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殘保金屬於《期間費用明細表》的辦公費嗎
不是辦公費的開支范圍。
屬於社會保障的支出,可以計入其他費用或者直接增加明細項目--殘保金。。
供參考。。
『貳』 殘保金屬於稅費嗎 殘保金屬於什麼費用
這個不屬於稅收
含義區別:
根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的通知[財稅(2015)72號]殘保金是指:「保障金是為保障殘疾人權益,由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繳納的資金。」
稅收是指:指國家為了向社會提供公共產品、滿足社會共同需要、按照法律的規定,參與社會產品的分配、強制、無償取得財政收入的一種規范形式。稅收是一種非常重要的政策工具。而且,由於稅收許多方面影響著我們的生活,所以,稅收研究是我們在全書中經常要談到的一個題目。在這一部分我們從稅收如何影響經濟開始研究
綜上:最本質的區別是: 殘保金是可以合規減免的,而稅收是必須繳納的
『叄』 交納殘保金,會計分錄是管理費用——殘保金還是應交稅費——殘保金
以前是借記管理費用,但是新的准則修改後,殘保金借記 稅金及附加。(營業稅金及附加科目取消,改為稅金及附加。)
『肆』 殘保金屬於稅款嗎
殘保金不是屬於稅款,是費用交納殘保金時的分錄可以寫為:
借:管理費用-殘保金
貸:銀行存款(現金)
『伍』 公司上交的殘保金怎麼記賬記入什麼會計科目
一般來說,殘保金是不用計提的,在繳納時「借:管理費用-殘保金額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就可以了。
『陸』 殘保金計入什麼科目
『柒』 繳納的殘保金計入「管理費用」還是「稅金及附加」科目
參考財政部會計司於2020年12月11日發布的《企業會計准則其他相關實施問答》
問:企業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應當計入哪個會計科目?
答:企業根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徵收使用管理辦法》(財稅〔2015〕72號)的規定,應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應當計入「管理費用」科目;企業超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或者為安排殘疾人就業做出顯著成績,按規定收到的獎勵,計入「其他收益」科目;企業未按規定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按規定繳納的滯納金,計入「營業外支出」科目。
『捌』 殘保金計入什麼科目
殘保金計提入管理費用和其他應付款會計科目,繳納入其他應付款和銀行存款會計科目。
借:管理費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貸:其他應付款——應付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實際上交時:
借:其他應付款——應付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貸:銀行存款
(8)殘保金屬於什麼費用擴展閱讀:
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簡稱殘保金,是指在實施分散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地區,凡安排殘疾人達不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比例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城鄉集體經濟組織,根據地方有關法規的規定,按照年度差額人數和上年度本地區職工年平均工資計算交納用於殘疾人就業的專項資金。
用人單位應按規定時限向保障金徵收機關申報繳納保障金。在申報時,應提供本單位在職職工人數、實際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在職職工年平均工資等信息,並保證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玖』 殘保金記入管理費用的什麼明細科目
計入管理費用中的稅金只有4項:印花稅、土地使用稅、房產稅、車船使用稅,故殘疾人就業保證金不能計入管理費用--稅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一般計入管理費用二級科目相關稅費,不通過應交稅費科目反映,發生時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殘疾人保障金,是凡在本市內、在地稅局辦理稅務登記的機關、團體、事業單位企業(福利企業除外)等各用人單位,均應按照不少於本單位在職職工總數1.7%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未按規定執行的,應繳納殘保金。
(9)殘保金屬於什麼費用擴展閱讀:
技術轉讓費是指企業為使用非專利技術而支付的費用。其審查主要包括:
⑴企業是否與技術出讓方簽訂了技術轉讓合同,合同內容及其附件和手續是否完備、合理,重點審查技術轉讓費的標準是否合理。
⑵當期支付的技術轉讓費的時間、方式、金額等是否與合同的規定標准相一致,接受轉讓的技術是否達到了規定的要求。
⑶按合同規定當年應支付的技術轉讓費用是否已全部支付,未按期支付的,在年終會計結算前,是否按差額部分提取轉出,計入當年損益。
⑷有無將專有技術及專利攤銷數列入技術轉讓費中。
『拾』 殘保金計入哪個會計科目
殘保金計提入管理費用和其他應付款會計科目,繳納入其他應付款和銀行存款會計科目。
原《財政部關於印發企業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有關會計處理規定的通知》(財會字[1995]10號)規定,企業按規定計算出應繳納的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借記「管理費用——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貸記 「其他應付款——應付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實際上交時,借記 「其他應付款——應付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該文件雖然已被財會[2015]3號 《財政部關於公布若干廢止和失效的會計准則制度類規范性文件目錄的通知》廢止,但目前實務中還是參照處理的。
殘保金即殘疾人保障金,是指國家為促進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工作的開展,使各類用人單位依法履行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義務,平等地承擔社會責任,關愛和扶助殘疾人,機關、團體、企業(福利企業除外)、事業單位均應按照一定的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未按規定安排殘疾人就業的,應當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按年征繳,經市、區(縣)殘疾人就業服務機構審核後,由主管地方稅務機關代征。
按國家殘疾人保障法要求,每個企業都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的殘疾人(有的地方為職工總人數的1.5%)沒有達到 比例的就需要繳納殘疾人保障金。一般按未達到規定安置比例的人數*上年度本地區職工年平均工資總額的100%繳納(各地具體規定有差別)。 建議:具體徵收標准向當地的徵收機關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