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民事糾紛被起訴要支付什麼費用嗎
勝訴不付費,敗訴承擔訴訟費
2. 被起訴敗訴後承擔什麼費用
如果被起訴後又敗訴的話,那麼相關的訴訟費用就由敗訴方來承擔,此外如果原告還有其他訴求的話,那敗訴方也是需要承擔相應賠償的,只不過這部分費用在終審前都是忽略不計的!
3. 起訴別人要不要給起訴費被起訴人呢如果收費、費用大概多少
只要經強制執行實現了債權,被執行人自然就無事,不會「受懲罰」。
4. 我的情況是我欠別人的錢,被起訴了,執行了,錢已經還清了,都需要什麼費用呢
摘要 你好,很高興為你解答,如果真的是你欠了別人的錢,那你所需要支付的費用就是關於,你欠他的錢以及利息,包括你們打官司的訴訟費,都是你支付
5. 打官司是怎樣一個流程起訴和被起訴都要什麼費用懂得來,謝謝,滿意了,可以加分
找一個律師,寫好起訴狀,法院受理後發傳票給你的被告,開庭審理判決,去不服判決可上訴中級法院、中級法院判決為終審判決。期間會有律師費、訴訟肥,執行費
6. 被訴訟者是不是要承擔所有的費用
一般起訴人都會附加一條「所有訴訟費用由對方承擔」
所以如果起訴勝訴了,都是由被訴訟人承擔
當然如果起訴書不加這條
或者敗訴的話,則由起訴人承擔
7. 被起訴撤訴了還有什麼費用嗎
訴訟費25元如果約定費。
撤訴後,訴訟費減半收取,一般是沒有其它的費用了。
案件受理費減半徵收。
8. 被起訴需要承擔費用嗎
法律分析:按照國務院的訴訟費交納辦法的規定,訴訟費一般由敗訴方承擔。如果原告的訴訟請求全額獲得法院的支持,則你作為敗訴方是要承擔全部訴訟費的。但是如果原告方提出訴訟請求數額超過了法定標准,最終法院只支持了一部分,則你和原告方要按照比例來承擔整個案件的訴訟費。
法律依據:《訴訟費交納辦法》第二十九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願承擔的除外。部分勝訴、部分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案件的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的,人民法院根據其對訴訟標的的利害關系,決定當事人各自負擔的訴訟費用數額。
9. 如果被起訴,我負什麼費用
如歸哦對方起訴,他們家因漏水造成的損失應該由你們負責,但只限於合理的范圍,像他們說的所有的牆要重新裝修,地板全換肯定是不可能的,法院也不會如此判決,具體賠償的金額法院會根據當地生活水平,計算修復受損部位需要的金額,如果受損不是很嚴重,承辦法官會盡可能的做調解工作。如果雙方對賠償金額不能達成一致的話,可能會回委託鑒定評估公司作鑒定或評估,鑒定或評估費由敗訴方承擔。
這種官司打起來很麻煩,當然是對於對方來說的,因為前期的訴訟費、評估費等都是由他們先行墊付,最後按照法院的判決結果,雙方按比例承擔,如果對方提出的訴訟請求超出其實際損失,超出部分的費用是有他們自己承擔的。
如果對方真的起訴,你們等著法院通知,應訴就好,答辯要點,就是對方實際損失那塊,要不有真實的票據可以證明費用發生,要不就是有專業的評估機構作出的評估報告。應訴方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最多的就是交通費,還有時間。
10. 被起訴者需要支付什麼費用
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如果是房產繼承糾紛,則在房產所在地的法院起訴立案。大部分案件的原被告都是一個縣的,不存在管轄爭議,直接到所在縣法院起訴即可。不是每個人都可以向法院起訴的,案件必須與原告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仝國權就屬於與案件有利害關系的原告根據民法通則規定,18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公民以自己勞動收入為主要來 源的,視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其有資格以自己的名義向法院提起訴訟,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屬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的人,應由其法定監護人作為法定代理人代為訟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