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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交通事故賠償包括哪些費用

發布時間: 2022-09-23 00:50:06

Ⅰ 2021年山東省交通事故賠償標准

法律分析
交通事故的賠償標准要根據傷情的嚴重程度以及後續傷殘鑒定的評級來看。一般來說交通事故的賠償金會包括:1、醫療費;2、誤工費;3、後續的康復費用;4、精神損失費等,一般是由保險公司先行賠付,剩下不足的由肇事人墊付。
法律依據
事故的賠償標准要根據傷者的受傷程度、後續的康復程度以及之後的傷情鑒定結果來看。具體如下:
1、醫療費賠償金額為醫療期間實際花費的數額。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於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最高院解釋)第十九條規定: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葯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醫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計算公式為:醫療費賠償金額=診療費 醫葯費 住院費 其他。
2、住院伙食補助費: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住院天數。
3、誤工費賠償金額:
有固定工資的:誤工費賠償金額=誤工時間(天)×收入水平(天元)
無固定工資的又分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能夠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的狀況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公式:誤工費賠償金額=誤工時間(天)×最近三年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第二種情況:不能夠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工資收入狀況的。公式:誤工費賠償金額=誤工時間(天)×相通、相近行業上一年的職工平均工資(天元)。
4、護理費賠償金額: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誤工費標准計算;
(2)無固定收入的公式為:護理費賠償金額=同級別護理勞務報酬×護理期限。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於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一條規定:「護理費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和護理人數、護理期限確定。」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僱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准計算。護理人員原則上為一人,但醫療基構或者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以參照確定護理人員人數。」
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二十年。當事人定殘後的護理,應當根據其護理依賴程度並結合配製殘疾輔助器具的情況確定護理級別。
5.交通費賠償金額:交通費賠償金額=往返費用×往返次數×往返人數
交通費根據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護人員因就醫或者轉院治療實際發生的費用計算,交通費應當以正式票據為憑;有關憑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6、住宿費:外地親屬處理事故在事故發生地住宿費,按照票據計算。
7、營養費賠償金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於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4條規定:「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所以關於營養費賠償的明確標准並沒有,一般認為,經法醫鑒定或治療醫院證明,受害人傷情嚴重,確需補充營養食品作為輔助治療的,其費用可以酌情賠償。親友探視時所攜帶的營養品應認定為贈予,在計算營養費賠償金時不應計入。
8、殘疾輔助器具費賠償金額:殘疾輔助器具費賠償金額=普通適用器具的合理費用×器具數量
交通事故的賠償數額是根據上述的來制定的,沒有具體的標准,因此具體怎麼賠償,賠多少錢得等法院來判決。上述的費用屬於最基本的費用。一般來說保險公司可以先行賠付,剩下的部門如果不足的就得由投保人來進行補齊。

Ⅱ 山東省交通事故賠償標准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中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Ⅲ 山東省交通事故賠償標准

法律分析:山東省交通事故賠償沒有固定標准,需要看受害人傷情和交通事故的損失。一般需要賠償受害人的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等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十二條 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財產損失,當事人請求侵權人賠償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維修被損壞車輛所支出的費用、車輛所載物品的損失、車輛施救費用;

(二)因車輛滅失或者無法修復,為購買交通事故發生時與被損壞車輛價值相當的車輛重置費用;

(三)依法從事貨物運輸、旅客運輸等經營性活動的車輛,因無法從事相應經營活動所產生的合理停運損失;

(四)非經營性車輛因無法繼續使用,所產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費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Ⅳ 山東省道路交通事故賠償標准

從2016年5月1日起,山東省交通事故第三者人身傷亡賠償標准提高到:死亡賠償金630900元。喪葬費26230元。合計657130元。如撫養費、贍養費按不同的家庭情況最高者計算合計1303907元。那麼2016山東省交通事故賠償如何計算?1、殘疾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農村居民)人均收入×傷殘系數×賠償年限;2、殘疾輔助器具費=適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費用;3、喪葬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4、被扶養人生活費=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農村居民)人均年消費性支出×撫養年限;5、住院伙食補助費=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出差伙食補助標准(元/天)×住院天數;6、醫療費賠償金=診療費醫葯費住院費其他;7、誤工費=誤工月收入×誤工時間;8、護理費=交通事故發生地護工同等級別護理勞務報酬標准×護理天數;9、死亡賠償金=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10、此外,還有交通費、住宿費、直接財產損失費、車輛停運損失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綜上所述,對於山東省交通事故的誤工費時間確定都是根據受傷時間來確定的,因為事故中的傷害導致受害者不能上班,影響了正常收入,所以會根據這個時間段,然後再確定個人收入情況來對受到誤工影響的收入進行計算。

