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買房之後還需要交哪些費用
新房後交房時需要交,契稅、住房維修基金、房屋產權登記費、證照印花稅、工本費。
1、契稅
非普通住宅契稅按4%徵收,普通住房標准為按1.5%徵收。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約按1%徵收,各城市具體收費標准略有不同。
2、住房維修基金
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
專用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里的余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的產權所有人。
3、房屋產權登記費:有的開發商是辦證時才收取的,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4、證照印花稅:5元/本。
5、工本費:10元/本。
賣方稅費:
1、交易服務費:
建築面積(平方米)×3元
2、交易印花稅:
成交總價×0. 05%
3、土地出讓金:
個人所得稅:交納總價1%
4、商品房:土地出讓金按基準地價× 3% × 未交土地出讓金的建築面積
5、分攤費用:
成交總價/總面積×分攤面積×10%(10樓以下)
成交總價/總面積×分攤面積×20%(10樓以上)
6、營業稅及附加稅:成交總價×5.5% (房產證或購買時契稅完稅證未滿五年)
以上內容參考網路-新房交易稅費
② 貸款買房交房時要交哪些費用看完你就清楚了
如今,很多年輕人全款買房有壓力,大都會選擇去貸款買房。而貸款買房必須得先自籌一部分資金,把一些雜七雜八的費用給交了,開發商才會幫你貸款。下面一起來看看,到底有哪些費用是要提前交的。1、首付:
這個購房貸款自籌資金中的大頭,一般為房貸額度的30%左右,具體根據首套房還是二套房,商業貸款還是公積金貸款,有所不同。這個錢是必須用自有資金的,不能刷信用卡,一定要記住。
2、購房契稅:
納稅人購房必須繳納的契稅,在辦理產權證時必須要提供契稅發票。
購房契稅一般根據房屋面積,按照房價一定的比例收取。一般首套房面積90平以下按房價的1%徵收,90平以上按徵收;二套面積90平以下按1%徵收,90平以上按照2%徵收;北上廣深地區二套房按照3%的標准徵收。
通常是在辦理產權證時繳納,也不排除個別開發商要求在購房時預繳契稅,然後等交房後再按照實際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的誤差,進行多退少補補。
3、抵押登記費:
貸款買房後都是要先把房屋抵押到銀行,等還清欠款後再解除解押登記的,這個抵押登記費也是購房者自己交給房管局,一般是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
4、公共維修基金
房屋維修基金是當房屋公共部分和物業公共設施設備出現問題的時候需要用到的一項基金,比如房屋放寬、電梯大修、外牆等大規模維修,用的就是這部分的錢,也是在購房時由開發商收取,再交給房管局,費用一般為房款的2~3%。
③ 買房後還要交什麼費用
【法律分析】:新房後交房時需要交,契稅、住房維修基金、房屋產權登記費、證照印花稅、工本費。
1、契稅,非普通住宅契稅按4%徵收,普通住房標准為按1.5%徵收。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約按1%徵收,各城市具體收費標准略有不同。
2、住房維修基金,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專用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里的余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的產權所有人。
3、房屋產權登記費:有的開發商是辦證時才收取的,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4、證照印花稅:5元/本。
5、工本費:10元/本。
【法律依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第六十三條 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個部門統一負責房產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製作、頒發統一的房地產權證書,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將房屋的所有權和該房屋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的確認和變更,分別載入房地產權證書。
④ 交房要交什麼稅
一、正文回答
交房要交的稅:
1、契稅,契稅是業主取得產權證時向國家交的稅。業主入住時不需要向開發商交納契稅,等房屋可以辦理產權證之前自己到稅務局直接辦理。首套房面積90平以下契稅為總價1%,90-144平為總價1.5%,144平為總價以上3%。二套房以上都是3%。
2、公共維修基金。此項基金不同於物業管理費,只用於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後的大修、更新、改造。
二、絕大多數情況會被要求先繳付一年的物業管理費。因為物業公司從開發商手中接過小區的管理權之後,馬上就要為小區的後續建設和養護開展工作,所以先行收取一定的物業費,不但是降低運營風險的一種做法,也是使物業工作得以正常開展的重要前提之一。
三、交房驗房注意事項有哪些?
