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勝訴後到法院哪個部門退回訴訟費
案件判決生效後,按判決書判決訴訟費的負擔,當事人可以將判決書、身份證件等遞交給法院,法院經過審批後會退回。
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上訴人預交。被告提起反訴,依照本辦法規定需要交納案件受理費的,由被告預交。追索勞動報酬的案件可以不預交案件受理費。
申請費由申請人預交。但是,本辦法第十條第(一)項、第(六)項規定的申請費不由申請人預交,執行申請費執行後交納,破產申請費清算後交納。
這里所說的費用,待實際發生後交納。
當事人在訴訟中變更訴訟請求數額,案件受理費依照下列規定處理:
(一)當事人增加訴訟請求數額的,按照增加後的訴訟請求數額計算補交;
(二)當事人在法庭調查終結前提出減少訴訟請求數額的,按照減少後的訴訟請求數額計算退還。
第二十二條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納訴訟費用通知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反訴案件由提起反訴的當事人自提起反訴次日起7日內交納案件受理費。
上訴案件的案件受理費由上訴人向人民法院提交上訴狀時預交。雙方當事人都提起上訴的,分別預交。上訴人在上訴期內未預交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在7日內預交。
申請費由申請人在提出申請時或者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內預交。
當事人逾期不交納訴訟費用又未提出司法救助申請,或者申請司法救助未獲批准,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內仍未交納訴訟費用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關規定處理。
依照本辦法第九條規定需要交納案件受理費的再審案件,由申請再審的當事人預交。雙方當事人都申請再審的,分別預交。
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規定移送、移交的案件,原受理人民法院應當將當事人預交的訴訟費用隨案移交接收案件的人民法院。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過程中發現涉嫌刑事犯罪並將案件移送有關部門處理的,當事人交納的案件受理費予以退還;移送後民事案件需要繼續審理的,當事人已交納的案件受理費不予退還。
中止訴訟、中止執行的案件,已交納的案件受理費、申請費不予退還。中止訴訟、中止執行的原因消除,恢復訴訟、執行的,不再交納案件受理費、申請費。
第二審人民法院決定將案件發回重審的,應當退還上訴人已交納的第二審案件受理費。
第一審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駁回起訴的,應當退還當事人已交納的案件受理費;當事人對第一審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駁回起訴的裁定提起上訴,第二審人民法院維持第一審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審人民法院應當退還當事人已交納的案件受理費。
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七條規定終結訴訟的案件,依照本辦法規定已交納的案件受理費不予退還。
(1)訴訟費用退還應該去哪個部門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一十八條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並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
當事人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可以按照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緩交、減交或者免交。
收取訴訟費用的辦法另行制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二十條案件受理費由原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上訴人預交。被告提起反訴,依照本辦法規定需要交納案件受理費的,由被告預交。追索勞動報酬的案件可以不預交案件受理費。
申請費由申請人預交。但是,本辦法第十條第(一)項、第(六)項規定的申請費不由申請人預交,執行申請費執行後交納,破產申請費清算後交納。
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的費用,待實際發生後交納。
第二十九條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貳』 撤訴後訴訟費用該怎麼退還
撤訴案件,案件受理費退還由原告負擔,減半收取。
相關規范:《人民法院訴訟收費方法》第二十三條一款規定,撤訴案件,案件受理費由原告負擔,減半收取。其理由大概是,撤訴本身就說明原告曾經提起的訴訟沒有必要進行下去,同時又考慮到有利於息訟,因此,不論是原告自動撤訴,還是因諒解被告而撤訴,案件受理費均由原告負擔但採取減半收取的辦法。
(2)訴訟費用退還應該去哪個部門擴展閱讀:
退還已交納的訴訟費用的情形包括:
第二審法院決定將案件發回重審的,應當退還上訴人已交納的第二審案件受理費。
第一審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駁回起訴的,應當退還當事人已交納的案件受理費;當事人對第一審法院不予受理。駁回起訴的裁定提起上訴,第二審法院維持第一審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審法院應當退還當事人已交納的案件受理費。
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過程中發現涉嫌刑事犯罪並將案件移送有關部門處理,移送後民事案件不需繼續審理的,當事人交納的案件受理費應當予以退還。
『叄』 訴訟費減免退回要什麼手續
每個法院的情況都不一樣,建議向主辦法官詢問!
