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年底需要計提哪些費用
1、如題所述,一般應視所在企業經營狀況結合一向常規財務處理而定;
2、在實際工作當中,年末應檢查歸屬於當年度成本費用開支而未能取得相應確認憑據諸如發票等合法票據的,對所牽涉各項開支進行成本費用計提處理,例如:12月份的水電費用開支(在年末結賬前仍未能取得結算依據及發票),按企業內部制度應於當年度列支的獎勵金等人員費用支出(在次年初按照既定標准計算發放),應於當年度列支費用的常規開支:例如租賃費等業務支出,具體項目應根據企業經營業務進行確定;
3、提問者應予留意的是,基於會計一貫性原則,相應計提項目應於每年末均採取相同的會計處理,而不應隨意變更計提方式,否則將產生納稅調整情形;此外,計提的會計科目一般採用「其他應付款」等恰當的科目;
4、以上僅供參考,請予核實,依法操作。
『貳』 以工資總額計提的項目有哪些
職工福利費14%,職工教育經費1.5%,工會經費2%
『叄』 計提工會經費的工資總額都包括哪些內容
工會經費,是指工會依法取得並開展正常活動所需的費用。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工會經費的主要來源是工會會員繳納的會費和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交的經費這二項,其中2%工會經費是經費的最主要來源。
工資總額組成內容如下:
(1)各種工資。
①計時工資:按照計時工資標准支付給職工的勞動報酬,包括對已做工作按計時工資標准支付的計時工資;因病、工傷、產假、計劃生育假、事假、探親假、定期休假、事工、學習、執行國家或社會義務等原因按計時工資標准或按計時工資標準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資及學徒工的生活津貼。
②基礎工資:按照中發〈1985〉9號文件規定,以「大體維持工作人員本人的基本生活費」確定的工資。
③職務工資:按照中發〈1985〉9號文件規定,「按照工作人員職務高低、責任大小、工作繁簡和業務水平確定」的工資。
④計件工資:對已做工作,按計件單價支付給職工的勞動報酬。包括超額累進計件、直接無限計件、限額計件、超定額計件、按工作量包干計件、按營業額提成、超定額計件等工資制度或方法支付的工資。
⑤加班加點工資:對在法定節日、公休假日工作的職工,以及在正常工作日以外延長工作時間進行工資的職工發給的勞動報酬。
⑥其他:根據國家規定支付的工資。如保留工資、附加工資、調整工資補發上年的工資等。
(2)各種獎金。對職工超額勞動的一種鼓勵,是為了獎勵先進,對生產、工作上有優良成績的職工,在標准工資以外交付給職工的勞動報酬。
①各種生產(業務)獎:如質量獎、安全獎、提前竣工獎、綜合獎、年終獎、勞動分紅、影劇院超場獎、教師超鍾點獎等。
②節約獎:包括特定燃料、原材料節約獎。
⑧勞功競賽獎:包括發給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勞動模範的各種實物獎勵和獎金。
④增收節支獎:機關、事業單位增收節支行政經費對職工的獎勵。
⑤其他獎金:鐵道、交通運輸部門從補票收入中支付的「堵漏獎」等。
⑥集體所有制單位的勞動分紅。
(3)各種津貼。為了補償職工額外或特殊的勞動消耗,以及為了保證職工的工資水平不受特殊條件影響,而以津貼形式支付給職工的勞動報酬。包括:
①對勞動強度大、勞動條件差的工種實行的津貼:如從事野外、高空、井下、流動施工、林區、高溫、艱苦氣象台站、微波站、冷庫低溫、廢品回收人員崗位、衛生防疫、醫療衛生、科技保健等工作津貼,以及夜班中班津貼、夜餐費和班中餐等。
②工齡、教齡和護士工齡津貼等。
③技術津貼。如特級教師、科研、優秀運動員技術補貼和體育津貼等。
④班組長津貼、中小學班主任津貼。
⑤其他津貼。直接支付給個人的冬季取暖補貼、職工生活津貼(如糧價補貼、煤價補貼等)、伙食津貼(如火車司機乘務員的乘務津貼、航行人員伙食津貼、空勤人員伙食津貼、汽車司機行車津貼、運動員伙食津貼、郵電人員外勤津貼、回民伙食津貼)、房貼、水電貼、書報費以及學徒服裝津貼等
『肆』 08年工資總額應計提哪些費用
計提工會經費和教育經費時;
借:管理費用/工會經費
貸:其他應付款/工會經費
付工會經費和教育經費時;
借:其他應付款/工會經費
貸:銀行存款
福利費發生時直接記入管理費用,不預提。
『伍』 計提工會經費的工資總額包括哪些內容
工會經費計提的工資總額包括下面內容:
1、計時工資;
2、計件工資;
3、獎金;
4、津貼和補貼;
5、加班加點工資;
6、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如附加工資、保留工資等。
『陸』 計提工會經費的工資總額包括哪些
計提工會經費的工資總額包括下面內容:
1、計時工資;
2、計件工資;
3、獎金;
4、津貼和補貼;
5、加班加點工資;
6、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如附加工資、保留工資等。
工會經費的計提比例為每月工資薪金總額的百分之二。其中工資薪金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以及與員工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列入企業員工工資薪金制度,固定與工資薪金一起發放的福利性補貼,符合國家稅務規定的,可以作為企業發生的工資薪金支出,按規定在稅前扣除。
