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沒有合同的工錢怎麼要
法律分析:沒有簽勞動合同的工資,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索要工資,但是需要提供與用人單位有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
法律依據:《關於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第二條 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四)考勤記錄;
(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Ⅱ 沒有合同,怎麼要賬
沒簽合同不是你的錯,如果真想要的話,那就去告甲方吧,只要證明你們確實是為甲方幹活了,那甲方就應該支付你們報酬。一般,這種情況,法院還是會讓甲方支付工資的,盡管他支付給中間人了,但是沒有給你們。不過,你們最好有證據、證人、證明你們確實在那個工地幹活了
Ⅲ 沒有合同怎麼要回錢
法律分析:當事人向他人提供借款時未訂立借款合同的,可以通過保存借款轉賬記錄、聊天記錄、通話記錄或證人等方式證明雙方存在借款關系,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審理,要求對方償還借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六十四條 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責任提供證據。當事人及其訴訟代理人因客觀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證據,或者人民法院認為審理案件需要的證據,人民法院應當調查收集。人民法院應當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觀地審查核實證據。
Ⅳ 跟公司幹活沒有簽合同要怎麼要錢
跟公司幹活沒有簽合同想要工資,可以帶身份證到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監察投訴,要求支付剋扣的工資。
有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是關鍵,勞動者可以尋找與用人單位證據存在勞動關系的證明資料,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錄音錄像或者其它有勞動者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
證明雙方之間存在勞動關系,勞動者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資。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二條 【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條 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當理由,當事人不能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申請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
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因拖欠勞動報酬發生爭議的,勞動者申請仲裁不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仲裁時效期間的限制;但是,勞動關系終止的,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一年內提出。
Ⅳ 施工完成沒有合同怎麼辦
法律分析:沒簽合同的工程款也能要回來,關鍵看證據。在民事活動中,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是平等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2條規定及其精神,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支持;發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也應予以支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三條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是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可以參照合同關於工程價款的約定折價補償承包人。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且建設工程經驗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處理:
(一)修復後的建設工程經驗收合格的,發包人可以請求承包人承擔修復費用;
(二)修復後的建設工程經驗收不合格的,承包人無權請求參照合同關於工程價款的約定折價補償。
發包人對因建設工程不合格造成的損失有過錯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Ⅵ 中介費沒簽合同能要回來嗎
中介費沒簽合同可以要回來,但是應當支付從事中介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
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但是,可以按照約定請求委託人支付從事中介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條,中介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請求支付報酬;但是,可以按照約定請求委託人支付從事中介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
Ⅶ 工程沒簽合同,但已經做完,如何要錢
法律分析:可以先與對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可以申請調解、仲裁和訴訟等途徑來維護己方的合法權益。具體何種方式最為有效管轄還是要看當事人的意願。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拖欠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勞動行政部門應當依法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條 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
《中華人民共和國調解法》
第二條 本法所稱人民調解,是指人民調解委員會通過說服、疏導等方法,促使當事人在平等協商基礎上自願達成調解協議,解決民間糾紛的活動。
第三條 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民間糾紛,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在當事人自願、平等的基礎上進行調解; (二)不違背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 (三)尊重當事人的權利,不得因調解而阻止當事人依法通過仲裁、行政、司法等途徑維護自己的權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三條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Ⅷ 沒有簽訂勞務合同怎麼要求賠償
沒簽勞動合同獲取賠償的方式如下:
1、如公司沒有交社保,可以要求補繳社保;
2、如公司一直沒有簽合同,也是違法的,可以要求公司支付未簽訂書面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3、如公司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還要承擔賠償金的,賠償金的標準是經濟補償的兩倍。如果是勞動者提出辭職,可要求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准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准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Ⅸ 工人在工地上受傷沒有簽合同,怎麼解決賠償費用
首先應確認勞動關系的存在;然後進行工傷認定程序。協商不成可以仲裁或訴訟。一、如果勞動者與用人單位未簽訂勞動合同,發生工傷事故,需要首先確定事實勞動關系的存在,再申請工傷賠償等。二、根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系有關事項的通知》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未訂立書面勞動合同,但具備下列情形的,勞動關系成立: (一)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 (二)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各項勞動規章制度適用於勞動者,勞動者受用人單位的勞動管理,從事用人單位安排的有報酬的勞動; (三)勞動者提供的勞動是用人單位業務的組成部分。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三、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系時可參照下列憑證: 1.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 2.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 3.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 4.考勤記錄; 5.其它勞動者的證言等。 其中,1、3、4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符合第一條規定的情形的,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補簽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限由雙方協商確定。協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終止勞動關系,但對符合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勞動者,如果勞動者提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訂立。四、在與用人單位形成了事實勞動關系後,即受到我國勞動法律法規的保護。在無法與單位協商解決時,勞動者可以採用以下方法維護自己的權益:第一,申請認定工傷,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用人單位未在規定的期限內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受傷害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可以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1年內,直接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1.《工傷認定申請表》一式三份,可以直接到各區勞動與社會保障局領取格式表格;2.醫療機構出具的職工受傷害時初診診斷證明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3.職工受傷害或者被診斷患職業病時與用人單位之間的勞動合同或者其他建立勞動關系的證明(比如工資條、工牌、同事證言);4.職工的居民身份證或者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1份;5.其他相應證據,比如用人單位未參加工傷保險的,提交用人單位的營業執照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出具的查詢證明,可以直接到工商局網站查詢列印;如果屬於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和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提交事故的相關證據材料,比如事故現場同事出具的證言,並附上提供證言同事的身份證復印件;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收到工傷認定申請後,在15日內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應當受理,對不屬於本部門管轄的,應當由有權管轄的部門書面告知申請人;申請材料不完整的,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申請人需要補充的材料,申請人在30日內補充全部材料的,應當受理,並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是否認定為工傷的決定並書面通知用人單位和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 第二,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確定傷殘等級。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勞動能力鑒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鑒定。勞動功能障礙分為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為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確定傷殘等級之後,就可以依照法律規定核算工傷賠償費用了。這時候可以據此與用人單位進行協商;協商不成,可以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