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高新研發費加計扣除最新政策2021
一、正面回答
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具體如下:
1、自2021年1月1日起,將製造業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相當於企業每投入100萬元研發費用,可在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200萬元;
2、改革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清繳核算方式,允許企業自主選擇按半年享受加計扣除優惠,上半年的研發費用由次年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扣除改為當年10月份預繳時即可扣除,讓企業盡早受惠。
二、分析詳情
加計扣除是企業所得稅的一種稅基式優惠方式,一般是指按照稅法規定在實際發生支出數額的基礎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的扣除數額。如對企業的研發支出實施加計扣除,則稱之為研發費用加計扣除。企業為了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對於科技型中小企業而言,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
三、研發費加計扣除條件包括什麼
研究開發費用即使已符合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產品服務、工藝的要求,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適用干會計核算健全、實行查賬徵收並能夠准確歸集研發費用的居民企業。所以採用核定徵收方式徵收企業所得稅的企業及非居民企業不能享受該項優惠;
2、企業應對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分開進行核算,准確、合理的計算各項研究開發費用支出,對劃分不清的,不得實行加計扣除;
3、企業應按照國家財務會計制度要求,對研發支出進行會計處理;同時,對享受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按研發項目設置輔助賬,准確歸集核算當年可加計扣除的各項研發費用實際發生額。
② 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
高新技術企業研發稅前加計扣除比例:高新技術企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在企業所得稅稅前加計扣除75%的優惠政策,自2017年1月1日開始執行,2017年之前開展研發活動,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原則上不適用該項政策。但是,高新技術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形成無形資產的,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可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即:2019年12月31日以前「研發費用形成無形資產」,包括在2017年以前年度及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形成的無形資產,均可適用175%在稅前攤銷的優惠政策。例如,某高新技術企業在2016年1月通過研發形成無形資產,計稅基礎為100萬元,攤銷年限為10年。假設其計稅基礎所歸集的研發費用均屬於允許加計扣除的范圍,則其在2016年度按照現行規定可稅前攤銷15(10×150%)萬元,2017、2018、2019年度每年可稅前攤銷17。5(10×175%)萬元。再如,某高新技術企業在2018年1月通過研發形成無形資產,計稅基礎為100萬元,攤銷年限為10年。假設其計稅基礎所歸集的研發費用均屬於允許加計扣除的范圍,則其在2018、2019年度每年均可稅前攤銷17。5(10×175%)萬元。
【拓展資料】高新技術企業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1。在中國境內(不包括港、澳、台地區)注冊的居民企業;2。職工總數不超過500人、年銷售收入不超過2億元、資產總額不超過2億元;3。企業提供的產品和服務不屬於國家規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類;4。企業在填報上一年及當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和嚴重環境違法、科研嚴重失信行為,且企業未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5。企業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評價指標進行綜合評價所得分值不低於60分,且科技人員指標得分不得為0分。符合上述第1~4項條件的企業,若同時符合下列條件中的一項,則可直接確認符合高新技術企業條件:1。企業擁有有效期內高新技術企業資格證書;2。企業近五年內獲得過國家級科技獎勵,並在獲獎單位中排在前三名;3。企業擁有經認定的省部級以上研發機構;4。企業近五年內主導制定過國際標准、國家標准或行業標准。
③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
一、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的適用范圍
【適用行業】
除煙草製造業、住宿和餐飲業、批發和零售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娛樂業以外,其他企業均可享受
【適用活動】
企業為獲得科學與技術新知識,創造性運用科學技術新知識,或實質性改進技術、產品(服務)、工藝而持續進行的具有明確目標的系統性活動。
下列活動不適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
1.企業產品(服務)的常規性升級。
2.對某項科研成果的直接應用,如直接採用公開的新工藝、材料、裝置、產品、服務或知識等。
3.企業在商品化後為顧客提供的技術支持活動。
4.對現存產品、服務、技術、材料或工藝流程進行的重復或簡單改變。
5.市場調查研究、效率調查或管理研究。
6.作為工業(服務)流程環節或常規的質量控制、測試分析、維修維護。
7.社會科學、藝術或人文學方面的研究。
【政策依據】
《財政部_國家稅務總局_科技部關於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
二、除製造業外的企業研發費用按75%加計扣除
【適用主體】
除製造業以外的企業,且不屬於煙草製造業、住宿和餐飲業、批發和零售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娛樂業。
【優惠內容】
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政策依據】
1.《財政部_稅務總局_科技部關於提高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的通知》(財稅〔2018〕99號)
2.《財政部_稅務總局關於延長部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6號)
三、製造業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提高到100%
【適用主體】
製造業企業
【優惠內容】
製造業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自2021年1月1日起,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100%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自2021年1月1日起,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200%在稅前攤銷。
【政策依據】
