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老闆墊付的錢怎麼做賬
老闆墊付錢的做賬流程:
1、根據出納轉過來的各種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後,編制記賬憑證。
2、根據記賬憑證登記各種明細分類賬。
3、月末作計提、攤銷、結轉記賬憑證,對所有記賬憑證進行匯總,編制記賬憑證匯總表,根據記賬憑證匯總表登記總賬。
4、結賬、對帳。做到帳證相符、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5、編制會計報表,做到數字准確、內容完整,並進行分析說明。
6、將記賬憑證裝訂成冊,妥善保管。
做賬注意事項:
1.成本費用互化操作方法:
將屬於成本項目的支出賬務處理變為費用以達到當期稅前扣除的目的,或將屬於費用項目的支出成本化以達到控制稅前扣除比例及誇大當期利潤的目的。
2.費用資本(產)互化操作方法:
將屬於費用項目的賬務處理變為資產,從折舊中遞延稅前扣除。或將屬於資產類科目的支出直接確認費用,當期稅前扣除。
3.費用名目轉化操作方法:
將部分稅前扣除有比率限制的費用超額部分轉變為其他限制較寬松的或沒限制的費用名目入賬,以達到全額稅前扣除的目的或減少相關稅費等目的。原因:費用確認以發票為依據,發票容易虛擬。
4.費用預提、遞延、選擇性分攤操作方法:
為控制當期稅前利潤大小,預提費用,以推遲納稅。或為其他目的(如股權轉讓價,當期業績)誇大當期利潤選擇遞延確認。
5.成本名目轉化操作方法:
將屬於本期可結轉成本的項目轉變為其他不能結轉成本的項目,或反行之。
6.成本提前、推遲確認、選擇性分攤操作方法:
將本期結轉成本時多結轉,或本期少結轉,下期補齊,或選擇成本分攤方法達到上述2個目的。
7.收入提前、推遲確認、選擇性分攤操作方法:
將本期結轉收入多結轉或少結轉,下期補齊。或選擇收入分攤方法達到上述2個目的。
8.收入名目轉化操作方法:
將收入總額在多種收入項目間進行調節,如把主營收入變為其他業務收入或營業外收入,以達到控制流轉稅或突出主業業績的目的。
9.收入負債化/支出資產化操作方法:
將收入暫時掛帳為其他應付款,或將支出暫時掛為其他應收款,達到推遲納稅或不納稅的目的。
10.收入、成本、費用虛增/減操作方法:
人為虛增或虛減收入或成本或費用,或虛減收入。造成進行差錯調整的依據。達到納稅期拖延或其他目的。
⑵ 新設立公司前期的開支費用是老闆墊付應怎麼做賬
賬務處理如下: 1、老闆墊付費用: 借:長期待攤費用-開辦費 貸:其他應付款-××× 2、歸還墊付款項: 借:其他應付款-××× 貸: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
⑶ 企業新成立的公司在前期由個人墊付購買東西,該怎麼做賬
公司前期都是墊付資金:
1. 收到墊資款項 借: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股東名稱)或者老闆名字
2. 購買開業前所需物品 借:長期待攤費用——開辦費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拓展資料:
一、公司墊付資金做賬方法:
1、剛成立的公司,會有股東(老闆)的出資。老闆墊付的支出,應該在公司做報銷處理。
2、根據是否屬於資本支出,來處理賬務。 借:長期待攤費用---開辦費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或 借: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周轉材料等科目) 貸: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 。
3、如果實收資本已經用完,無力支付老闆的墊資,則先掛賬 借:長期待攤費用---開辦費 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周轉材料等科目) 貸:其他應付款---老闆。
二、個人墊付資金做賬方法:
1、公司收到個人墊付的資金.借: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某某墊付資金款
2、公司歸還墊付資金款.借:其他應付款-某某墊付資金款 貸:現金或銀行存款. 其他應付款是指企業應付、暫收其他單位或個人的款項,如應付租入固定資產和包裝物的租金,存入保證金、職工未按期領取的工資,應付、暫收所屬單位、個人的款項等. 員工墊付商品采購款怎麼做賬? 個人墊付款幫公司買了東西後,憑有關發票單據及購買物品的驗收證明,到財務報銷.(有關單據背面應有經手人、證明人、驗收人、審批人的簽名或蓋章):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購進物品入庫)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購進物品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 管理費用(購進一般消耗的辦公用品等) 貸:庫存現金等。
三、員工墊付公司的錢應該如何進行賬務處理,根據不同情況分別有如下幾種賬務處理:
1、員工出差先自墊差旅費回來時報銷,務直接給員工現金。借:管理費用--差旅費;貸:庫存現金 員工墊付費用後報銷如何做賬。
2、員工出差先自墊差旅費回來時報銷,財務暫不給錢,到月底或隔月支付。
⑷ 公司成立前期的費用如何處理
1、新企業所得稅法對籌建期沒有具體明確的界定。原《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法字[1994]3號)第三十四條規定,籌建期是指從企業被批准籌建之日起至開始生產、經營(包括試生產、試營業)之日的期間。開辦費是指企業在籌建期發生的費用,包括人員工資、辦公費、培訓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成本的匯兌損益和利息等支出。
企業被批准籌建之日,通常是指企業取得《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上註明的日期。公司注冊成立之日為工商營業執照上註明的日期,這個時期發生的費用允許作為開辦費稅前扣除。但取得的發票上名稱應該是《名稱預先核准通知書》上註明的公司名稱。如果發票上名稱與後來注冊公司的名稱不一致,除非能夠提供充分確鑿證據,證明兩個公司為同一公司,通常不能稅前扣除。
2、母公司抽調人員成立籌建組,該籌建組的工作意圖明確為成立新公司,那與籌建組發生的相關費用,應屬於與母公司生產經營無關的費用,不能正常申報稅前扣除。因新公司成立未果形成的往來壞賬,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企業資產損失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通知》(國稅發[2009]88號)相關規定確定能否稅前扣除。