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醫院誤診要承擔責任嗎,怎麼賠償
如果因為醫院誤診導致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應當賠償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陪護費等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一千二百一十八條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第五十條
醫療事故賠償,按照下列項目和標准計算: (一)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後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二)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三)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計算。 (四)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五)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六)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七)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准計算。 (八)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計算。對不滿16周歲的,扶養到16周歲。對年滿16周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九)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十)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准計算,憑據支付。 (十一)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
2. 醫院誤診要承擔責任嗎怎麼去賠償賠償多少
一、誤診是否應當承擔責任,應當按照是否具備侵權民事責任構成要件判定誤診及錯誤的診斷。如果誤診構成侵權,醫院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衛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三、法律沒有對醫療誤診的索賠標准進行詳細的規定,因此具體的賠償是需要根據實際造成的損害來確定的。
資料擴展
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四條患者有損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醫療機構不承擔責任:
1、患者或其近親屬不配合醫療機構進行符合診療規范的診療;
2、醫務人員在搶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緊急情況下已經盡到合理診療義務;
3、限於當時的醫療水平難以診療。根據那位患者朋友以及本條法律的規定,可能存在兩種情況:第一種情況就是根據當時的技術以及醫療水平,確實難以檢測出遺傳病是假陽性的結果,但是醫學技術是不斷發展的,6年之後再去檢測的時候,可能技術水平已經達到,可以檢查出假陽性的結果,那麼在這種情況之後,根據上述法律的規定,醫院是不承擔責任的;第二種情況是當時的醫療技術水平就已經達到了,是可以檢查出假陽性的結果,但是醫院卻沒有盡到診療的義務,存在過錯,那麼在這種情況下是可以追究醫院的責任的。
3. 醫院誤診賠償標准
一、醫院誤診的賠償標准有哪些
根據我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條中規定醫療事故賠償,對由於醫院誤診所造成的損失,可以按照下列項目和標准計算:
1、醫療費:按照醫療事故對患者造成的人身損害進行治療所發生的醫療費用計算,憑據支付,但不包括原發病醫療費用。結案後確實需要繼續治療的,按照基本醫療費用支付。
2、誤工費: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誤工減少的固定收入計算,對收入高於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3倍以上的,按照3倍計算無固定收入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3、住院伙食補助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計算。
4、陪護費:患者住院期間需要專人陪護的,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上一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
5、殘疾生活補助費:根據傷殘等級,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自定殘之月起最長賠償3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6、殘疾用具費:因殘疾需要配置補償功能器具的,憑醫療機構證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費用計算。
7、喪葬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規定的喪葬費補助標准計算。
8、被扶養人生活費:以死者生前或者殘疾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扶養且沒有勞動能力的人為限,按照其戶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准計算。對不滿16周歲的,扶養到16周歲。對年滿16周歲但無勞動能力的,扶養20年但是,6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15年70周歲以上的,不超過5年。
9、交通費:按照患者實際必需的交通費用計算,憑據支付。
10、住宿費: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住宿補助標准計算,憑據支付。
11、精神損害撫慰金:按照醫療事故發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費計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6年造成患者殘疾的,賠償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並且,第五十一條還規定了參加醫療事故處理的患者近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本條例第五十條的有關規定計算,計算費用的人數不超過2人。醫療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參加喪葬活動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親屬所需交通費、誤工費、住宿費,參照本條例第五十條的有關規定計算,計算費用的人數不超過2人。
在日常的生活中在治療疾病時,如產生相關的醫院誤診時,需要相關的醫院對這類醫療中的受害者進行相關的賠償。賠償的標準是根據相關受害者的實際產生的費用,進行相應的舉證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相關的部門進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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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誤診的賠償標准有哪些?
醫院誤診是醫療事故嗎?怎麼索賠?
4. 醫院誤診賠償的標準是什麼
醫院誤診賠償數額的確定因素是被侵權人遭受的實際損失;如果無法確定實際損失的,則按照侵權人獲利的情況確定。獲利的情況無法確定的,雙方可以協商賠償數額,之後可以向法院起訴。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條
侵害他人人身權益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或者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賠償;被侵權人因此受到的損失以及侵權人因此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被侵權人和侵權人就賠償數額協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賠償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