1.《財政部_國家稅務總局_科技部關於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
2.《財政部_稅務總局_科技部關於企業委託境外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有關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18〕64號)
3.《財政部_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完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3號)
四、多業經營企業是否屬於製造業企業的判定
【適用主體】
既有製造業收入,又有其他業務收入的企業
【判定標准】
以製造業業務為主營業務,享受優惠當年主營業務收入占收入總額的比例在50%以上的,為製造業企業。製造業收入占收入總額的比例低於50%的,為其他企業。
收入總額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規定執行,具體是指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包括銷售貨物收入、提供勞務收入、轉讓財產收入、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接受捐贈收入、其他收入。
【政策依據】
《財政部_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完善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公告》(2021年第13號)
五、10月份預繳申報可提前享受前三季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
【適用主體】
除煙草製造業、住宿和餐飲業、批發和零售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娛樂業以外的其他行業企業
【優惠內容】
在2021年度中,企業10月份預繳申報當年第3季度(按季預繳)或9月份(按月預繳)企業所得稅時,可以自主選擇就前三季度研發費用享受加計扣除優惠政策。
採取「真實發生、自行判別、申報享受、相關資料留存備查」的辦理方式。符合條件的企業依據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支出,自行計算加計扣除金額,填報《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月(季)度預繳納稅申報表(A類)》享受稅收優惠,並根據享受加計扣除優惠的研發費用情況(前三季度)填寫《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明細表》(A107012)(不需報送稅務機關),該表與相關政策規定的其他資料一並留存備查。
企業也可以選擇10月份預繳時,對前三季度研發費用不享受加計扣除優惠,統一在次年辦理2021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享受。
【政策依據】
1.《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發布修訂後的〈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事項辦理辦法〉的公告》(2018年第23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2021年第28號)
六、增設優化簡化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
【適用主體】
除煙草製造業、住宿和餐飲業、批發和零售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娛樂業以外的其他行業企業
【政策內容】
企業按照研發項目設置輔助賬時,可以自主選擇使用2015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或者2021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也可以參照上述樣式自行設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
企業自行設計的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應當包括2021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所列數據項,且邏輯關系一致,能准確歸集允許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
為了便於中小微企業合規享受優惠政策,2021版研發支出輔助賬樣式降低了填寫難度,供所有企業選擇使用。
【政策依據】
1.《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2015年第97號)
2.《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落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2021年第28號)
七、調整優化「其他相關費用」限額的計算方法
【適用主體】
除煙草製造業、住宿和餐飲業、批發和零售業、房地產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娛樂業以外的其他行業企業
【優惠內容】
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同時開展多項研發活動的,由原來按照每一研發項目分別計算「其他相關費用」限額,改為統一計算全部研發項目「其他相關費用」限額。
企業按照以下公式計算「其他相關費用」的限額,其中資本化項目發生的費用在形成無形資產的年度統一納入計算:
全部研發項目的其他相關費用限額=全部研發項目的人員人工等五項費用之和×10%/(1-10%)
「人員人工等五項費用」包括「人員人工費用」「直接投入費用」「折舊費用」「無形資產攤銷」和「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新葯研製的臨床試驗費、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
當「其他相關費用」實際發生數小於限額時,按實際發生數計算稅前加計扣除額;當「其他相關費用」實際發生數大於限額時,按限額計算稅前加計扣除額。簡化了計算方法,允許多個項目「其他相關費用」限額調劑適用,總體上提高可加計扣除金額。
④ 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如何操作
首先你要確認你公司能夠進行研發費用的加計扣除,就是說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第二准備相關資料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第十一條 企業申請研究開發費加計扣除時,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如下資料:
(一)自主、委託、合作研究開發項目計劃書和研究開發費預算。
(二)自主、委託、合作研究開發專門機構或項目組的編制情況和專業人員名單。
(三)自主、委託、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當年研究開發費用發生情況歸集表。
(四)企業總經理辦公會或董事會關於自主、委託、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立項的決議文件。
(五)委託、合作研究開發項目的合同或協議。
(六)研究開發項目的效用情況說明、研究成果報告等資料。
⑤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和研發費加計扣除怎麼申請
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政策基本流程:1、年度納稅申報前進行優惠備案並准備好留存備查資料;
2、填寫並報送《「研發支出」輔助賬匯總表》;