1、檢查一下交房是否過期。每個人買房子簽訂合同時,都會注意到房子的交房日。開發人員交房時,會給業主發一個入住通知書,大家接到入住通知書後,首先要翻出購房合同來看看開發人員是否按時交房。
2、辦理其他手續時,先驗房。房屋驗收時應先驗房還是先辦手續,其實對業主來說都是應先驗房。許多開發商急著把回扣的錢投入下一批的工程建設中,所以會讓業主先辦理其他手續,交完費用後再去驗房。
3、簽訂繳納費用的補充協議。買房人在收房時要交一些費用,一定要在驗房後交。契稅是一個非常重要的東西,而契稅的繳納又是開發商和業主之間最容易發生矛盾和糾紛的環節。
⑤ 交房需要交哪些費用
【法律分析】:交房需要交的費用有:按房款2%至3%交納公共維修基金;按業主的產權面積交納物業費;部分城市冬季交房需要交納供暖費;面積正負百分之三,金額多退少補的房屋面積差價等。
1、契稅。房屋是帶有商品屬性的,所以購房也需要繳納稅款,契稅的計算跟房屋的價格有直接的關系,並且是按照國家指定的具體標准收取的。這筆費用必不可少,如果購房者沒有交契稅就無法辦理房產證,在實際操作中,還是要先繳稅,然後憑拆遷協議再到當地的稅收部門辦理退稅。
2、房屋維修基金。房屋維修基金跟契稅一樣都是屬於買房必不可少的一筆費用,一般繳納這兩項費用都不會存在什麼爭議。通常情況下,購房者是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全體業主所繳納的房屋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會存入專項賬戶中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3、物業費。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物業公司和業主之間經常產生矛盾,所以針對物管費的繳納還是有很多爭議的。物業費的計算是從業主接房的時候開始的,所以業主收房後就要開始繳納物業管理費了,物業費一般是半年或者是一年為單位交納。房子越大費用就越多,業主最好提前准備好,另外,還要注意之前簽訂的物業合同,具體的物業管理費用要以合同約定為准。
4、其他費用。除了上述三筆佔比比較大的費用外,根據不同的情況接房的時候業主可能還會交納其他的一些費用。如開發商會要求業主交納電力增容費煤氣、天然氣、電話等初裝費、開通費等等。但這些費用不是必須要交的,業主可以自願選擇。
【法律依據】:《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 第七條 商品住宅的業主、非住宅的業主按照所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存住宅專項維修資金,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為當地住宅建築安裝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至8%。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應當根據本地區情況,合理確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築面積交存首期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數額,並適時調整。
《契稅暫行條例》 第九條 納稅人應當自納稅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稅徵收機關辦理納稅申報,並在契稅徵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稅款。
⑥ 新房交房時一共需要繳納哪些費用
買新房需要交的費用包括:
(一)購買房屋的費用:全款或首付款;
(二)稅費:增值稅、個人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契稅、教育費附加等;
(三)房屋買賣交易手續費、房屋所有權登記費。
【法律依據】
《契稅法》第一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轉移土地、房屋權屬,承受的單位和個人為契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法規定繳納契稅。
《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⑦ 交房時需要交些什麼費用
一、新房交房稅費有:
1、契稅:非普通住宅契稅按4%徵收,普通住房標准為按1.5%徵收。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約按1%徵收。各城市具體收費標准略有不同。
2、住房維修基金:商品房銷售時,購房者與售房單位應當簽定有關維修基金交繳約定,購房者應當按購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單位交納維修基金。售房單位代為收取的維修基金屬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不計入住宅銷售收入。
