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檔案費是什麼費用
檔案管理費是支付檔案管理所付出的勞動力的費用。主要包括用於檔案封裝保存的裝訂、檔案盒等文具費;人員經費、場地費、日常運營這三大支出。主要包括用於檔案封裝保存的裝訂、檔案盒等文具費;人員經費、場地費、日常運營這三大支出。2016年起全國將取消檔案管理費,人事檔案屬於公共服務部門提供的公益服務,產生的管理費用理應由國家財政承擔。
檔案管理費,首先是用於檔案封裝保存的裝訂、檔案盒等文具費約30元,其次是人員經費、場地費、日常運營這三大支出。提供保管檔案的服務包括各地人才市場及街道辦等。不需要自行繳納管理費主要包括在機關或國企。同時,部分企業也會為職員報銷管理費,但有的企業為留住人才,常開出任職3年後才能報銷的規定。如果不屬於這些范圍,就要自行繳納管理費了。人事關系及檔案保管費屬於政府行政事業性收費的一種。上世紀80年代初期,政府財政資金缺口很大,一些部門靠行政事業性收費創收,並逐漸成為一些單位收入的重要來源。而「收費養人」持續多年,不僅給徵收人帶來不小負擔,也隱藏不小的尋租空間。盡管執行收支雙線,但往往下撥額和徵收額掛鉤,導致個別單位公共服務高收費、亂收費現象頻發,「小金庫」「自留地」等問題層出不窮。
檔案功能
(1)人事檔案是記錄一個人的主要經歷、政治面貌、品德作風等個人情況的文件材料,起著憑證、依據和參考的作用,在個人轉正定級、職稱申報以及開具考研等相關證明時,都需要使用檔案。
(2)檔案丟失需進行補檔,也就是說,持有者需回到小學、初中、高中、大學及原工作單位,補齊相關證明材料。檔案未歸檔會影響到入黨、升學等,影響自己評定職稱、考研政審、勞動保險及日後的離退休手續辦理,也會影響到自己出國留學。如果有考公務員的意向,檔案必須保管好。
(3)按照我國檔案法、幹部檔案工作條例、流動人員檔案管理暫行規定等法規,畢業生的人事檔案屬於國家法定、強制執行、歸口管理的公共信息,個人不得截留和銷毀。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八百八十八條
保管合同是保管人保管寄存人交付的保管物,並返還該物的合同。
寄存人到保管人處從事購物、就餐、住宿等活動,將物品存放在指定場所的,視為保管,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或者另有交易習慣的除外。
第八百八十九條
寄存人應當按照約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費。
當事人對保管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據本法第五百一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視為無償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