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土地測繪收費標准
一般是按面積收費的,這個情況可以向當地物價局反映。
如果是拔地測量一宗地是2594.32元(四個界址點),如果不足四界址點按一宗地計算,如果超過四個點應根據點數增加收費;如果是地形測量,一般測繪面積要大於實際用地面積,要按實際的測繪面積計算,不是按宗地面積計算費用了,面積不足一幅的按一幅計算。
測繪基準
測繪活動應當使用國家統一的測繪基準和測繪系統,執行國家統一的測繪技術規范和標准。因建設、城市規劃和科學研究的需要,大城市和國家重大工程項目確需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的,報國務院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批准;其他確需建立相對獨立的平面坐標系統的,由省人民政府測繪行政主管部門批准。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土地測繪
⑵ 你好 土地測繪收費如何計算啊 謝謝
新標准規定相關單位或個人自願購買的測量成果利用收費標准為:房產分幅平面圖50元/幅;房產分層分戶平面圖40元/幅等。地籍測繪收費:按不超過國家測繪局有關文件規定標準的75%執行。建築用地拔地定樁收費:每件(4點)不超過1600元。建築物放線收費:每件不超過1600元。經市(州)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房地產管理地理信息系統的城市,可向委託房屋測量上圖者收取每棟100元上圖費。新建商品房或未建立房地產管理地理信息系統的,不得收取上圖費。
⑶ 農村建房測繪收費標准
法律分析:土地權屬調查、地籍測繪費,此項費用農村居民生活用地面積在200平方米(含200平方米)以下每宗地收5元,200平方米以上每宗地收10元。如果已經有了土地利用詳查成果資料的村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則必須利用該成果資料進行登記確權,免收土地權屬調查、地籍測繪費,但應每宗地以圖幅為單位每幅收10元圖件編繪資料復制費。農村貧困地區及其他因特殊困難需要申請減免土地權屬調查、地籍測繪費的,經縣、市土地管理部門簽署意見,報省、自治區、直轄市土地管理、測繪、物價、財政部門批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條 徵收土地的,按照被徵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徵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徵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徵收單位平均每人佔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准,為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徵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徵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參照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規定。
被徵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准,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徵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徵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准。
⑷ 房地產測繪(分戶圖)的收費計費標准
商品房、廠房、商業:100平方米以下,120元/宗;100~200平方米,160元/宗;200~300平方米米,200元/宗;300~400平方米,240元/宗。如以類推,每增加100平方米,就增加40元/宗。(每宗指:每個房產證)
⑸ 測繪費用收費標准
測繪費即具有測繪資格的單位從事測繪活動產生的費用。房屋測繪測定的特定范圍是房屋以及與房屋相關的土地,也就是說,房地產測繪運用的是測繪儀器和測繪技術,以及測繪手段來測定房屋和土地及其房地產的自然狀況、權屬狀況、位置、數量和質量以及利用狀況的專業測繪。那麼,2018年土地房屋測繪費收費標準是多少呢?
測繪收費可以參考相關費用定額,但是由於定額標准制定年代較遠,不具有現實指導意義。
由於測繪市場競爭激烈,具體收費可以視當地具體情況制定,可以參考以下標准:
1、商鋪房產測繪,每平米1元-2元;
2、住宅房產測繪,每平米0.5元-1元。
附:房屋面積測繪報告要准備什麼材料?