『肆』 民事訴訟費勝訴後退費規定
訴訟費由原告預交,法院判決後,依判決書的判決確定訴訟費用的承擔,原告預交的訴訟費用在判決生效後,可以到法院財務部門辦理退費手續。訴訟費用中案件的受理費,屬於當事人應交納的費用,而訴訟中的其他費用,則屬於當事人應支出的費用。
民事訴訟費勝訴後退費規定具體分析如下:
1、第二審人民法院決定將案件發回重審的,應當退還上訴人已交納的第二審案件受理費;
2、第一審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駁回起訴的,應當退還當事人已交納的案件受理費;
3、當事人對第一審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駁回起訴的裁定提起上訴,第二審人民法院維持第一審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審人民法院應當退還當事人已交納的案件受理費。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七條 案件受理費包括:
(一)第一審案件受理費;
(二)第二審案件受理費;
(三)再審案件中,依照本辦法規定需要交納的案件受理費。第二十五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過程中發現涉嫌刑事犯罪並將案件移送有關部門處理的,當事人交納的案件受理費予以退還;移送後民事案件需要繼續審理的,當事人已交納的案件受理費不予退還。第二十六條 中止訴訟、中止執行的案件,已交納的案件受理費、申請費不予退還。中止訴訟、中止執行的原因消除,恢復訴訟、執行的,不再交納案件受理費、申費。第二十七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決定將案件發回重審的,應當退還上訴人已交納的第二審案件受理費。第一審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駁回起訴的,應當退還當事人已交納的案件受理費;當事人對第一審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駁回起訴的裁定提起上訴,第二審人民法院維持第一審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定的,第一審人民法院應當退還當事人已交納的案件受理費。
『伍』 退訴訟費必須要當事人到場嗎
退訴訟費不是必須要當事人到場的,也可以委託他人辦理退費手續,但需要出具委託書、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受託人身份證復印件以及法院給的訴訟費退費票據。
法律分析
退費流程要問下承辦案件的書記員,因為各個地方的法院執行的情況不一樣。通常需要判決書、生效證明、退費申請和退費賬號。法院訴訟費退費手續及流程,在撤訴、調解結案以及按照簡易程序審理的情況下,會發生訴訟費退費的情況。一般情況下的訴訟費退費手續及流程是,本人持本人身份證,只有本人已經死亡或者無法行動的情況下,才可以由近親屬代為領取,訴訟費繳費票據原件,生效法律文書包括判決書、調解書、裁定書等,這些文書上都會載明訴訟費退還給誰,退還多少。去之前,務必再核對一下身份證、繳費票據,判決書等生效法律文書是否帶了,否則少一樣東西,都辦不了。雖然沒有密碼,但絕對嚴格,少一樣都辦不成。給主辦法官打電話約好時間,找其簽字同意退費,簽完後詢問財物室什麼時候辦理退費,再去財務辦理退費。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五十三條 案件審結後,人民法院應當將訴訟費用的詳細清單和當事人應當負擔的數額書面通知當事人,同時在判決書、裁定書或者調解書中寫明當事人各方應當負擔的數額。 需要向當事人退還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應當自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15日內退還有關當事人。
第五十二條 訴訟費用的交納和收取制度應當公示。人民法院收取訴訟費用按照其財務隸屬關系使用國務院財政部門或者省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印製的財政票據。案件受理費、申請費全額上繳財政,納入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人民法院收取訴訟費用應當向當事人開具繳費憑證,當事人持繳費憑證到指定代理銀行交費。依法應當向當事人退費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訴訟費用繳庫和退費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財政部門商最高人民法院另行制定。 在邊遠、水上、交通不便地區,基層巡迴法庭當場審理案件,當事人提出向指定代理銀行交納訴訟費用確有困難的,基層巡迴法庭可以當場收取訴訟費用,並向當事人出具省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印製的財政票據;不出具省級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印製的財政票據的,當事人有權拒絕交納。
『陸』 法院訴訟費在哪裡交交到法院的什麼部門
訴訟費收取的程序如下:
(1) 由立案法官對立案材料進行形式審查,符合立案條件後,開具人民法院訴訟費繳費通知書並送達當事人。
(2) 當事人在收到繳費通知書後7內到指定的銀行(或法院內指定的 窗口)繳費。
(3) 當事人持銀行繳費回單到法院開具訴訟費預收專用票據。若當事人沒有在7日內繳費(也無減、緩、免交等特殊情況的),法 院將發出訴訟費繳納情況查詢通知,核實後按自動撤訴處理。
『柒』 網上如何辦理訴訟費退費