房屋維修基金實際上包括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和房屋本體維修基金。房屋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簡稱專用基金,用於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設施及設備的更新、改造等項目,不得挪作他用。專用基金實行「錢隨房走」的原則,房屋轉讓時,賬戶里的余額資金也隨之轉移給房屋的新的產權所有人。
3、房屋產權登記費:有的開發商是辦證時才收取的,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件。
4、證照印花稅:5元/本。
5、工本費:10元/本。
二、開發商收取的費用:
1.房款尾款:根據雙方合同約定。
2.面積差額款:根據商品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
3.裝修變更費用:根據業主與開發商的補充協議。
4.車位款:針對需要購買車位的業主,雙方需另行簽署合同(原購房合同約定贈送車位的除外,但要注意車位是有產權的)
5.寬頻、有線電視開通費:可以向自願接受相關服務的購房人收取,但不應在交房時強行向不希望接受相關服務的購房人收費。建議裝修完後再交納比較合理,否則可能會多交幾個月的服務費。
6.其它增值服務項目開通費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沒有單獨約定的,均可以不交。
三、物業管理收取的費用:
1.物業管理費用:以合同約定為准。
2.北方城市供暖費:物業公司沒有權利強行和提前收取這筆費用,更沒有權利以此作為不交付房屋的理由。
3.水、電費周轉金或保證金:有部分物業會收取,但費用最高不宜超過常規家庭3個月的水電費用(分戶計量除外)
4.停車管理費
四、物業裝修管理收取的費用:
1.裝修保證金:沒有明確規定,但收費不應過高,且無特殊原因必須退還。
2.裝修管理費
3.垃圾消納費
4.裝修施工臨時出入證制證費:沒有明確規定,原則上不超過5元/證。
五、新房交房費用繳納注意事項
公共維修基金:何時交納、由誰收取、日後管理使用等。按規定,公共維修基金應在入住時交納。有不少開發商在交樓時,以各種借口強迫買房人委託他們或他們委託的公司代辦房產證,強行「代收」公共維修基金和契稅。對此,業主有權拒絕。
契稅:按規定,契稅應在辦理產權證時交,有很多開發商會要求入住前就交,業主們完全可以拒絕。契稅在國內只有稅務機關和稅務機關指定的單位才有權收取,物業公司是無權向業主收取的。
大、中維修基金:目前有不少物業公司,利用早於交納維修基金規定出台的北京關於普通住宅和高檔住宅物業管理的收費規定,誤導業主在交納共同維修基金的同時,在收房時再交納大、中修費,對這種重復收費的做法,業主有權拒絕。具體可見國土和房管局《關於建立公共維修基金後中修費收繳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總體而言,業主在收樓時只需按照購房合同和補充協議的約定,交齊收樓時應交納的購樓款,建設單位就應將鑰匙直接交給買房人,如果買房人和建設單位在簽訂購房合同時對《房屋使用、管理、維修公約》進行過承諾,還應交納自己承諾繳納的物業管理費用。
物業費:一般來說,物業管理費交一年,具體以合同約定為准。
北方城市取暖費:一般情況,對物業公司代收的取暖費,買房人在供暖開始前繳納即可,不一定要在入住前繳納,並有權拒絕繳納辦理入住手續前的供暖費。
其他各種收費:交房時,開發商可能會列出的相當多的費用交納清單。其中部分為合理,但有很大部分很可能為不合理收費。如開發商會要求業主交納電力增容費,煤氣、天然氣、電話等初裝費、開通費等等。對此,也完全可以拒絕。具體可見《商品住宅銷售價格構成管理辦法》,該文件明確規定對於新建住宅,所有基礎配套設施的成本費用和安裝費用都應包涵在房價之內。那麼除了在合同中明示在交房時另行收取的,都屬於「未予標明的費用」。同樣,購房合同中如果明示了提供有線電視、熱水、門禁系統、寬頻系統等,而未明示在交房時需另外收取費用的,在交房時也不應就相關項目收取各種名義的初裝費、開通費。如果在合同外新增加設備,則可向自願接受相關服務的買房人收取,但不應在交房時強行向不希望接受相關服務的買房人收費。
⑧ 新房交付的時候要交哪些費用
需要交契稅、公共維修基金、房屋產權登記費、交易手續費、證照印花稅、工本費費用、物業管理費、面積測繪費和裝修保證金 、面積差額款 。
⑨ 買房子要交哪些費用
一、買房子要交哪些費用
1、買房子要交費用如下:
(1)首付。首付比例最低為百分之20或百分之30;
(2)契稅。面積在90平及以下,首套房、二套房契稅為百分之一。首套房面積在90平以上,契稅為百分之1.5;
(3)房屋維修基金;