1、房屋建築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申請表1份;
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復印件;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復印件;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復印件;
3、消防驗收合格意見書復印件;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原件;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報告原件;
4、施工單位簽署的建設工程質量保修書原件;住宅的《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原件;
5、工程款無拖欠證明或已按施工合同付款的證明原件;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書4份;
6、防雷裝置驗收合格證復印件;繳納城市建設配套費的復印件;
7、政府或政府佔有股份的工程應提供經財政局審查的工程竣工決算書,附財政局出具的《工程竣工決算批復》;
申報要求中,對可提交復印件的材料,建設單位須在復印件加註「此件復印內容與原件內容核對無誤」字樣,加蓋單位印章,並提供原件復核。
以上申請材料(各地建設部門略有不同)准備齊全後,直接去本地政務服務建設局窗口,窗口受理後,窗口人員會在法定時限內給你辦理一切手續,你等電話拿備案書就可以了。
⑹ 房屋宗地圖測繪費收費標准
一、地籍測繪收費標准如下:
財政部、國家計委《關於將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轉為經營性服務費(價格)的通知》(財綜[2001]94號),地籍測繪收費標准為1:500的284.26元/平方米, 1:1000的255.34元/平方米。地籍權屬測繪實際按收費標準的55%收取;城鎮規劃范圍內居民、農民個人建房測繪費按1.36元/平方米收取;單位房改房及房地產開發登記發證測繪費收取標准為80-100元/戶。
二、申請材料:
1、用地單位或個人地籍測繪委託書;
2、用地單位或個人身份證明;
3、建設用地批准通知書。
三、辦理流程:
縣行政服務中心國土資源規劃測繪所窗口受理—簽署協議—實地踏勘—現場測量—成圖—審查成果—將成果交行政服務中心國土資源規劃測繪所窗口—通知申請人領取。
⑺ 土地測繪費收費標准
湖南省房地產測繪收費新標准 住宅0.8元每平方米
新華網湖南頻道9月6日電 湖南省物價局制定的房地產測量服務有關收費標准日前出台並於9月份開始正式施行。施行期為2年的新標准不僅在房屋交易過程中更具有可操作性,而且減輕了建設單位和房屋權利人在報批、辦證過程中的費用負擔,對房地產業構成利好。
新標准規定房屋分戶圖測量收費:長沙、株洲、湘潭三市城區,住宅為0.8元/平方米(經濟適用房、集資建房減半計收)、商業樓用房為1.2元/平方米、多功能綜合樓用房為1.6元/平方米;其他市州城區及各市州所屬縣城、城鎮,由各市州物價局根據當地實際,按照上述同類收費標准,在上下浮動幅度不超過15%的范圍內確定具體標准。新建商品房由開發單位委託測量的,測量費由開發單位承擔,不得轉嫁給購房戶。如果交易當事人對產權證書上的測繪面積產生異議,委託具備資質的測繪機構復測。測繪結果誤差在±1%(含1%)以內的,測繪費用由要求復測的委託人支付;測繪結果誤差超過±1%的,費用由原測繪機構支付。
此外,新標准規定相關單位或個人自願購買的測量成果利用收費標准為:房產分幅平面圖50元/幅;房產分層分戶平面圖40元/幅等。地籍測繪收費:按不超過國家測繪局有關文件規定標準的75%執行。建築用地拔地定樁收費:每件(4點)不超過1600元。建築物放線收費:每件不超過1600元。經市(州)人民政府批准建立房地產管理地理信息系統的城市,可向委託房屋測量上圖者收取每棟100元上圖費。新建商品房或未建立房地產管理地理信息系統的,不得收取上圖費。
⑻ 我市房屋測繪的收費標准如何規定
各個省市的房屋測繪費標准不同,以廣東省的為例,房屋測繪費標准如下:
一、房地產分層、分戶平面測繪收費標准:
(一)房屋面積在50平方米(建築面積,下同)以內的(含本數),每宗收80元。
(二)房屋面積在50平方米以上至100平方米(含本數)以內的,每宗收120元。
(三)房屋面積超過100平方米的,超過每100平方米的加收40元,超過不足100平方米的按100平方米計收。
以上收費標准為全省最高收費標准,各地級以上市物價局可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在不超過上述收費標準的范圍內確定當地的具體收費標准。
二、房地產分層、分戶平面測繪收費向房地產測繪委託人收取,房地產轉讓、贈與、交換、繼承等需要重新測繪制圖時才能收取此費,原已按規范制圖,產權人不要求重新測繪的不收費。
三、房地產分丘平面測繪屬政府對房地產管理的基礎測繪工作,所需費用應由當地政府財政解決,不得另行收費。
四、房地產測繪收費屬省管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凡在我省依法成立並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測繪服務機構應到當地物價部門申領《廣東省經營服務性收費許可證》後,方可按上述規定的標准進行收費。
中科檢測可提供高效完整的房屋測繪服務,幫助各領域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提供全面、可靠的數據依據,為日後的規劃、決策和管理打下堅實基礎。具體房屋測繪費相關問題可咨詢中科檢測。
⑼ 測繪收費標准
【法律分析】:宅基地測繪收費標准一般在每平方米0.5-1元左右,具體的測繪收費情況,可以基於不同的測繪公司來進行合法的認定,另外根據各地的經濟發展水平的不同,所需要認定的情況也是不同的。宅基地測繪收費標准,一般是每平米0.5元-1元,具體的以面積大小來進行計算處理,根據相關規定,宅基地面積計算:(一)建築物和構築物以牆外包為界,接拼的以牆中或柱中為界;(二)挑出的陽台和樓梯等以突出部分垂直投影計算佔地面積,但底層不得構築;(三)由二戶或二戶以上使用同一宗土地的,用地面積按房屋產權的建築面積與總面積的比例分攤;弄堂用地,使用樓上的農戶分攤面積為一半,其餘為共用面積;(四)通過購買商品房和以公開有償出讓方式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或集體土地有償流轉取得的集體土地使用權不計入宅基地面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二條 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佔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
【溫馨提示】
以上回答,僅為當前信息結合本人對法律的理解做出,請您謹慎進行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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