3、在年度納稅申報表中填報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附表及欄次。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實行備案管理,凡享受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的,企業應當不遲於年度匯算清繳納稅申報時,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企業所得稅優惠事項備案表》和研發項目文件,履行備案手續。
按照76號公告規定,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優惠不屬於定期減免稅事項,在費用化項目發生當期或者資本化項目形成無形資產後的攤銷期間,應每年履行備案手續;企業同時存在多個享受優惠研發項目的,應當按不同項目分別進行核算,並按項目分別進行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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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 高新企業研發費用如何加計扣除
高新企業研發費用扣除方法:
(一)如果企業是科技型中小企業,那麼研究開發費用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
財稅〔2017〕34號 文規定,科技型中小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二)如果企業是非科技型中小企業,那麼研究開發費用按照實際發生額的50%在稅前加計扣除:
財稅[2015]119號 文規定,對於適用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的企業,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本年度實際發生額的50%,從本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在稅前攤銷。
拓展資料
一、簡介
研發費用是指研究與開發某項目所支付的費用。我國有關制度對研發費用的規范存在於兩個方面《企業會計准則第6號--無形資產》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二、處理
我國會計准則對研發費用處理分為兩大部分:一是研究階段發生的費用及無法區分研究階段研發支出和開發階段研發的支出全部費用化;二是企業內部研究開發項目開發階段的支出,能夠證明符合無形資產條件的支出資本化,分期攤銷。
如前所述,《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對研發費用要求分別兩種情況進行處理,"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⑦ 高新企業研發費用如何加計扣除
加計扣除是指按照稅法規定,在實際發生數額的基礎上,再加成一定比例,作為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的扣除數額的一種稅收優惠措施.
企業所得稅法規定,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可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加計扣除.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五條對該規定進行了細化,明確研究開發費用的加計扣除,是指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也就是說,按照研究費用是否資本化為標准,分兩種方式來加計扣除,但其准予稅前扣除的總額是一樣的,即都是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的150%.高新企業都可以享受這項稅收優惠政策.
⑧ 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
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具體如下:
1、自2021年1月1日起,將製造業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相當於企業每投入100萬元研發費用,可在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200萬元。實施這項政策,預計可在去年減稅超過3600億元基礎上,今年再為企業新增減稅800億元。這一制度性安排,是今年結構性減稅中力度最大的一項政策;
2、改革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清繳核算方式 ,允許企業自主選擇按半年享受加計扣除優惠,上半年的研發費用由次年所得稅匯算清繳時扣除改為當年10月份預繳時即可扣除,讓企業盡早受惠。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第六條 企業以貨幣形式和非貨幣形式從各種來源取得的收入,為收入總額。包括:
(一)銷售貨物收入;
(二)提供勞務收入;
(三)轉讓財產收入;
(四)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五)利息收入;
(六)租金收入;
(七)特許權使用費收入;
(八)接受捐贈收入;
(九)其他收入。第二十八條 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第五十七條 本法公布前已經批准設立的企業,依照當時的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享受低稅率優惠的,按照國務院規定,可以在本法施行後五年內,逐步過渡到本法規定的稅率;享受定期減免稅優惠的,按照國務院規定,可以在本法施行後繼續享受到期滿為止,但因未獲利而尚未享受優惠的,優惠期限從本法施行年度起計算。
法律設置的發展對外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特定地區內,以及國務院已規定執行上述地區特殊政策的地區內新設立的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可以享受過渡性稅收優惠,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國家已確定的其他鼓勵類企業,可以按照國務院規定享受減免稅優惠。
⑨ 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
法律分析:對於適用研究開發費用加計扣除的企業,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本年度實際發生額的50%,從本年度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在稅前攤銷。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八條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減按20%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第十二條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按照規定計算的無形資產攤銷費用,准予扣除。下列無形資產不得計算攤銷費用扣除:
(一)自行開發的支出已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的無形資產;
(二)自創商譽;
(三)與經營活動無關的無形資產;
(四)其他不得計算攤銷費用扣除的無形資產。
⑩ 研發費用怎麼加計扣除
研發費用加計扣除:
企業開展研發活動中實際發生的研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再按照實際發生額的75%在稅前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在上述期間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75%在稅前攤銷。
匯算清繳的時候填加計扣除申報表納稅調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