Ⅳ 山東交通事故賠償標准2021年

法律分析
一、醫療費:以發票為准。二、住院伙食補助費:50元×住院天數。三、營養費:500-1000元(病歷有註明「加強營養」才有賠償)。四、後續治療費:二次手術的費用。五、護理費:50元/天×住院天數。六、誤工費:(本人工資)元/30天× 天(計算到你出鑒定結果的前一天)。七、殘疾輔助器費:假肢公司確定的裝配價格×20年。八、交通費:500-2000元。九、殘疾賠償金:30226.71×20×(10%-100%) 十級為10%,九級為20%,以此類推,一級為100%。十、鑒定費:依發票為准。十一、被撫養人生活費:父親超過60周歲,母親超過55周歲,小孩不滿18周歲有撫養費賠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身損害賠償解釋》 第十八條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二)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除第1項外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後續治療費。(三)受害人死亡的賠償項目包括:除第1項費用外,還包括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四)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的慰撫金。

Ⅵ 山東省2021年交通事故賠償標准

法律分析:1、死亡賠償金:城鎮居民:42329元×20年;60歲以上的每多增一歲減42329元;75歲以上的42329元×5年;農村居民:17775元×20年;60歲以上的每多增一歲減17775元; 75歲以上的17775×5年。2、喪葬費: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2。3、被扶養人生活費:城鎮無勞動能力的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26731元×20年;60歲以上每多增一歲減26731元; 75歲以上的26731元×5年;農村無勞動能力的又無其他生活來源的:12309元×20年;60歲以上每多增一歲減12309元;;75歲以上的12309元×5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Ⅶ 2021年山東省交通事故賠償標准

1、2021年山東交通事故賠償規范

交通事故賠償規范主要是根據本地上一本年度的經濟指標做基本,依照一點倍率開展測算,依據受害者的受傷水平不一樣,賠償新項目都不一,今日筆者就2021年山東交通事故造成殘廢及身亡賠償規范給各位做下詳解。

2021年山東交通事故賠償根據數據信息
山東省統計局近日發布經濟指標,2021年山東省住戶平均人均收入24685元,比去年提高8.7%,比國內平均高864元,居全國各地第9位。扣減價錢要素危害,具體提高6.5%,比國內平均高0.2個點。在其中: (1)城鄉居民平均人均收入36789元。 (2)城鄉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23072元。 (3)農村百姓人均收入人均收入15118元。 (4)農村百姓每人平均生活開支10342元。
2021年山東交通事故殘廢賠償規范
1.人身傷害賠償規范 人身傷害賠償規范,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有關案件審理人身傷害賠償案子法律適用若干個現象的表述》第17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16條的要求,包含下列新項目:醫療費用、誤工、陪護費、差旅費、住宿費用、住院治療膳食補助金、必需的護理費、殘廢賠償金、殘廢輔助器具費、被撫養人生活費用、恢復費、陪護費、後續治療費、葬費、身亡賠償費、受害者家屬申請辦理殯葬相關事宜開支的差旅費、住宿費用和誤工費損害等其它有效花費、精神損失賠償金。 2.經濟損失賠償規范 經濟損失賠償規范,以交通事故導致的直接損失和簡接損害來明確賠償金額。 (1)直接損失的賠償規范: 正常情況下理應恢復正常或是折扣率賠償。針對部分可恢復的車子、設備和物件,理應賠償維修費用;因部分損害造成掉價的,還理應賠償掉價一部分的損害;針對沒法恢復的,理應賠償其真實使用價值。 (2)間接性經濟損失的賠償規范 受害者因交通事故遭到的間接性損害,侵害人並理應賠償損害。比如,在交通事故危害賠償案子中,假如受害者以被損車子正用以貨運運輸或是遊客運送生產經營,規定賠償被損車子修補期內的停止運營損害的,交通事故責任人理應給予賠償。 3.精神損失賠償規范 精神損失是一種別人沒法測量的無形中損害,針對精神損失的尺寸和水平一般沒法用化學物質限度來考量,因而,在實際的司法部門實際中,針對精神損失賠償金,只有根據當事人的詳細情況包含地域經濟形勢,當事人的真實身份,當事人的家庭情況,當事人在案子中義務的尺寸,社會發展知名度等由大法官根據行政執法程序在一個相近客觀性有效恰當的范疇內開展明確。
2021年山東交通事故身亡賠償規范
1、身亡賠償金 城鄉居民: 36789元×20年=735780元 60歲左右的每多增一歲減36789元; 75歲左右的36789元×5年=183945元 農村百姓: 15118元×20年=302360元 60歲左右的每多增一歲減15118元; 75歲左右的15118×5年=75590元 2、葬費 城區企業在崗職工年平均收入÷2 3、被撫養人生活費用 城區: 無工作工作能力的又無別的收入來源的: 23072元×20年=461440元 60歲之上每多增一歲減23072元; 75歲左右的23072元×5年=115360元 鄉村: 無工作工作能力的又無別的收入來源的: 10342元×20年=206840元 60歲之上每多增一歲減10342元; 75歲左右的10342元×5年=51710元
交通事故賠償步驟
(一)協商:經公安部門公安交通管理機構的協商,當事人未達成共識或是調解協議奏效後不承擔的,當事人能夠向法院提到是民事訴訟。 (二)起訴:

