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到社崑山保局辦理工傷一次性醫療補助需要提交那些材料費
到崑山社保局辦理工傷一次性醫療補助需要提交的材料費:
1、工傷職工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江蘇省崑山市企業職工工傷待遇審核表》;
3、《認定工傷決定書》、《蘇州市勞動能力鑒定結論通知》或工亡證明(死亡醫學證明書);
4、由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傷害被認定為工傷的,應提供公安交警部門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或《交通事故逃逸證明書》,《事故損害賠償計算表》、《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調解書》;
5、其他由於第三人的侵權行為造成傷病被認定為工傷的,應提供公安、法院等有關部門的處理結論(包括民事調解書、民事判決書等)和人民法院出具的執行終止裁定書等材料(均需原件和復印件);
6、工傷職工拒不接受勞動能力鑒定的,需提供其本人出具並經用人單位蓋章確認的自願不作勞動能力鑒定書面申明;
7、需結付工傷治療費用的,應提供治療工傷的醫療費用原始發票、門診病歷、出院記錄及費用明細清單(除原始發票外,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復印件)等;到蘇州大市以外醫療機構住院治療工傷的,還須提供事先經社保經辦機構確認的《崑山市參保工傷職工轉外住院登記表》和交通費原始發票;
8、需結付配置、更換、維修(不含保修期內維修)康復輔助器具費用的,須提供經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審批確認的《崑山市輔助器具適配登記審批表》和定點輔助器具配置機構出具的費用票據。
⑵ 報銷工傷醫療費用需要提交什麼材料及其報銷流程如何走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應當由省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的事項,根據屬地原則由用人單位所在地的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辦理。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第十八條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包括事實勞動關系)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鑒定書)。
工傷認定申請表應當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以及職工傷害程度等基本情況
工傷認定申請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一次性書面告知工傷認定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申請人按照書面告知要求補正材料後,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受理。
具體還可以查詢《工傷認定程序》,或咨詢當地人社局12333。
⑶ 工傷醫葯費怎樣報銷,需提交什麼資料
工傷醫葯費怎樣報銷,需提提交的資料如下:
一、工傷醫療費報銷
職工在工傷認定後,其發生的工傷醫療費用,憑工傷認定結論、出院小結復印件(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訴、現病史、檢查、診斷、治療、手術經過、治療後轉歸情況、出院注意事項。加蓋就診醫院章)、醫療費用明細清單(包括:葯物、檢查、治療、手術、化驗等每項的名稱、用量、次數,單價,每項總價)、有效報銷單據(有財政部門監制章或稅務部門監制章和就診醫院收費專用章),由單位到醫保經辦機構(審核一部)申請報銷。
二、舊傷復發、康復治療核准
工傷職工舊傷復發或康復需要治療的,填寫《工傷職工舊傷復發治療申請表》或《工傷職工康復申請表》,憑就診的協議醫療機構提出診斷意見,由單位到醫保經辦機構(審核一部)核准後到協議醫療機構就醫。對舊傷復發有爭議的,由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
三、轉診轉院
工傷職工因傷情確需轉到協議醫療機構以外就醫的,由協議醫療機構提出建議、單位填寫《工傷職工轉診轉院申請表》並簽明意見,到醫保經辦機構(審核一部)核准後轉到協議醫療機構以外就醫。其轉診轉院就醫的醫療費用由單位或職工墊付,治療終結由單位到醫保經辦機構(審核一部)申請報銷。
四、個人醫葯費用報銷
工傷職工報銷個人醫葯費用的范圍:已備案的駐外人員、異地定居工傷人員在自己選擇備案的協議醫療機構治療工傷的費用;經批准轉到協議醫療機構以外就醫的費用;工傷職工國內探親或在外地舊傷復發治療(只能在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的費用;因公出差期間因工傷所致的急診、急救的費用。
報銷個人醫葯費用須報送下列資料:轉診轉院審批手續,參保單位的探親、出差證明或相關醫院的證明,出院小結(包括:出入院日期、入院主訴、現病史、檢查、診斷、治療、手術經過、治療後轉歸情況、出院注意事項。加蓋就診醫院章)、醫療費用明細清單(包括:葯物、檢查、治療、手術、化驗等每項的名稱、用量、次數,單價,每項總價)、有效報銷單據(有財政部門監制章或稅務部門監制章和就診醫院收費專用章),由單位到醫保經辦機構(審核一部)申請報銷。
五、輔助器具配置核准與費用結算
