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成立業主委員會的資金誰來出
「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工作經費由全體業主承擔。工作經費可以由業主分攤,也可以從物業共有部分經營所得收益中列支。工作經費的收支情況,應當定期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告,接受業主監督。工作經費籌集、管理和使用的具體辦法由業主大會決定。」
一、成立業委會的流程
1、由業主或業主大會會議選舉產生,依照相關法律,以及各地的相關辦法依照程序產生;
2、對於較大小區,業主先按照樓選舉各自樓委會,然後每個樓委會推選代表,集中而成業委會;這樣方式形成的業委會,主要負責樓間共有的管理;而樓委會,負責樓內共有的管理。
二、成立業委會壞處:
1、業委會法律地位尷尬。
2、模糊定位容易導致「獨裁」.正是這種模糊的定位,才使得對業主委員會的有效監督成了一個不小的難題。
3、業委會缺經費難持久。我國的業委會建設,由於不是市場化而是道德化的公益組織,則有一些「先天」不足。業主大會、業主 委員會的決策權與其業主決策能力的差距之大使之會陷入兩難的境地。
三、業委會財務管理主要任務:
(1)依法多渠道籌集資金,合理編制業委會財務預算,並對預算實施全過程式控制制和管理;
(2)加強資產管理,防止業主共有資產流失。合理使用配置小區資源開源節流增收節支,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本小區工作經費來源採用公共收益解決,若經費不足則向業主籌集,經費的籌集、管理、使用的具體辦法由業主聽證會(或代表大會)討論決定。業委會在不影響環境和業主生活秩序條件下,充分利用小區公共房屋、公共區域資源創收,為業主增加收益,其收益優先彌補維修資金不足;
(3)建立健全業委會內部管理制度,如實反映業委會財務狀況;
(4)依法對物業公司進行財務監督,維護業主權益,對業委會的經濟活動的審核標准以勤儉節約為原則,對其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
(5)依據經業主大會通過的「小區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相關規定在小區范圍內採取多種方式公示業委會賬務收支情況。
法律依據:
《業主大會規程》
第三十五 條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開展工作的經費由全體業主承擔;經費的籌集、管理、使用具體由業主大會議事規則規定。
❷ 成立業主委員會的費用是由哪方出
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可以按照每年不超過實收物業管理服務費1%的比例提取活動經費,具體辦法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活動經費應當在物業服務企業服務收費中列支。
活動經費主要用於召開業主大會會議和支付業主委員會履行職責過程中實際產生的相關費用。具體使用情況由業主委員會以書面形式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每年度至少公布1次,並接受業主的監督。
任職條件
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大會會議選舉產生,由5至11人單數組成。
業主委員會委員應當是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並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二)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
(三)遵守業主大會議事規則、管理規約,模範履行業主義務;
(四)熱心公益事業,責任心強,公正廉潔;
(五)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
(六)具備必要的工作時間。
❸ 業主大會和業主委員會經費來源如何保證費用監督
1、可以從物業費中抽取一定比例,前提是經過業主大會同意。
2、可以從社區盈利性場所,如租金等方面提取。
3、監督機制需要大家選監管人,最好輪流監管。
❹ 想成立業主委員大會需要多少錢
大概需要2-3萬元左右,根據組織者組織的規模、小區大小等有關;基本費用包括:1、宣傳費(包括條幅、胸牌、票箱、選票等)、2、復印費;3、通訊費;4、交通費;5、籌備組、業主大會召開會議、志願者的補貼費用;6、必要的辦公用品費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