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打架賠償費用
一、打架賠償費用
1、打架致傷他人,尚未造成殘疾的,應當賠償醫療費、因誤工減少的收入。打架致人殘疾還應當賠償殘疾者的生活補助費、生活自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以及殘疾者致殘前實際撫養而又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費。打架致人死亡還應當支付喪葬費、死亡賠償金,以及死者生前實際撫養而又沒有其他生活來源的人的必要的生活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
【聚眾斗毆罪】聚眾斗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眾斗毆的;
(二)聚眾斗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斗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持械聚眾斗毆的。
聚眾斗毆,致人重傷、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二、打架具體需要賠償哪些費用
具體需要賠償的費用如下:
1、醫療費,醫療費是受害人接受醫學上的檢查、治療和康復所必需的費用主要包括:掛號費、檢驗費、醫葯費、治療費、住院費及其他必要的醫療費用。
2、誤工費,誤工費是受害人因身體受到傷害不能正常工作所減少的正當收入。計算誤工費應考慮誤工時間和受害人的正當收入標准
3、護理費,護理費是因護理受害人而造成的誤工損失或僱用必要的護理人員所支出的費用。計算護理費應考慮護理人數護理時間和護理人員的正當收入標准:
4、住院伙食補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是對受害人住院治療期間伙食費支出的合理補償。住院伙食補助費以實際住院時間為基礎,參照受害人所在地一般國家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准進行計算。
5、營養費,營養費是受害人在遭受損害後,為輔助治療或使身體盡快康復而購買日常飲食以外的營養品所支出的費用。法院應當根據其傷殘情況以及治療機構的意見確定是否賠償。營養費的賠償數額一般為每天二十至三十元;計賠營養費的時間,以恢復傷情需要補充營養的實際期限計算。但計賠時間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6、交通費、住宿費,就醫交通費、住宿費是:指在治療傷情的過程中,受害人及必要的護理人員必須乘車、乘船和住宿所支出的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