工傷職工需要配置輔助器具的,憑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填寫《工傷職工配置輔助器具申請表》,協議醫療機構提出診斷意見,由單位到醫保經辦機構(審核一部)核准後,到協議輔助器具配置機構配置。
協議輔助器具配置機構配置費用,按月填報《工傷保險輔助器具配置費用申報結算表》,提供配置輔助器具明細和《工傷保險輔助器具配置核准單》,到醫保經辦機構(審核一部)審核結算。
六、駐外人員和異地定居工傷人員的備案
單位須報送下列資料辦理備案手續:個人填報的《貴陽市駐外人員和異地定居工傷人員就診協議醫療機構備案表》、異地定居工傷人員戶口或暫住證的復印件、單位填寫的駐外人員、異地定居工傷人員花名冊並加蓋公章。
七、一次性工傷待遇申領
一次性工傷待遇包括: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補助金、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單位憑工傷認定結論、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填寫《工傷保險待遇申領表》,到醫保經辦機構(帳戶部)核定。
八、供養親屬的待遇資格審核
單位憑工傷認定結論、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填寫《供養親屬資格核定表》,並提供供養親屬身份證明材料,到醫保經辦機構(帳戶部)進行供養親屬的待遇資格審核。身份證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工亡職工供養親屬身份及供養關系公證材料;民政部門出具的孤寡老人或孤兒的證明。
九、經常性待遇申領
工傷保險經常性待遇包括:一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單位憑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供養親屬資格確認的《供養親屬資格核定表》,到醫保經辦機構(帳戶部)填寫《工傷保險待遇申領表》核定經常性待遇。符合享受一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條件的發給《傷殘人員經常性待遇發放證》,符合享受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恤金條件的發給《供養親屬撫恤金核領證》。
十、經常性待遇資格年審
《傷殘人員經常性待遇發放證》、《供養親屬撫恤金核領證》有效期為一年。每年年審一次,在有效期滿前30日之內年審。年審時需填寫《***市工傷保險待遇享受資格年審表》,憑工傷職工生存狀況證明、供養親屬生存狀況證明及工傷職工、供養親屬享受待遇條件發生變化的證明,由單位或本人持《傷殘人員經常性待遇發放證》、《供養親屬撫恤金核領證》到醫保經辦機構(帳戶部)蓋章確認。
⑷ 工傷險該在哪裡報銷
您好!如果您的工作單位是大連,只是被派到青島工作而已,那即使在青島發生的工傷,相應的工傷申請及工傷報銷手續還是需回到大連辦理,原則上工傷保險報銷等手續需跟著參保單位走。
⑸ 請問崑山市報工傷,需要什麼手續,在哪裡報13592255215
可以撥打12333勞動保障熱線咨詢
工傷處理:
1. 申請工傷認定:參保地(未參保:用人單位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 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
3. 用人單位有繳納工傷保險,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領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工傷待遇;同時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餘工傷賠償。用人單位未繳納的,由用人單位全部支付。
4. 用人單位拒不支付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⑹ 工傷醫葯費報銷流程和時間
公司經營管理部在接到公司員工受傷的消息後,要核對該員工是否在公司參保社保,在確認參保後則要在受傷害人受傷後的24小時內及時將人工傷員姓名、醫保編號、受傷時間、受傷部位及就診治療醫院名稱上報給XX市醫保中心工傷科進行登記入檔。如超過24小時報案,醫保中心不再予以受理;
2、工傷人員治療完畢,我部門填報職工工傷事故報告書、工傷認定申請表,攜帶工傷人員受傷後的原始病歷和出院小結(復印件)、受傷害人的身份證及醫保卡(復印件)等相關資料,遞交給XX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要求進行工傷認定;
3、XX市人力資源和社保局接到工傷認定申請表及相關資料在三個月內,組織人員到公司現場對上報的受傷害人員進行工傷認定,對受傷害者本人進行相關詢問和筆錄;
4、公司在接到市人力資源和社保局出具的職工工傷認定決定書後,填報職工工傷事故報案表、工傷人員醫療(康復)費用申報審批表,攜帶工傷人員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原件)、身份證及醫保卡(復印件)、門診及住院發票(原件)、門診病歷、住院一日清單及出院小結(原件)、二次及二次以上(或轉診)門診、住院審批表等相關資料,遞交XX市醫保中心工傷科進行醫葯費用申報審批;
5、經市醫保中心對公司申報的工傷人員葯費單據進行審批簽字後,通知公司到市醫保中心撥付科進行撥付轉款,公司財務部門收到該筆工傷款項後,依據工傷人員醫療費用審批單上市醫保中心審批的實際支付醫療費用對公司工傷員工進行結算或銷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