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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集研發費用怎麼處理

發布時間: 2023-06-05 04:59:41

⑴ 高新技術企業研發費用歸集與分配,該怎麼做

您好!
按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的有關規定,企業研究開發費用是高新技術企業認定中的重要條件之一。企業須按規定如實填報研究開發活動情況表,同時企業應正確歸集研發經費,按照要求設置研發費用輔助賬核算賬目,由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進行專審。
在研發費用上較為突出的問題是很多企業研發費用未單獨核算,而是從不同科目中歸集形成,有些列支在費用類其它科目下,有些掛在往來款或已形成資產中…下面小至就研發費用的主要構成要素簡要說明。

一、人員人工
人員人工支出包括:從事研究開發活動人員(下稱研發人員)全年工資薪金,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工資、年終加薪以及與其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支出。首先是研發人員的判定,企業研發人員工資薪金在整個研發費用中佔有較大佔比,因此准確的界定研發人員,對高新認定專項審計來說非常重要。但在審計過程中,對企業研發人員的判定存在一定難度,有時很難判定究竟哪些人員屬於研發人員。
可以採取的處理方式
1.研發部門確定各個年度研發人員名單,然後將研發人員合理分配到當年的研發項目中,根據編制研發人員清冊。各年度研發人員名單不要求完全一致,但是人員資質應當符合規定要求,人員數量應和各年度的項目數量和項目規模相匹配;
2.人力資源部門根據人事檔案核實研發人員的學歷、職稱、入離職日期、勞動合同簽訂情況及養老保險繳納情況,如果財務部門不掌握各個研發人員的具體月工資明細,則人力資源部門還應該提供各個研發人員的年度工資總額或月實際工資數據,以上工資包括工資、薪金、獎金、津貼、補貼年終加薪、加班工資等所有與研發人員有關的合理支出;
3.財務部門根據人員清冊和工資明細歸集各年度、項目的人員人工支出;
4.人員人工支出數據必須有人事關系方面的證據(勞動合同、社保、外聘協議等)和工資支出方面的證據(工資發放明細表、外聘人員費用支付憑證);
二、直接投入
直接投入是指企業為實施研發項目二購買的原材料等相關支出。如:水和燃料(包括煤氣和電)使用費等;用於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達不到固定資產標準的模具、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試制產品的檢驗費等;用於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簡單維護費;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等。目前企業直接投入的材料、燃料動力及模具等費用多數是通過製造費用科目核算形成存貨價值,最終通過營業成本進入損益,很少有單獨列研發支出的,而且像水電費等費用由於未單獨計量,與政策生產使用有時無法分清,只能根據歷史經驗比例大致測算,而這個比例是否合理有時很難界定。直接投入中還包括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有一些申報企業本身無自己的廠房設備等固定資產,其生產經營全部是靠租賃其他企業的資產,而且多數是關聯企業,租賃費偏低甚至是無償使用。這給研發費用的歸集帶來困難,按實際價格計算與市場情況不符,按市場價格計算有無入賬依據。
可以採取的處理方式
1. 技術部門提供各個研發部門的耗材明細表、燃料動力耗用比例;
2. 財務部門根據耗材明細表和賬面材料的領用情況,對你原材料投入按項目進行歸集;研發用燃料動力費用如果能和生產活動明確分清各自用量,可直接計入研發費用,否則應根據燃料動力耗用比例進行折算;檢驗費等其他直接投入歸集辦法與材料、燃料動力費用基本相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發生的租賃費歸集可參照折舊費和長期待攤費用攤銷;
3. 直接投入中歸集的費用必須有采購發票、出/入庫單、合同協議等證據。
三、折舊費用和長期待攤費用攤銷
該費用包括為執行研發活動而購置的儀器和設備以及研發項目在用建築物的折舊費用,包括研發設施改建、改裝、裝修和修理過程中發生的長期待攤費用。企業研發項目和產品生產共用部分廠房設備,折舊費用在研發和生產間的分配比例不好確定;或者多個研發項目間的分攤依據不好確定。我們一般是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和各個研發項目間的研發周期來進行折舊費的歸集和分配,其中有些經驗數據和歷史資料是企業單方面提供的,由於經驗不足和審計程序的限制,可能存在數據上的誤差,另外,在無形資產攤銷和長期待攤費用攤銷也存在類似問題。
可以採取的處理方式
1. 由資產管理部門或財務部門提供固定資產清單,內容至少應包括資產名稱、原值、啟用日期、使用年限/月折舊額、各年末累計折舊等要素;
2. 研發部門從中篩選用於研發的固定資產清單,並且需按專門用於研發的資產和生產共用的資產兩大類進行劃分,還應將各資產合理分配到具體研發項目中去;
3. 財務部門根據研發固定資產清單,計算出各單項資產的年度折舊費用。歸集折舊費用時,專門用於研發的資產折舊費用可直接計入研發支出,與生產共用的資產則應按一定的比例折算計入,最終歸集出各年度用於研發的折舊費用總額。在折算比例上沒有統一的標准,有多種方法可以選擇,比如:機器設備可以按工作量法折算,中試車間、科研樓、實驗室等房屋建築物可以按面積比例折算,折算比例也可以由相關部門根據經驗統計數據在合理范圍內確定;
4. 長期待攤費用可直接計入研發費用,其他的則只要採取合理的比例折算計入即可。
四、設計費用
為新產品和新工藝的構思、開發和製造,進行工序、技術規范、操作特性方面的設計等發生的費用。一般由財務部門從財務賬面的製造費用和期間費用中篩選,並可直接計入研發費用。
五、裝備調試費
包括工裝准備過程中研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如研製生產機器、模具和工具,改變生產和質量控製程序,或制定新方法及標准等)。一般可以從財務賬面的製造費用和待攤費用、長期待攤費用和期間費用中獲取,並可直接計入研發費用,大規模批量化和商業化生產所進行的常規性工裝准備和工業工程發生的費用不能計入。
六、無形資產攤銷
是對研發活動需要購入的專有技術(包括專利、非專利發明、許可證、專有技術、設計和計算方法等)所發生的費用攤銷。
七、委外研發費用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規定:委託外部研發費用是指委託境內其他企業、大學、研究機構、轉制院所、技術專業服務機構和境外機構進行的項目成果為公司所有,且與公司的主要經營業務緊密相關的研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申報企業當年委外研發發生的費用按獨立交易的原則確定,按發生額的80%歸集。委外研發活動一般應有雙方合同協議,並且有明確的研發目的或具體項目,該費用可由財務部門根據合同協議的相應條款,直接計入研發費用。但現實中我們遇到的企業真正委託企業、學院、技術機構等進行研發的很少,大部分都是委託專家個人進行一些臨時性課題研究,雙方無具體研發項目協議,即使有也是簡單的框架協議,不會具體到某個或某些項目,因此給費用分配帶來困難。而且多數個人無法提供正式發票等單據,只能以勞務費的形式入賬,我們對此項費用基本上都採取了不予確認的做法。
八、其他費用
為研發活動所發生的其他費用,如辦公費、通訊費、專利申請維護費、高新科研保險費等。此項費用一般不得超過研發總費用的10%,另有規定的除外。歸集該項費用時應注意每一個研發項目中「其他費用」所佔的比例不能超過該項目總費用的10%,更要注意與研發活動的相關性,並且盡量迴避消費娛樂型支出。
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⑵ 研發費用賬務該如何處理

