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一般轉診需要的費用是多少
辦理轉診不收費。
參保人員因病情需要,在本市統籌地區內醫保定點醫療機構之間轉院的。
符合轉診條件的參保人員,經當地具有轉診轉院資格的定點醫院出具轉診意見,並為其辦理異地就醫備案登記後,參保人員可直接持二代社會保障卡前往就醫地。
辦理醫保轉院手續
一、所需材料:
1、《廣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統籌區內轉診市內轉院申請表》或《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統籌區內轉診轉院申請表》;
2、醫保卡或社保(市民)卡;
3、近期病歷資料;
4、有效身份證件。
二、辦理程序:
1、由轉出醫院主診醫師填寫《廣州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統籌區內轉診市內轉院申請表》或《廣州市社會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統籌區內轉診轉院申請表》由副主任醫師以上人員或科主任簽字,醫院醫務(醫保)部門聯系轉入定點醫療機構並蓋章。
2、由轉出醫院結算處憑《市內轉院申請表》,在醫保信息系統為參保病人辦理出院結算,在醫保信息系統進行轉診市內轉院申請登記,並與擬轉入定點醫療機構聯系,經對方在醫保信息系統中確定。
3、由市醫保二級經辦機構1個工作日內在醫保信息系統辦理備案手續。
4、定點醫療機構通過醫保信息系統列印有備案結果的市內轉院申請表一式兩份,一份交病人在轉入定點醫療機構住院處辦理轉入住院登記,一份留存備案。
以上內容參考:廣州社保網-如何辦理醫保轉院手續
『貳』 轉院之後怎麼報銷
法律主觀:
轉院之罩鍵後的報銷比例是三級醫院起付金額為600元,比例為65%;二級醫院起付金額為400元,比例為75%;一級醫院起付金額為200元,比例為85%;省內跨統籌起付金額為600元,比例為65%;省外跨統籌起付金額為600元,比例為55%。
法律客觀:
《社會保險法》第二十八條
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葯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磨悶敬標准以及急診、搶救的醫療費用,按照國家規定從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條
參保人員醫療費用中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葯瞎慎品經營單位直接結算。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應當建立異地就醫醫療費用結算制度,方便參保人員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