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被車撞了除了醫葯費,還要賠償什麼
一、被車撞了除了醫葯費還要賠償什麼
1、被車撞了除了醫葯費還要賠償的費用如下:
(1)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
(2)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
(3)護理費以及住宿費,外地就醫、配置殘疾輔助器具、傷殘、死亡親屬參加交通事故處理、辦理喪葬事宜等費用。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二、交通事故雙方各一半責任如何理賠
1、交通事故各一半責任的賠償,一般是各自承擔各自的損失;
2、如果是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發生交通事故,認定雙方同等責任時,機動車仍要承擔至少60%的責任;
3、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4、機動車與行人、非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有過錯的,可以相應減輕機動車的賠償責任。
B. 被車撞了可以要求賠償什麼費用
一、被車撞了可以要求賠償什麼費用
1、被車撞了可以要求賠償費用如下:
(1)車禍賠償標准包括被害人的醫療費,按照實際治療所花費的費用計算,憑醫院的收據支付;
(2)若被害人後續還需治療,則要按照必要的治療費用進行賠付,誤工費,按照當事人因誤工而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按照當地平均徵收標准計算,殘疾用具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以及其他財產損失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六條
機動車與機動車、機動車與非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未造成人身傷亡的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在記錄交通事故的時間、地點、對方當事人的姓名和聯系方式、機動車牌號、駕駛證號、保險憑證號、碰撞部位,並共同簽名後,撤離現場,自行協商損害賠償事宜。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應當迅速報警。
第八十七條
非機動車與非機動車或者行人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傷亡,且基本事實及成因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當事人對交通事故事實及成因有爭議的,應當迅速報警。
二、交通事故發生後理賠是怎樣的
1、及時報案。駕駛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後,立即向交通事故處理機關報警,及時向承保該車的保險公司報案;
2、查勘定損。保險公司接到報案後,迅速調度其理賠人員查勘事故。對損壞的車輛和財產按規定核定損失金額;
3、搶救治療。有人員受傷的,應迅速撥打急救電話送醫院搶救治療;
4、調解結案。財產損失金額確定後,受傷人員治癒出院後,或交警部門調查清楚事故死亡人員相關情況後,事故雙方由交警部門根據法律法規進行調解,由責任方分別履行賠償義務後結案;
5、遞交索賠。調解結案後,被保險人應及時將事故索賠材料遞交給保險公司;
6、理賠付款。保險公司根據保險條款及法律法規計算賠款金額後通知被保險人領取賠款後結案。
C. 被車子撞了可以索賠什麼費用
法律分析:
被車子撞了,雙方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可要求對方賠償其責任對應的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誤工費等。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第十七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D. 被車撞傷可以要求賠償哪些
一、被車撞傷可以要求賠償哪些
1、被車撞傷可以要求賠償如下:
(1)可以要求肇事司機賠償醫葯費、住院費、必要的營養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
(2)因侵權致人精神損害,造成嚴重後果的,人民法院判令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等民事責任外,可以根據受害人一方的請求判令其賠償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條
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二、交通事故處理期限是什麼
1、因檢驗、鑒定的需要暫扣車、牌證和駕駛證的期限為20日;
2、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應自交通事故發生之日起,輕微事故5日內、一般事故15日內、重大或特大事故20日內作出;
3、當事人收到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的,可以在3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申請重新認定。
E. 被車子撞了可以索賠什麼費用
一、被車子撞了可以索賠什麼費用
1、被車子撞了可以索賠的費用如下:
(1)醫療費用;
(2)誤工費用;
(3)住院伙食的補助費;
(4)殘疾人員的生活補助費用;
(5)住宿費用以及財產直接損失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二、被車子撞了的責任如何認定
被車子撞了的責任認定如下:
1、交通事故責任者對事故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承擔賠償責任的肇事司機暫無力賠償,由車輛所有人墊付;
2、肇事車輛為個體戶、承包戶、個人合夥或私營企業主,僱傭司機從事運輸,車主或僱主應承擔事故賠償責任;
3、委託他人購車,代購人購車後肇事,委託人應承擔賠償責任;
4、肇事車輛司機執行職務過程中,擅自進行與執行職務無關活動而發生交通事故,司機承擔賠償責任,車主承擔連帶責任。
F. 被車撞到了賠償的費用有哪些
一、被車撞到了賠償的費用有哪些
1、被車撞到了賠償的費用如下:
(1)醫療費:按照醫院對當事人的交通事故創傷治療所必須的費用計算;
(2)誤工費:當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交通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計算;
(4)交通費:按照當事人實際必需的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條
因同一侵權行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數額確定死亡賠償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條
被侵權人死亡的,其近親屬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被侵權人為組織,該組織分立、合並的,承繼權利的組織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侵權責任。
被侵權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權人醫療費、喪葬費等合理費用的人有權請求侵權人賠償費用,但是侵權人已經支付該費用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條
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
二、交通事故賠償標準是什麼
1、肇事者對被害人造成的人身損害,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其中索賠包括:醫療費用、住院費用及其伙食費、誤工費用等等,若導致被害人受到嚴重傷害或者嚴重殘疾的情況,受害方還可以要求賠償殘疾賠償金、後續康復護理治療費用等;
2、肇事者造成交通事故導致受害者死亡,侵害方除了要賠償搶救的相關費用外,還要賠償相應的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和對其受害者親屬的精神損害賠償費用等等;
3、受害人可以通過與侵害人協商約定相應的賠償費用,也可以請求交警部門或者調解委員介入調解,若調解無效,則受害者可以依法上訴至人民法院。
G. 被車撞了可以索賠哪些費用
被車撞後可以要求的賠償根據具體情況而定。主要賠償包括: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相關合理性的費用。對於造成殘疾的,還需要賠償相應的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如果造成對方死亡,還需要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具體的賠償金額可以先由當事人雙方協議確定,協議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訴。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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