企業、事業單位無正當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撥繳工會經費,基層工會或者上級工會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拒不執行支付令的,工會可以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工會應當根據經費獨立原則,建立預算、決算和經費審查監督制度。
各級工會建立經費審查委員會。各級工會經費收支情況應當由同級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並且定期向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報告,接受監督。工會會員大會或者會員代表大會有權對經費使用情況提出意見。工會經費的使用應當依法接受國家的監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
第四十二條 工會經費主要用於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經費使用的具體辦法由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第四十條 基層工會委員會召開會議或者組織職工活動,應當在生產或者工作時間以外進行,需要佔用生產或者工作時間的,應當事先徵得企業、事業單位的同意。
基層工會的非專職委員佔用生產或者工作時間參加會議或者從事工會工作,每月不超過三個工作日,其工資照發,其他待遇不受影響。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
第四十一條 企業撥繳的工會經費,不超過工資薪金總額2%的部分,准予扣除。
『柒』 企業按職工工資總額計提的是
法律分析:企業按職工工資總額一定比例計提的公會經費及職工教育經費應計入生產成本、製造費用、管理費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
第十條 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有會員二十五人以上的,應當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單獨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也可以由兩個以上單位的會員聯合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也可以選舉組織員一人,組織會員開展活動。女職工人數較多的,可以建立工會女職工委員會,在同級工會領導下開展工作;女職工人數較少的,可以在工會委員會中設女職工委員。
第三十五條 國有企業職工代表大會是企業實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職工行使民主管理權力的機構,依照法律規定行使職權。
國有企業的工會委員會是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負責職工代表大會的日常工作,檢查、督促職工代表大會決議的執行。
第三十六條 集體企業的工會委員會,應當支持和組織職工參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職工選舉和罷免管理人員、決定經營管理的重大問題的權力。
『捌』 以工資總額計提的項目有哪些
職工工資總額是指用人單位在一定時期內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職工的勞動報酬總額。一般由: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福利、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組成。用人單位支付給職工的勞動報酬,不論其經費來源、支付形式、費用列支渠道、是否計入成本、是否國家計征所得稅,都應列入工資總額計算范圍。
企業單位工資總額應按職工工資總額的計算原則進行統計,一般包括:崗位工資、技能工資 、基礎工資、工齡工資、各種津貼、補貼、獎金等,鑒於目前企業工資項目不統一,用人單位實際發給本單位職工的屬於工資性質的項目一律計入工資總額。
勞動者以下收入不屬於工資范圍:1)、單位支付給勞動者個人的社會保險福利費用,如生活困難補助費,計劃生育補貼等;2)、勞動保護方面的費用,如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作服;3)、按規定未列入工資總額的各種勞動報酬及其他勞動收入,如根據國家規定發放的創造發明獎等。
『玖』 工資總額提工會經費包括什麼
1、工會經費按照每月實際發放工資總額的2%計算提取,人數也應該按每月工資表上的實際人數填寫。 2、按照工會法規定,單位提取工會經費的40%上交上級工會組織;60%留歸企業工會。因此,稅務不會參與收費的。但是,稅務有工會經費稅前扣除規定: 按照國稅函[2000]678號《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工會經費稅前扣除問題的通知》的規定,建立工會組織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按每月全部職工工資總額的2%向工會撥交的經費,憑工會組織開具的《工會經費撥款繳款專用收據》在稅前扣除。凡不能出具《工會經費撥款繳款專用收據》的,其提取的職工工會經費不得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