(4)物業費。新房交房時,需要繳納一年的物業費。另外,供暖的城市,還需要繳納取暖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時成立。
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是,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百分之二十,超過部分不產生定金的效力。實際交付的定金數額多於或者少於約定數額的,視為變更約定的定金數額。
二、買房子要注意哪些問題
買房子要注意:
1、了解開發商背景和資質。選擇有實力的開發商很重要,正規的開發商在房屋質量,合同簽署,產權辦理等方面均有保障;
2、社區周邊的大環境和配套。市政的發展方向直接影響樓盤的升值;
3、社區內部規劃。比如說,供暖轉換站,垃圾處理房,車庫出入口,配電間等位置對所選房屋是否有影響,還有樓宇的部署,有沒有再建的可能,樓間距及採光的影響;
4、投資業主要分析社區內及周邊居室數量比例,自住業主看個人需要。
⑩ 新房交房時要交哪些費用,大概多少錢
房屋交付要繳納多少費用
一、新房交房稅費有:
1、契稅:非普通住宅契稅按4%徵收,普通住房標准為按1.5%徵收。個人首次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契約按1%徵收。各城市具體收費標准略有不同。
2.面積差額款:根據商品房面積實測技術報告書。
3.裝修變更費用:根據業主與開發商的補充協議。
4.車位款:針對需要購買車位的業主,雙方需另行簽署合同(原購房合同約定贈送車位的除外,但要注意車位是有產權的)
5.寬頻、有線電視開通費:可以向自願接受相關服務的購房人收取,但不應在交房時強行向不希望接受相關服務的購房人收費。建議裝修完後再交納比較合理,否則可能會多交幾個月的服務費。
6.其它增值服務項目開通費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沒有單獨約定的,均可以不交。
三、物業管理收取的費用:
1.物業管理費用:以合同約定為准。
2.北方城市供暖費:物業公司沒有權利強行和提前收取這筆費用,更沒有權利以此作為不交付房屋的理由。
3.水、電費周轉金或保證金:有部分物業會收取,但費用最高不宜超過常規家庭3個月的水電費用(分戶計量除外)
4.停車管理費
四、物業裝修管理收取的費用:
1.裝修保證金:沒有明確規定,但收費不應過高,且無特殊原因必須退還。
2.裝修管理費
3.垃圾消納費
4.裝修施工臨時出入證制證費:沒有明確規定,原則上不超過5元/證。
房屋交付後的保修責任
1、房屋交付的保修責任
(1)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對所售商品房承擔質量保修責任。當事人應當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圍、保修期限、保修責任等內容做出約定。保修期從交付之日起計算。
(2)商品住宅的保修期限不得低於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向建設單位出具的質量保修書約定保修期的存續期;存續期少於規定中確定的最低保修期限的,保修期不得低於規定中確定的最低保修期限。
(3)非住宅商品房的保修期限不得低於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向建設單位出具的質量保修書約定保修期的存續期。
(4)在保修期限內發生的屬於保修范圍的質量問題,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因不可抗力或者使用不當造成的損壞,房地產開發企業不承擔責任。
2、開發商要協助辦理相關權屬登記
(1)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項目委託具有房產測繪資格的單位實施測繪,測繪成果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審核後用於房屋權屬登記。
(2)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內,將需要由其提供的辦理房屋權屬登記的資料報送房屋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
(3)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協助商品房買受人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和房屋所有權登記手續。
3、房屋質量不合格的法律責任
商品房交付使用後,買受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經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買受人有權退房;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