一審 1、提起訴訟 (1)向有地域管轄的法院立案庭提交起訴狀 (2)立案審查 (3)合乎立案條件,通告當事人7日內交律師費,繳費後給予立案偵查 (4)不符立案條件判決不予以審理或判決駁回起訴。對判決不予以審理、判決駁回起訴不服氣的10日內可以向上級領導老百姓法院明確提出起訴. (5)案件受理後,排表開庭審理,提早3日通告當事人開庭時間、地址、承辦人 公開審判的案子提早3日開展公示 2、開庭審判 (1)公布開庭審理,核查當事人真實身份,公布仲裁庭組員,告之當事人權利與義務,了解是不是申請迴避 (2)法庭調查:當事人闡述案情客觀事實 (3)質證質證:告之見證人的權利與義務,見證人做證,誦讀未出庭的證據,提供證據、證據和視聽資料;彼此當事人就直接證據原材料表達意見 (4)庭審:多方當事人就會有異議的真相和法律問題,開展反駁和論述 (5)法院協商:在法院主持人下,彼此當事人協議書處理糾紛案件,達到民事調解書,製做民事調解書,彼此當事人在調解筆錄上簽名後起效(留意:如今改動了,只需在調解筆錄上簽名就起效,而不是在領民事調解書時才起效) (6)當事人執行民事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 (7) 向法院告申庭明確提出再審申請 (8)未達到民事調解書 (9)仲裁庭合議做出裁定(判決) (10)允許裁定 當事人全自動執行法院判決書確認的責任或向醫院告知庭明確提出實行申請辦理 (11)不同意裁判員 判決:送到之日起10日內向型上級領導老百姓法院明確提出起訴 裁定:送到之日起15日內向型上級領導老百姓法院明確提出起訴

二審 1、立案偵查 當事人不服氣一審法院裁定或判決,在法定時限內向型一審法院或上級領導老百姓法院明確提出起訴(如今交上訴書應到一審法院,由法院出具繳費通知單,隨後到二審法院繳費) 2、開庭審理,提早3日通告當事人開庭時間、地址、承辦人,公開審判的案子提早3日公示 公布開庭審理,核查當事人真實身份,公布仲裁庭組員,告之當事人權利與義務,了解是不是申請迴避 法庭調查:當事人闡述案情客觀事實 質證質證:告之見證人的權利與義務,見證人做證,誦讀未出庭的證據,提供證據、證據和視聽資料;彼此當事人就直接證據原材料表達意見 庭審:多方當事人就會有異議的真相和法律問題,開展反駁和論述 法院協商:在法院主持人下,彼此當事人協議書處理糾紛案件,達到民事調解書 製做民事調解書,彼此當事人查收後起效。 仲裁庭合議做出裁定 (1)檢察院抗訴 (2)重判 (3)發回重審 判決後,當事人全自動執行法院判決書確認的責任或向一審法院申請執行 對裁定不服氣可申請再審。但投訴不危害實行。
【有關難題回應】
1、山東交通事故8級殘廢賠償規范是什麼樣的? 【答】 最先,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傷害賠償最先要有交管部門出示的安全事故責任認定書,這也是全部賠償義務根據的逐漸。 次之,針對因交通事故造成的致人人身傷害,關鍵賠償范疇包含醫療費用,醫葯費,陪護費,護理費,誤工,一次性殘廢補助費,精神損失賠償等。創建的根基是工傷等級評定基本以上。工傷等級評定是由專業的鑒定中心評定。 第三,工傷等級後確定後,根據地方的上本年度員工平均收入,及其受害者的年紀、戶口來確定各類賠償義務。

2、山東交通事故彼此同責應當賠償是多少? 【答】 依據《交通強制險賠償操作實務》的要求:對受益人按照法院裁定或是協商承當的精神損失賠償金,正常情況下在別的賠償新項目全額賠償後,在身亡殘廢賠償額度內賠償。 因此,如果是法院早已裁定,那麼依照裁定實行就可以了。總之由保險公司理賠擔負的,假如車險公司不服氣,能夠讓車險公司起訴。可是要特別注意的是,商業保險不是賠償精神撫慰金的,因此無法讓身亡賠償金超出11萬。

3、山東交通事故人身傷害賠償規范城鄉居民和農村百姓是怎麼區劃? 【答】 城鄉居民與城鄉居民的定義;城鄉居民即是非農業戶口的住戶。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5條中國公民的經常居住地通常是指中國公民脫離居住地至提起訴訟時已持續生活一年左右的地點的要求,對盡管是農牧業人口數量戶籍,但人戶分離到城區持續工作中、定居、日常生活達一年之上,並且其經濟發展收益收入來源已與鄉村和農業相分離的工作人員,也應做為城區居住人口,將其看作城鄉居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