網上是無法辦理訴訟費退費的。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內容可知,民事訴訟經過宣判之後,訴訟費用一般是要由敗訴方進行承擔的,原告之前預先交納的訴訟費用,如果原告勝訴了,法院會對其退還訴訟費用,然後由敗訴方來承擔。
【法律分析】
訴訟費用首先先要由原告進行預交,經過法院判決之後,依照判決書的判決來確定訴訟費用由誰來承擔,原告預交的訴訟費用在判決生效之後,可以到法院的財務部門辦理相關的退費手續。關於訴訟費用中案件的受理費,如果是屬於當事人應該交納的費用,而訴訟中的其他相關費用,則應該是當事人應支出的費用。訴訟費用一般是包括案件受理費、申請費以及證人、鑒定人、翻譯人、理算人等相關人員在法院指定的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等。案件的受理費用是由原告、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以及上訴人進行預交。被告如果提起反訴,依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需要交納案件受理費用的,需要由被告先進行預交。如果是追索勞動報酬的案件可以不預交案件的受理費。當事人如果逾期不交納訴訟費用又沒有提出司法救助申請的,或者進行司法救助申請卻沒有獲得批準的,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內仍然沒有交納訴訟費用的,那麼要由人民法院依照相關的規定進行處理。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一條 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由人民法院按照國家規定標准代為收取。 當事人復制案件卷宗材料和法律文書應當按實際成本向人民法院交納工本費。
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捌』 中級人民法院訴訟費如何申請退還
各法院會有所區別,以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為例,手續如下:
一、辦理退費應提交的材料:
(一)申請人身份證或戶口本,驗原件留存復印件。
(二)已生效的法律文書,驗原件留存復印件。
(三)《非稅收入電子票據》(含《非稅收入(電子)票據—POS》,以下簡稱POS機票據)「繳款人聯」原件(原件遺失的,當事人應當提供書面的遺失聲明)。
(四)《法院退訴訟費審批表》。
二、程序:
訴訟費退費申請人或者其代理人可以自法律文書生效之日起向做出該法律文書的法院申請訴訟費退費。
退費申請業務由案件承辦法官或者法院的退費窗口受理和初核,經審判人員復核無誤後,交法院財務部門核對並辦理訴訟費退付。
三、退還訴訟費用通知書(通知當事人用)一般如下:
(8)訴訟費用退還應該去哪個部門擴展閱讀:
以下案件不需預交案件受理費:
1、依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別程序審理的案件。
2、裁定不予受理、駁回起訴、駁回上訴的案件。
3、對不予受理、駁回起訴和管轄權異議裁定不服,提起上訴的案件。
4、行政賠償案件。
5、民事訴訟法和行政訴訟法規定的審判監督程序審理的案件,當事人不交納案件受理費。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當事人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人民法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
(二)當事人對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或者裁定未提出上訴,第一審判決、裁定或者調解書發生法律效力後又申請再審,人民法院經審查決定再審的案件。
『玖』 訴訟費怎麼退給原告
訴訟費法院會在原告勝訴後退還給原告。
民事訴訟宣判後,訴訟費用一般是由敗訴方承擔的,原告預先交納的,如果勝訴了,法院會退還訴訟費用,然後由敗訴方承擔。原告勝訴後訴訟費應由敗訴方被告承擔,原告預交的訴訟費人民法院應當退還。
勝訴方可以在判決書生效後帶好相關材料到法院財務部門辦理退費手續。我國法律並沒有規定何時截止或必須在什麼期限內到法院辦理退費手續,各地法院執行可能不一,詳細的可電話咨詢當地法院。為保護勝訴方權益,勝訴方應在判決生效後盡快到人民法院辦理退費手續。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六條 當事人應當向人民法院交納的訴訟費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費;
(二)申請費;
(三)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 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第三十一條 經人民法院調解達成協議的案件,訴訟費用的負擔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決定。第三十二條 依照本辦法第九條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應當交納案件受理費的再審案件,訴訟費用由申請再審的當事人負擔;雙方當事人都申請再審的,訴訟費用依照本辦法第二十九條的規定負擔。原審訴訟費用的負擔由人民法院根據訴訟費用負擔原則重新確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的解釋》
第二百零七條 判決生效後,勝訴方預交但不應負擔的訴訟費用,人民法院應當退還,由敗訴方向人民法院交納,但勝訴方自願承擔或者同意敗訴方直接向其支付的除外。當事人拒不交納訴訟費用的,人民法院可以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