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因質量被扣款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因質量被扣款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篇1
因質量問題被扣款,屬於銷售折讓,銷售折讓如發生在確認銷售收入前,則應在確認銷售收入時直接按扣除銷售折讓後的金額確認;已確認銷售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折讓,且不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的,應在發生時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如按規定允許扣減增值稅額的,還應沖減已確認的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舉例:
銷售折讓發生在確認銷售入後:
銷售實現時:
1、借:應收賬款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庫存商品
2、發生銷售折讓時:
借:主營業務收入(折讓的金額)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折讓的金額*17%)
貸:應收賬款
實際收到貨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賬款
質量扣款的稅務會計處理方法
商品因質量問題而進行的扣款行為,屬於銷售折讓行為,應按上述規定進行處理,扣款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
會計處理:
根據《企業會計准則第14號——收入》第八條規定,企業已經確認銷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折讓的,應當在發生時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銷售折讓屬於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的,適用《企業會計准則第29號——資產負債表日後事項》。
1、增值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折扣折讓行為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1279號)規定,納稅人銷售貨物並向購買方開具增值稅專用後,由於購貨方在一定時期內累計購買貨物達到一定數量,或者由於市場價格下降等原因,銷貨方給予購貨方相應的價格優惠或補償等折扣、折讓行為,銷貨方可按現行《增值稅專用使用規定》的有關規定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
根據上述規定,銷售方應沖減銷售收入和銷項稅額,購貨方相應沖減已售和庫存商品的成本,同時轉出進項稅額,銷售折讓其實質是原銷售額的減少,對銷售折讓可以折讓後的貨款作為銷售額計征增值稅,具體操作執行開具紅票政策。
2、企業所得稅: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確認企業所得稅收入若干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8]875號)第一條第五款第三項規定,企業因售出商品的質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價上給的減讓屬於銷售折讓;企業因售出商品質量、品種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發生的退貨屬於銷售退回。企業已經確認銷售收入的售出商品發生銷售折讓和銷售退回,應當在發生當期沖減當期銷售商品收入。
客戶扣款的會計分錄
模具發票已開,傳來一張扣款通知書,我公司也已回傳同意扣款,客戶並已打來餘款,我應怎樣處理這會計分錄合理(營業外支出、銷售折扣、壞帳處理、費用)
1、客戶扣款的會計分錄如下:
收到貨後要求扣除相應貨款:
借:銀行存款
營業外支出
貸:主營業務收入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
2、營業外支出科目包括固定資產盤虧、報廢、毀損、和出售的凈損失、非季節性和非修理性期間的停工損失、職工子弟學校經費和技工學校經費、非常損失、公益救濟性的捐贈、賠償金、違約金等。
因質量被扣款的.會計分錄怎麼做 篇2
收到供貨商賠款如何賬務處理?
借:應付賬款,
貸:營業外收入。
實務中也有沖減存貨成本。一般都是沖減存貨成本。
不過要分別賠償費用的性質,如果是違反購銷合同等支付的賠償費用,一般分別記入「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用」等會計科目,與生產經營無關的賠償費用,一般應記入「營業外支出」科目。按財務制度規定,賠償費用進「營業外科目」,但根據稅法規定,在申報企業所得稅時,應在申報表中將賠償費用調增應納稅所得額,不允許稅前扣除。
貨物賠償款怎麼入賬?
要分別賠償費用的性質,如果是違反購銷合同等支付的賠償費用,一般分別記入「管理費用」或「銷售費用」等會計科目,與生產經營無關的賠償費用,一般應記入「營業外支出」科目。
按財務制度規定,賠償費用進「營業外科目」,但根據稅法規定,在申報企業所得稅時,應在申報表中將賠償費用調增應納稅所得額,不允許稅前扣除。
賠償不需要發票。因為不是買賣關系,開收據就可以了。
因為是導致部分貨物破損,所以完整的分錄:
借:材料采購或在途物資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貸:銀行存款等
入庫時:
借:庫存商品等
其他應收款——物流公司
貸:材料采購或在途物資
將來收到款項時:
借: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
同時注意部分貨物破損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