研發費用是指研究與開發某項目所支付的費用。
我國有關制度對研發費用的規范存在於兩個方面:一是2006年2月15日財政部文件財會〔2006〕3號發布的《企業會計准則第6號——無形資產》;二是2007年3月16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前者從會計核算角度規范了企業對研發費用的確認、計量、記錄及報告方法;後者從稅法角度規范企業對研發費用的歸集、攤銷及抵減企業應稅收入進行了規定。
我國會計准則對研發費用處理分為兩大部分:一是研究階段發生的費用及無法區分研究階段研發支出和開發階段研發的支出全部費用化;二是企業內部研究開發項目開發階段的支出,能夠證明符合無形資產條件的支出資本化,分期攤銷。
如前所述,《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對研發費用要求分別兩種情況進行處理,「企業為開發新技術、新產品、新工藝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未形成無形資產計入當期損益的,在按照規定據實扣除的基礎上,按照研究開發費用的50%加計扣除;形成無形資產的,按照無形資產成本的150%攤銷」。
可見,在研究費用的處理方面,我國實務界會計處理與納稅扣除的規定也不一致。
國際會計准則委員會制定的《國際會計准則第9號--研究和開發費用》則規定,「研究和開發活動的成本金額應作為其產生期間的費用被記入賬內,但達到開發成本第17節被遞延的程度時例外」。第17節規定,「一個項目的開發成本如果滿足了以下標准,則可以向未來期間遞延:1.對產品或工藝方法清楚地加以說明,而可歸屬到產品或工藝方法的成本能被分別加以鑒別。2.產品或工藝方法的技術可行性已被論證。3.企業的管理部門已經表示了其生產、在市場出售或使用產品工藝方法的意向。4.對於產品或工藝方法有一種清晰的未來市場的跡象,或者在內部使用而不是售出,其對於企業的效用能夠進行論證。5.存在充足的資源,以及完成工程項目並在市場出售產品或工藝方法」。可見,國際會計准則委員會的《國際會計准則第9號--研究和開發費用》對於研發費用的處理與我國會計准則對研發費用處理基本相同,但與我國稅法不同。

⑶ 企業在歸集研發費用時,對會計核算與處理有哪些要求

一、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於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規定:「三、會計核算與管理
1.企業應按照國家財務會計制度要求,對研發支出進行會計處理;同時,對享受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按研發項目設置輔助賬,准確歸集核算當年可加計扣除的各項研發費用實際發生額。企業在一個納稅年度內進行多項研發活動的,應按照不同研發項目分別歸集可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
2.企業應對研發費用和生產經營費用分別核算,准確、合理歸集各項費用支出,對劃分不清的,不得實行加計扣除。
......
六、執行時間
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執行。」
二、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5年第97號)規定:「 五、核算要求
企業應按照國家財務會計制度要求,對研發支出進行會計處理。研發項目立項時應設置研發支出輔助賬,由企業留存備查;年末匯總分析填報研發支出輔助賬匯總表,並在報送《年度財務會計報告》的同時隨附註一並報送主管稅務機關。研發支出輔助賬、研發支出輔助賬匯總表可參照本公告所附樣式(見附件)編制。
......
八、執行時間
本公告適用於2016年度及以後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