎
岳父母立碑女兒應該攤墓碑款,因為父母辛苦一輩子,養兒女不容易,女兒應該進自己一份孝心,才能心安理得,經濟條件好要多掏錢,父母最後一次花自己的錢,以後想為父母花錢也沒有機會了,所以,必須盡自己的能力和孝心。
『陸』 安葬父母的安葬費用是由子女自願承擔還是子女的法定義務,若是法定義務請說出相關的法律依據
不是子女的法定義務
沒有法律規定明確要求父母的安葬費用必須由子女承擔。
這個屬於道德范疇的東西。
『柒』 在農村岳父母去逝立碑出嫁女也要分攤墓碑款嗎
按道理是只要墓碑上刻有出嫁女兒的名字就應該分攤墓碑款,因為這都是家務事,國家沒有規定,大家可以商量著辦,如果費用高,做為死者兒子經濟條件又差,出嫁女兒應該主動承擔一些費用
『捌』 立碑兒子出錢還是女兒
立碑兒子出錢還是女兒
時代在變化,養老送終不再是兒子的專權,女兒在這一方面也會出力,或者全權包攬。那立碑兒子出錢還是女兒就有所爭議,其實主要還是得看實際情況的。畢竟是親人,每家每戶的情況都不一樣,且也都可以商量的。
對於立碑兒子出錢還是女兒,我持有保留意見,我們可以關注一下墓碑價格再做參考。
山西黑墓碑
墓碑
目前市面上主要有傳統墓碑和藝術墓碑兩大類。傳統墓碑除了主碑板外,還有碑圍、欄板、蓋板、蓋頂、踏板。碑圍就是在主碑兩側,一是加強主碑的牢固程度,二是用以裝飾主碑,一般是左右對稱設計。碑上面通常還有一個類似拱門形狀的東西,那是蓋頂,就像是房子的蓋子一樣。欄板是位於主碑前方兩側,將墓碑呈現出一個相對封閉的區域。一般在欄板的兩側會採用惠安線雕技藝製作一些花紋圖案,增加美觀度和吉祥寓意,傳統墓碑價格一般在三千以上。藝術墓碑一般造型唯美,石材的顏色豐富多彩。擺脫傳統墓碑四四方方的拘束形式,形態的多樣化和可定製化讓往生者的個人符號在墓碑上得到體現,當然,雕刻技術的高超也為此提供條件,這類墓碑價格一般在三至五千居多。
石雕墓碑
現代墓碑
總的來說,墓碑價格不是特別高,是我們人人都用得起是實用品,也是我們做子女的一份孝心。所以對於立碑兒子出錢還是女兒,其實沒有很大的討論價值,我們把關注點放在墓碑本身是對逝者最大的祝福。
『玖』 從法律的角度看,子女是否應分擔父母死亡後安葬費用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當中,相信很多人都會在自己的一生當中經歷自己家裡的老人去世的情況,在遇到這些情況的時候,很多子女就會對於老人的安葬費和葬禮的費用展開激烈的爭執,其實,如果一個家庭非常的和睦,非常團結的話,那麼這樣的問題就不會出現。所以有些家庭在遇到這些問題的時候,很有可能需要讓專業的司法機構來進行相關的鑒定和判斷,從而讓子女們承擔應該承擔的喪葬費用。那麼,在老人去世之後,子女應該承擔相關的安葬費用嗎?
許多人都認為子女和父母之間的和睦才是一個家庭和睦的主要原因,其實事實就是這個樣子的,雖然有的子女看上去非常的有錢但是也不一定十分的孝順,所以在這個時候,只能通過法律的手段來強迫這些人來履行自己的義務。
『拾』 父母去世修墳墓要三個女兒拿錢,現在拆遷了女兒是否也有份
你要知道。如果你父母生前沒有立下遺囑給誰的話,那麼他的拆遷款下來之後是他的子女平均分的。所以在這一點上你不用害怕現在國內提倡的男女平等,而且這些沒有說是全部給兒子這種說法的。如果男子想全部獨吞的話,這是不可能的,你們可以集體向法院起訴他,要求平均分割這筆財產。在意錢財方面千萬不要退縮,自己的那一份一定要爭取到。是自己的一定要,要不是自己的,千萬不要要,這是做人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